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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0月,广河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副县长
  • 郭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199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金融、税务、教育、统计调查、县域经济、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职能转变、外事、数字政府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全忠同志分管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做好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省直单位帮扶、供销、保险等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冶鹏
    副县长
    冶鹏,男,回族,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地震、园林绿化、动迁安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常务做好财政、金融、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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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河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污水处理厂(广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三甲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通过强化运行管控、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监管体系,推动三家污水处理厂实现运行管理制度化、操作标准化、监管常态化,有效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负荷,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完善运营模式,加强规范管理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进行评估,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市场主体。中标人可依法依规采取委托运营(0&M)、转让-运营-移交(TOT)或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参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权责义务,实现“专业人干专业事”。建立与运行效果挂钩的运营服务考评机制,将出水水质达标率、设备完好率、污泥处置规范性、安全生产等指标纳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运营费用,倒逼运营单位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污水处理厂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可以快速、有效应对。(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二)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县住建局为生活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负责两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监管、运营绩效考核;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工业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负责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监管、运营绩效考核;加强园区工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涉水企业落实预处理要求,严格落实达标排污责任,协调解决企业与污水处理厂接管等事宜;做好水资源管理及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及时解决管网堵塞、破损等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能,依法查处不达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排污许可执行、出水水质达标、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污泥规范处置等情况;适时组织“环保管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三家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体检”,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督促指导问题整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作为污水处理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运维合同要求,配齐工艺、设备、化验、安全、运维专职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建立健全运行台账,如实记录运行数据,及时报备设备故障及异常情况。(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三)加快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

针对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三甲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滞后问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住建局要切实扛牢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组织设计单位、运维单位、相关专家等,及早排查处理工艺、设施安装等方面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倒排工期表,加快设备调试和工艺优化,确保新建或改造设施尽快投入正常运行。规范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程序组织专项验收,确保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到位,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运营单位,明确管护边界、资产清单、运维标准,杜绝重建轻管现象。(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四)规范监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

各污水处理厂要规范化建设在线监测设施,进出口在线设备设施齐全、规范,按标准建设专用监测站房,安装空调、视频监控设备等,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符合要求,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后及时开展验收备案,确保数据实时有效传输。污水处理厂运营和在线监测设施分别单独运维,在线运维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按规范要求做好参数设置和管理、检查维护、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校准、比对试验、检修故障处理、比对监测以及记录与档案等工作。同时,污水处理厂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按期开展自行监测,保证监测频次和监测因子应测尽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州上要求对各污水处理厂至少每年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五)严格纳管标准,强化源头管控

对全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纳管标准,严禁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当前针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突出问题,重点强化对全盐量、氯离子、溶解性总固体等污染物的控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从生产端控制盐分输入,优先通过工艺优化与水资源循环减少含盐量,无法从生产源头减少盐分、污水含盐量高的涉水企业需配套预处理设施进行脱盐处理,全盐量须严格控制在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范围内,氯离子、溶解性总固体浓度须符合纳管要求,不满足要求的禁止排入管网,防止高盐废水直接纳管冲击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同时要与污水处理厂保持常态化沟通,动态调整管控措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六)规范排污收费,强化计量监管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收费台账,做到应收尽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建设等。探索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对超标排放或排放高浓度污染物的企业加征污水处理费,倒逼企业主动减排。所有接入污水管网的企业安装排水计量装置,计量装置需定期校准,确保计量数据准确。排水计量的责任主体必须如实申报排水量,对瞒报、漏报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七)规范污泥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全过程管控,建立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链条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处置去向,污泥处置须符合无害化、资源化要求,鼓励用于建材利用、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等,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必须送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规范污泥暂存场所,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八)加强中水回用,推动资源化利用

结合广河县水资源短缺实际,积极谋划中水回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对全县中水回用需求进行全面调研,结合工业园区绿化、道路冲洗、灌溉等实际需求,编制中水回用项目申报方案。优先推动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于园区企业生产,同时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及运营,扩大中水回用规模,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九)争取专项资金,保障运行投入

紧盯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等政策导向,积极申报管网改造、设备更新、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保障本级配套,将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设备维修费、污泥处置费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足额、及时拨付,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杜绝挤占、挪用等行为。(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保障措施

统筹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建立定期调度和现场督导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合力推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提升专业运维管理水平,定期组织运营、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教学指导,深化与科研院校、专业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推广先进治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监测设备异常运行、企业超标纳管及偷排偷放、篡改监测数据、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禁在招投标环节设置歧视性条款。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法规标准、安全操作等培训,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应急物资装备,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原文:广政办发〔2026〕21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

工作方案

 

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按“冬病夏(春)治”原则,针对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供热扩面、天然气敷设、土炕改造、煤质管控等措施,减少冬季供暖期污染源,夯实防治基础,防止大气污染反弹和人为重污染天气。确保PM10PM2.5浓度及空气优良率等指标完成省、州年度目标任务,巩固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任务

