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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0月,广河县未制定出台政府规章。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副县长
  • 郭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199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金融、税务、教育、统计调查、县域经济、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职能转变、外事、数字政府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输转、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全忠同志分管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做好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省直单位帮扶、供销、保险等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冶鹏
    副县长
    冶鹏,男,回族,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地震、园林绿化、动迁安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常务做好财政、金融、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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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实施方案》的通知

于印发《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10

 

 

 

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校园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偏远山区小学学生午间就餐困难问题,减轻农村家庭教育负担,消除路途往返安全隐患,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学生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营养午餐供餐体系,全面保障午餐就餐困难的学生吃上安全、热乎、营养、可口的午餐,有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持续提高健康水平,切实解决农村远途学生午间就餐问题,减轻农村家庭教育负担,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增强群众对农村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供餐范围

结合我县山区乡镇部分村社分布零散、山路崎岖、雨雪天出行难、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突出实际,以学生家庭至学校单程距离2公里以上为主要界定标准,精准划定营养午餐供餐范围。县域内所有山区乡镇完全小学及村级教学点中,家庭