(一)实施集中供热扩面工程

1.实施广河县城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概算投资1800万元(超长期国债),共改造敷设集中供热管道3.9×2公里双管,主要对广河中学至福利院、中医院至高速公路出口、老医院红灯十字至赵家红灯十字埋设一级供暖管网,新建换热站1座,新增加供热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2026年完成恒沁瑞院等小区新增供热面积2.8万平方米1026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改造龙黔名苑和阳光小区室外供热管网。工程概算投资320万元(超长期国债),改造2个小区院内DN50、DN250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保温二级供热双管道1620×2米双管,配套检查井、阀门等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3.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商铺及住户)扩面改造。计划共改造面积3.06万平方米,其中2026年概算投资50万元(供热企业和群众自筹),重点对广场、金信花园、政协一期商铺及住户进行改造,全部接通集中供热,完成改造面积5600平方米45户),剩余部分逐年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二)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

1.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小区)天然气扩面改造。北岸公馆、广通御景等小区敷设天然气管网,使用壁挂炉采暖概算投资70万元(燃气企业和群众自筹),完成改造面积约46000360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商铺及住户)天然气扩面改造。计划对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约2.3万平方米商铺进行逐年改造,其中2026年概算投资100万元(燃气企业和群众自筹),重点对三蒿路、南滨河路、兰郎路主管道沿线商铺及住户进行改造,敷设天然气管网,使用壁挂炉采暖,完成改造面积约480045户,剩余部分逐年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3.实施广河县天然气场站、管道及附属设施智慧化改造。概算投资240万元(燃气企业自筹),推进天然气场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装站控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及红外防入侵探测装置,加装紧急切断阀,升级防护及工艺设备,加装阴极保护系统,更换老旧调压系统及高精度流量计。搭建一体化燃气智慧化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10月底

(三)实施土炕改造试点工程

1.土炕清洁化改造试点。2026年县上自筹200万元,实施城关镇马家村土炕试点改造工程。坚持“一户一策”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对马家村及县城区共600个土炕采取“拆除+板炕”等方式改造,试点成功后逐年向其他乡镇、村延伸。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加强项目运行监管。对近年来已实施的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开展“回头看”,杜绝电炕板私拆、土炕复烧行为,加大政策宣传,健全日常运维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各相关乡镇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四)散煤治理管控

1.强化禁燃区常态化管控。持续开展禁燃区常态化巡查监管查处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以及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动态优化更新禁燃区范围。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执行

2.严格煤质管控。加强煤炭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设立煤炭检查点规范运行县级煤炭交易市场,完善各乡镇二级配送网点,严格执行“一车一单一码”管理,核查入市煤质准入票据,建立健全全县煤炭经营场所动态管理台账,基本实现县域内煤质执行民用散煤烟煤2号及以上标准。5月底前完成优质煤炭采购储备,7月底前完成入户配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加强煤质检测。对全县煤炭销售点、集中供热企业、工业企业煤质开展常态化抽检,在储煤高峰期提高抽检频次,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流动兜售散煤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推广清洁燃料应用。积极推广甲醇、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等清洁取暖模式,逐步降低散煤使用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五)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1.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县住建局建立在建工地动态清单,督促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5000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涉及拆迁的项目严格落实湿法作业,11月15日前所有工地全面停工,停工前对裸露土方采用2000目以上密目网全覆盖。对重大民生工程和因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要严格监管,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监管。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及时回填铺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全面排查县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采取绿化、覆盖密目网、喷洒抑尘剂等措施进行治理,长期未开发的裸地、堆场、停车场全部落实硬化或覆盖要求。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运输车辆扬尘整治。加强道路渣土、砂石、煤炭等运输车辆的监管,运输车辆要安装密闭装置或采取全封闭遮盖措施,对不落实密闭运输、超载超限运输和轮胎带泥上路的车辆,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坚决遏制因遗撒遗漏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城市精细化保洁。扩大县城区湿扫、洒水范围,重点加大主干道、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湿法作业频次,雨雪后及时开展清淤清雪作业,确保重点区域道路不起尘。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六)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源整治

1.老旧机动车淘汰。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引导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注销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厂矿企业内部使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机动车排放及油品监管。依托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环检数据造假行为,运用黑烟车抓拍系统精准管控冒黑烟车辆。常态化开展油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督促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车辆禁限行管理。划定城区重型车辆禁限行区域,优化高污染车辆通行路线,污染扩散不利时段采取分流、限速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尾气抽测,严禁不达标机械进入县域作业,加快淘汰国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广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12月底

5.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新能源替换进度。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

时限要求2026年12月底

(七)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四烧”管控。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厉禁止辖区内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烧荒等“四烧”行为。县城管执法队督促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杜绝焚烧垃圾、集中焚烧垃圾箱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队、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依据划定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段,严厉查处违法兜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使用电子炮,减少燃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八)多污染源综合治理

1.餐饮油烟治理。完成全县1020户餐饮单位排查整治,产生餐饮油烟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建立运维台账,定期督查设施运行情况,对油烟超标排放、擅自停用净化设施的依法停业整顿。统一划定夜市经营区域,取缔零散流动露天烧烤摊点,引导入店经营并使用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6月底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长期坚持

2.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强化对东区集中供热、鸿天建材、明胶等企业锅炉排放的日常监管,年内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供暖季结束3月底完成东区集中供热上半年监督性监测。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时段指导重点企业错峰生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频次、内容要求按时完成自行监测并如实公开监测数据,依法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VOCs污染整治。开展油品储运销、汽修、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

、保障措施

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乡村振兴衔接等各类资金,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夯实资金支撑;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牵头单位协调联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部门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由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重点任务专项检查与进度调度,对问题及时通报督办、预警提醒;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设置曝光台公开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原文:广政办发〔2026〕20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2月1日印发的《广河县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广政发〔202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原文:广政发〔2026〕18 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xlsx


关于印发《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河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广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广河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广河县抗旱应急预案》《广河县地震应急预案》《广河县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临夏州广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河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广河县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广河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3.《广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4.《广河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5.《广河县抗旱应急预案

6.《广河县地震应急预案

7.《广河县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广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9.《广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广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1.《广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2.《临夏州广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广河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14.《广河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

15.《广河县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3

原文:关于印发《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 1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pdf
             附件 2 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pdf
             附件 3广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pdf
             附件 4广河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pdf
             附件5广河县抗旱应急预案.pdf
             附件6广河县地震应急预案.pdf
             附件7广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附件8广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pdf
             附件9.广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pdf
             附件10广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pdf
             附件11广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pdf
             附件12临夏州广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pdf
             附件13广河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pdf
             附件14广河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pdf
             附件15广河县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pdf

关于印发《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026-202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2026-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我县营利性服务业规模小、层次低、企业少等发展瓶颈,加快推动县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紧扣省州《服务业企业倍增工作实施方案》和高质量发展评价要求,重点围绕软件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文体旅游休闲业、现代物流业6个领域,以培育增量企业、孵化存量企业、引导转化企业为路径,以“做大总量、做多增量、做优质量”为目标,全面加大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着力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通过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梯次培育,到2026年底,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家以上;到2027年底,达到5家以上。

二、重点培育领域及入库标准

(一)重点培育领域。根据临夏州服务业企业倍增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广河县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立足广河县劳务经济、城乡服务、产业配套等发展现状,明确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属居民服务),商务服务业(下属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房地产服务业(下属物业管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业(下属环境卫生管理)等作为重点攻坚领域,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标准开展培育工作。

(二)入库标准

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底数,建立梯次培育清单。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统计、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科技、人社、文旅、住建、水务、人饮、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乡镇,对全县范围内从事营利性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开展拉网式摸排,重点摸排居民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物业管理、环卫保洁、公共设施管理等领域的法人单位,摸清经营规模、营收状况、发展潜力等基本信息,分类建立“潜力企业储备库、准规上企业培育库、龙头企业培优库”三级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1.建立储备库。纳入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法人单位,重点扶持发展,培育成为未来规上服务业企业后备力量。

2.建强培育库。纳入年营业收入接近入库标准、经营状况稳定的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培育,年内推动达标入规。

3.建优培优库。纳入现有的在统规上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其拓展业务、创新技术、品牌建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聚焦核心领域,打造培育突破口

1.居民服务重点培育广河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和城区供水分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合计约700万元,达到入库标准)该企业目前主要活动是收取全县居民供水费用,财务由公司本部和城区分公司分别进行核算,后续依托县属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整合重组,财务进行统一核算,重组后有望实现本年度纳统入库(责任单位:城发集团)

2.商务服务依托县域年输转劳动力6万余人的劳务优势,重点培育临夏州一条龙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约410万元,距入库标准差距590万元)甘肃驰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约375万元,距入库标准差距625万元)等企业,支持其拓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业务,对接县内牛羊企业、美食门店及州外用工需求,提升营收规模,争取2026年达标入规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完善县域劳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物业管理服务。重点培育甘肃宏伊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约500万元,距入库标准差距500万元)等企业,以城关镇和三甲集镇近5年来新建中大型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为突破口,依托两镇居住人口集聚、服务需求多元的优势,规范服务定价、提升服务效能、扩大服务半径、提升营收规模,助力其实现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推动纳入营利性服务业重点培育范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依托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契机,整合县域零散垃圾清运等公共服务资源现有中科康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年营业收入1700万元左右,由城管执法队负责的县城垃圾清运费用500万元左右,整合后可达到2000万元以上,符合入规标准),实现规模化经营引导进行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同时支持企业参与城乡公共服务项目,扩大业务范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发集团)

5.产业配套服务围绕牛羊全产业链和房屋租赁中介等领域,培育商务咨询、物流配送、检测认证等服务业企业,为相关产业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围绕美食产业,培育品牌策划、运营管理、食材配送等服务企业,推动美食产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及各乡镇)

(三)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提档升级。整合县内各类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方面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1.强化要素保障对在营利性服务业领域依法注册经营、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要素获取等方面依法依规提供便捷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服务业企业拓展业务、新建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优化税收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小微企业、服务业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由税务部门提供一对一税收政策辅导,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新入规企业,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在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3.畅通融资渠道定时组织政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研发适配服务业企业的信贷产品,降低贷款条件、精简审批程序,对培育库企业给予信用贷款、贴息贷款等扶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

4.落实资金奖补对新入规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5元的资金奖补;对入规后营业收入连续两年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持续增长奖励,支持企业争取省州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摸排培育阶段(2026年2月—4月)。完成全县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拉网式摸排,建立三级培育清单,明确各企业包联部门和培育措施;2026年3月启动首批培育库企业精准培育。

(二)攻坚提升阶段(2026年5月—10月)。针对培育库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推动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提升营收规模,确保年内2家以上企业达标入规;加大招商引资和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新增一批潜力企业;每季度开展专项调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验收入规阶段(2026年11月)。组织县统计、税务等部门对培育企业进行达标评估,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入规申报,确保顺利纳入省州规上企业统计,对2026年培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持续深化阶段(2027年起)。根据2026年培育工作成效,调整完善培育清单和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推动营利性服务业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规模和效益双倍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统计、财政、税务、商务、科技、人社、文旅、住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招商等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查调度和目标考核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县发改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计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入库审核;税务局要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登记注册和“个转企”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发展、管培育”的责任,统筹抓好本领域企业的培育工作。

(三)做好政策保障。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营利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企业奖补、人员培训、项目前期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省州对口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为全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营利性服务业培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州政策调整,按新要求执行。


附件:1.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专班

      2.规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指南





附件1

广河县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工作专班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效贤  县发改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冶    县财政局局长

马天晨  县住建局局长

马天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志良  县交通局局长

马晓鹏  县商务局局长

马海峰  县水务局局长

马继业  县人社局局长

马玉龙  县文旅局局长

高建民  县招商局局长

马晓瑜  县科技局局长

马进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永芳  县税务局局长

马花花  城发集团董事长

马青宝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宗平  祁家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海英  三甲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明昌  买家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宗建锋  庄窠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全虎  齐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水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力麻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正锋  官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由马效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此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动撤销,不另行文。

附件2

规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指南

一、入库范围标准时间

1.入库范围规上服务业包含10个行业门类,32个行业大类。

2.入库标准规上服务业企业必须是财务独立核算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


3.入库时间月度入库:新开业(上年度四季度以来开业)的企业营业收入达标后,可以选择月度入库,在每年2月-11月入库(上年度四季度之前开业的也可按2月份“规下升规上”入库)年度入库分为二批第一批入库:一般在每年11月份开始第二批入库:12月——次年1月。

二、入库申报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报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照四表两说明”;特殊情况下,还需提交补充材料或说明,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意点:

商贸业营业收入占比不得超50%,服务业占主要

②企业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显示的全部税率的业务活动必须完全完整全部反映在《主要业务活动说明表》上,切不可缺漏。

描述业务活动时,务必具体、详细,能让审核人员很清楚明晰该企业业务活动,必要时可在《主要业务活动说明表》“备注”一栏进行备注。

规模以上服务业行业主要业务活动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9%和6%的各类服务,在入库时可参考以上相关行业的增值税税率。


关于印发《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10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64)精神,为认真做好2026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制定了我县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25

 

 

广河县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

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广河县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广河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6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经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和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资金予以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2月至7月)

学生资助工作启动实施后,通过县级主流媒体以及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所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资助政策。

(二)社会筹资(3月至7月)

团县委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踊跃捐资。主动联系对接县内外大型企业、公益基金会和东西部对口协作团组织,争取助学资金支持,捐资助学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

(三)摸底统计(5月至6月)

结合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全面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全县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基础数据台账。

(四)业务培训(7月)

根据州上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参加培训,确保熟悉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五)统计名单(7月至9月)

1.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县教育局对具有广河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6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统计数据信息分批提交团县委。

2.县民政局分批收集汇总广河县内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数据,第一批次统计时间阶段为本科录取期间系统在册困难家庭,第二批次为专科(高职高专)录取期间系统在册困难家庭。统计数据信息分批提交团县委。

3.团县委根据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提供的数据信息,通过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形成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

4.团县委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对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进行认真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团县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团县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5天。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无误后,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盖章确认,上报团州委。

(六)发放资金(8月至9月)

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2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七)补充发放(9月)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上报团州委并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补发资助金。

(八)跟踪管理(10月)

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县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10%的比例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2.团县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九)学子关爱(长期)

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重难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结合大学生“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等实践内容,充分发挥团委的“生源地”优势,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少鑫  团县委书记

牵头单位:团县委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五、责任分工

团县委:牵头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关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工作实施。

县教育局:统计汇总2026级入学新生数据信息,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县民政局:统计汇总并审核确定困难家庭学生数据信息,及时提供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所需数据。

六、完成时限

2026年2月开始实施,11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由团县委牵头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密切配合,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指定专门科室具体实施,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为民实事学生资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广河县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100个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圆满完成我1个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我县1个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任务,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儿童友好”促进“社会美好”

二、资金安排

按照社区30万元标准补助,由省、三级财政按5:2:3比例分担,省级财政补助50%(15万元),州级财政补助20%(6万元),县级财政承担30%(9万元)。补助资金用于防护地面材料的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的采购、安装。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选址。主要选择人口较为集中、儿童占比高的老旧社区、保障房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社区、拆迁安置社区及农村社区等。每个项目占地面积400㎡以上,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选址避开危险地段,远离交通事故潜在威胁区域。

(二)项目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采购设施,配置组合滑梯、立体攀爬架、秋千、户外打击乐器组合、跷跷板、摇摇乐等,设置休闲座椅、照明灯柱等场边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

(三)执行标准

1.空间场地。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400㎡,安全缓冲地面铺设面积不小于400㎡的悬浮地板、人工草坪或硅PU,确保地面的安全性、环保性、耐磨性及防滑性项目资金用于防护地面材料的采购、铺设,不得用于地面改造

2.地上设施。必须符合《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34272-2017)、《玩具安全》(GB 6675系列)等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及相关环保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质量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确保安全、环保、耐用。空间摆布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调研及选址申报13月)。妇联会同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局开展社区儿童需求调研,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使项目设计符合实际需求。妇联、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部门选定项目场址,社区所在镇政府完成消防查验等必要手续。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资金,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县妇儿工委办妇儿工委办申报项目。项目前期资料经省级相关责任单位联合评估后开展后续工作

(二)项目实施47月)。原则上5月31日前完成场地硬化准备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安全地面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政府确定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采购程序,全面负责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妇联、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负责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结验收8月)。妇联牵头,组织财政、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结果分别妇儿工委办备案。

(四)交付使用8月后。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妇联牵头统筹,属地管理原则,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为项目日常运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开放服务、安全巡查、设施维护、环境保洁、资产登记与保管等工作,确保空间安全有序、长效运行、长期受益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绍真  县妇联主席候选人

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镇政府

六、保障措施

妇儿工委办负责统筹选址申报、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社会宣传、督导检查及资金审核结算工作;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县财政局、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政府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资金由镇政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等,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农村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广河县实施农村“水盆子”建设工程5个,具体为在全县5个乡镇实施建成小微型调蓄设施5座。

二、资金安排

年度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投资3402万元、县级政府配套资金433万元、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万元。

三、具体措施

(一)项目准备(3-4月)。项目实施主体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完成立项、设计、评审、招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开工准备。

(二)项目实施(5-11月)。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加快推进5座小微型调蓄设施建设,同步推进设备安装等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

(三)项目验收(12月)。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开展项目资料整编和验收工作。力争完成年度投资4000万元。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海峰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牵头单位: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惠民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村水利惠民工程项目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协调与乡镇政府、财政局等配合单位的工作衔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项目全过程协调推进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同高效推进

县水务局要牵头抓总,负责工程规划、建设、质量监管、验收等全流程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县财政局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相关乡镇要做好群众动员、矛盾化解等工作,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环境。

(三)严把工程质量,打造惠民精品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把材料进场、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确保每一项水利工程都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实现长效惠民。

(四)健全管护机制,保障长效运行

坚持建管并重,工程建成后及时移交管护主体,明确乡镇、村社、管护单位的管护责任,建立“县统筹、乡监管、村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确保水利设施持续稳定运行,长久发挥惠民效益。

(五)加强督查问效,确保任务落地

县水务局牵头成立督查专班,定期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督查调度,及时解决工程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按照“一月一进展、一月一汇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向州水务局和县人民政府上报任务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水利惠民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广河县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计划表

 

 

附件

 

广河县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年度计划完成投资

(万元)

年内是否完成投资

容积

(立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功能

投资来源(万元)

季度目标

合计

中央投

省级投资

政府债

社会资本和银行贷

市县配

乡村振兴等资金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实施内容

完成投资(万元)

实施内容

完成投资(万元)

实施内容

完成投资(万元)

实施内容

完成投资(万元)

合计

4000

4000


37000



4000


3402



598



128


2162


1610


100

1

广河县供水保障小洼沟蓄水池工程

1100

1100

10000

在三甲集镇小洼沟村修建1万m3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管道、闸阀井等建筑物。

供水

1100


935



165


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批复及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25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1座

550

完成蓄水池附属及管道工程

525



2

广河县供水保障新民蓄水池工程

670

670

7000

在新民村修建7000m3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管道、闸阀井等建筑物

供水

670


570



100


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批复及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13

钢筋混凝

土蓄水池1

402

完成蓄水池附属及管道工程

255



3

广河县供水

保障阿力麻

土蓄水池工

510

510

5000

阿力麻土村修建5000m3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管道、闸阀井等建筑物

供水

510


434



76


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批复及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10

钢筋混凝

土蓄水池1

385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附属及管道工程

115



4

广河县供水保障火石梁蓄水池工程

1170

1170

10000

在庄窠集镇马浪村火石梁修建10000m3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管道、闸阀井等建筑物。

供水

1170


995



175


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批复及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70

钢筋混凝

土蓄水池1

550

完成蓄水池附属及管道工程

450

完成工

程全部

建设任

100

5

广河县供水保障魏家咀蓄水池工程

550

550

5000

齐家镇魏家咀村修建5000m3蓄水池1座,配套供水管道、闸阀井等建筑物

供水

550


468



82


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批复及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10

钢筋混凝

土蓄水池2

275

完成蓄水池附属及管道工程

265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根据州政府《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补贴7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以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助推“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改造过程中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特点、状况与城乡居住环境,尊重残疾人个人意愿,实事求是、一户一策,不搞“一刀切”。

二、改造内容

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内容,个性化实施包括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出行等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以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质效。

三、资金安排

从省州下达的用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中央彩票公益金及相关专项资金24.5万元,户均补贴资金3500元。

四、实施步骤

(一)完成摸底,核准底数(4月中旬)。根据州级方案,结合前期摸排需求情况,优先安排在买家巷镇、官坊乡、阿力麻土乡实施改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协同各村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进行全面入户摸排,确定实施对象及改造内容。

(二)核查公示,完善个案(5月中旬)。县残联对乡镇初步摸排的实施对象,协同乡镇残联及村残协按照改造要求,在4月底之前进行二次入户核查,再次对接完善个性化改造方案,统筹测算安排项目资金,做好对象公示。

(三)确定方式,精准实施(8月前)。根据实施乡镇的环境特点和改造规模数量,立足实际,严格落实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集中统一改造。

(四)督导验收,确保质量(9月前)。县、乡镇残联充分发挥对下协管职能,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核查、按月通报、全县调度、典型示范、现场推进等方式做好全过程项目跟进督导;县残联通过自行验收、第三方机构验收等方式,逐人逐户做好项目验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五)整理资料,录入信息(11月前)。县、乡镇两级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对本辖区年度改造户项目实施前、项目完成后的照片数据,项目申报、对象公示、资金核拨、入户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库的统一要求,对各地改造户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和规范录入,做好接受检查核查准备。

(六)做好总结,宣传典型(12月)。县残联对年度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措施。同时,通过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经验、受益典型家庭的社会宣传,提高项目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马    县残联理事长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实施主体: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抓落实、重担当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统筹考虑,加大工作力度,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既要完成任务更要确保质量

(二)规范管理,保证质量。要充分考虑并认真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建议,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在实施中,及时整理、保存和健全申请审核、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等档案资料。

强化督导,严格验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做好工程验收,对质量不达标、改造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整改,切实保证改造质量

)严格资金使用,注重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以支付,既要防止专项资金滞留,又要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广河县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10号)精神,启动实施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120名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

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困难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和有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的原则(优先保障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二、实施范围

全县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特困人员;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六)其他困难人员

(七)有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

三、项目内容

(一)手术患者筛选。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宣传普查,并开具低保困难证明。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视功能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手术意愿及健康状况了解等。

(二)手术准备及实施。对于已选定的手术患者,分期分批安排到省上指定的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广河县人民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实施手术。

四、经费来源

省级共下达资金9.6万元。

五、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

按每人800元标准为实施复明手术的老年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手术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自付部分低于800元的,补助后剩余项目资金由手术定点医院交由财政

六、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明确对象(3月)。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认真审核患者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按照视障程度、本人身体状况及需求等,分期分批安排患者开展手术。

(二)确定医院,开展培训(4-8月)。纳入项目支持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在广河县人民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

(三)分期手术,做好登记(3-12月)。按照就近便利、分期分批原则,制定详细的手术时间表,并通知每名患者或家属。列入手术计划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时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每月上报县卫健局。

(四)检查验收,总结评估(12月)。12月底完成目标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对全州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

、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副县长人选

马维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财政民政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612月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密切配合协作,做好患者筛查工作。县民政局提供困难老年人花名册,各乡镇卫生院认真组织开展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筛查工作于本方案下发后1个月内完成,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按时拨付补助经费,强化资金管理。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财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保证省级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广河县人民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保证手术效果。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对广河县人民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证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保证手术治疗效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监督检查。县卫健局督促广河县人民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按时、逐例填报项目患者手术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并于每月5日前向州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表》(见附件)。

 

附件:1.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任务分配表

2.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3.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信息备案表

 


附件1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实施主体

任务分配量(单位:人)

1

广河县人民医院

80

2

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40

合计

120


附件2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表

 

  医院(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段:2026__月至__月

 

类别

需手术人数

已手术人数

累计手术人数

项目执行进度

人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本表每月上报一次,请于每月30日前报送本表。

 

 


附件3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信息备案表

  单位

 

 

 

 

序号

基本信息

眼科检查及健康情况

 

其他 备注 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低收 入人 群类

 

医保 情况

 

联系电话

 

裸眼 视力

矫正 远视

 

眼压

眼部体征(眼睑、结

膜、角膜、前房、晶

状体、玻璃体、眼底

等情况)

身体健康状况

手术计划

(左眼/ 右眼)

 

手术意愿

1

















2

















3

















4

















备注:低收入人群类别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需要依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持生计;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经脱贫,但仍存在返贫风险,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持续监测和帮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处于贫困的边缘;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为某些刚性支出(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其他困难人员:一些其他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如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残疾人等



广河中学“强县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强县中增学位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广河中学“强县中建设项目,包括乐育楼、博文楼、通慧楼、阶梯教室及图书阅览楼室内外改造,外墙、连廊、屋面卫生间门头、运动场广场道路国旗台、门头立柱吊顶及灯具改造新增室外强弱电等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及室外雨水管网改造内窗更换、散水修复、新建看台、绿化、排水明沟,购置物化生实验室设备、计算机、图书等。

二、资金安排

广河中学“强县中”建设项目总投资2548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已下达2000万元,县上配套等多渠道筹措548万元。

、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2)。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清单,靠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明确完成时限。

(二)项目审批(3)。成立工作小组,协调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展开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3月初之前确保完成项目设计、审批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实施(4-8)。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与发改、财政和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抢抓施工黄金期,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帮助指导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4月上旬开工建设6月份完成率达到70%以上,7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工率达到90%以上,8月底开学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四)项目验收(9)。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应发  县教育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财政局、县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教育局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做到项目“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确保项目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广河县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临夏州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州级分配名额,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家镇黄家坪安置点三甲集安置点省级和美乡村官坊乡槐沟村通过完善场地设施、配置体育器材,进一步补齐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提升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便利性和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

二、资金安排

根据州体育局安排,共支持3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点10万元),专项用于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

三、具体措施

(一)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路径类设施(如漫步机、太极揉推器、腰背按摩器等)、多功能运动场(如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等)各项目实施点结合群众健身需求、场地条件等实际情况,由县全民健身中心提出具体申请,报州体育局审核备案。

(二)项目申报(3月)

1.确定实施点:齐家镇、三甲集镇、官坊乡分别对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省级和美乡村要求,确定黄家坪安置点、三甲集安置点、槐沟村为具体项目实施行政村。

2.提交申请县全民健身中心3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含建设方案、场地平面图、群众需求调研等),报送至体育局。

3.审核备案县全民健身中心对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3月底前报州体育局备案。

(三)项目实施及督导(4-9月)

1.组织实施:省级资金下达后,县全民健身中心统筹负责辖区内项目推进;各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具体落实场地硬化等工作,配合全民健身中心完成体育器材安装调试。

2.进度管控4-5月完成场地硬化和基础施工;6-7月完成器材采购与安装;8月完成项目自检与功能调试;9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准备。

3.督导检查:县全民健身中心将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推进。

(四)项目竣工(9月)

9月底前,3个项目全部竣工,完成场地清理、器材调试和功能试运行。

(五)项目验收(9-10月)

1.县级自验8月31日前,县全民健身中心组织对3个项目点进行自验,形成自验报告报州体育局。

2.州级验收:配合州体育局于9月中旬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州级将资金支付至项目实施主体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副县长人选

买忠龙  县全民健身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县全民健身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

实施主体:齐家镇人民政府、三甲集镇人民政府、官坊乡人民政府

五、完成时限

2026年10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全民健身中心、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广河县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责任分工

全民健身中心:牵头负责项目统筹、申报审核、业务指导、督导验收和行业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农业农村:配合做好安置点、和美乡村项目衔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相关乡镇:负责项目落地实施、场地落实、群众动员及后期运维管理。

(三)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宣传引导

通过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的意义和健身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的浓厚氛围。

(五)后期运维

明确各项目点所在村委会为运维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理、器材维护和安全巡查;县全民健身中心定期开展运维指导和人员培训,建立器材损坏报修、更新机制,保障健身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广河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州总工会关于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我县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广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5000份牛肉面优惠餐活动重点面向外卖骑手、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保安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爱心餐食优惠服务。依托“陇工惠”平台在线上发放5000份牛肉面优惠餐券,我县职工凭券在指定合作门店享受优惠,切实缓解一线劳动者“用餐难、用餐贵”问题,把工会温暖送到职工身边。

(二)100名职工提升学历层次活动资助100名一线职工(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成大专、本科学历提升,通过学费补贴支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职业技能教育,助力职工实现学历与技能“双提升”,增强职业竞争力,为我县产业发展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

(三)100名女职工孕期及孕前产后体检补贴活动100名在职女职工(重点面向经营困难非公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困难女职工),提供孕期关键产检与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强化女职工健康保障,关心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筑牢女职工健康防线。

(四)100名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100名受托职工子女(主要针对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亲职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课后及寒暑假托管服务补助,切实减轻职工“带娃难”负担,解决职工后顾之忧,让职工安心工作、暖心生活。

二、资金安排

统筹各类专项资金4.5万元,专项用于本次活动开展,资金来源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我县财政配套落实,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1.牛肉面优惠餐活动:统筹资金1.5万元,用于餐饮商家合作补贴,每份补贴3元,共计发放5000份优惠餐券,覆盖我县一线户外劳动者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2.职工学历提升活动:统筹资金1万元,用于职工学历提升学费补贴,每人补贴100元,全年计划资助100名一线职工完成学历提升,鼓励职工提升学历、增强技能。

3.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统筹资金1万元,用于符合条件女职工体检费用补贴,每人补贴100元,为100名女职工提供孕期关键产检与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单人不可重复补贴。

4.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统筹资金1万元,用于受托职工子女托管服务补贴,每人补贴100元,为100名职工子女提供课后及寒暑假托管服务补助,单人不可重复补贴。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

1.制定印发《广河县总工会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细化工作流程。

2.统筹确定县域内餐饮商家、合作院校、体检机构和托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补贴标准、服务质量要求。

3.通过“陇工惠”APP、微信公众号、基层工会系统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扩大活动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应享尽享。

4.结合我县实际细化落实措施,配套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保障活动有序启动。

(二)实施阶段(4-10月)

1.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分项活动安排,精准识别服务对象,优先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营困难非公企业职工和困难职工家庭等重点群体,做好资格审核、补贴发放、服务对接等工作。

2.县总工会强化统筹调度,定期调度活动进展,有序推进各项服务落地见效,及时解决活动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3.及时公开活动进展情况、补贴发放名单、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职工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服务质效提升,杜绝违规操作、优亲厚友。

4.做好活动台账管理,对受益职工信息、补贴发放记录、服务开展情况等全程留痕,做到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验收阶段(11-12月)

1.县总工会先行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职工受益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州总工会。

2.配合州总工会开展抽查核验,重点核查资金使用管理、受益职工满意度、服务落实成效等情况,主动接受上级监督检查。

3.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梳理典型经验、特色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职工关心关爱工作水平。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明卿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基层工会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总工会牵头统筹各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各基层工会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服务落地,各合作单位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全力保障服务质量与工作实效。

2.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快拨付进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与职工群众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职工身上。

3.健全调度机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按照“一月一进展、一月一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汇报活动进展,及时公开活动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4.强化督导检查:县总工会适时对活动进度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营造关心关爱职工的良好氛围。

5.深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活动政策、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讲好工会服务职工故事,提升活动影响力,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切实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城镇新增就业

(一)目标任务2026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8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3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0人。

(二)实施范围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方式,帮助年满16周岁(含)且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实现就业。

(三)资金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和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内容,不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规模。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工作调度:3月份开始,县人社局对全县各乡镇和社区的工作进行调度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

.检查验收:12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县政府副县长

人:马继业  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611月底

二、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2026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二)实施范围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 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同时,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四)实施步骤

1.征集岗位(6-7月)。县人社局充分利用微信群、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资源,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将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广泛征集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并上报,由州人社局统一向省上争取招聘指标。

2.任务分解(7-8月)。县人社局按省州分解下达的招聘指标,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格,确定招聘用人单位及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公告。

3.双向对接(8月底前)。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县财政局根据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

5.检查验收(11月下旬)。县人社局对项目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州人社局上报自查报告。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    副县长

马继业  县人社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六)完成时限

202611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贯彻就业优先政策。深入落实省州关于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力推行嵌入式和订单式培训模式,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纵深推进“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业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匹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二)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县人社局要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强化业务培训,按月统计调度,严格数据质量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通过市场招聘、基层就业项目、开发政策性岗位、自主创业、就业见习等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对农民工群体,健全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作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信息平台,提供更多城镇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对退役军人群体,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扶持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健全完善台账,精准开展“一人一档一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强化检查督查工作。县人社局牵头开展检查督查工作,指导各社区依托大就业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实名制就业台账,确保人员的身份信息、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记录完整规范、真实准确。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加强数据共享和比对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


原文:关于印发《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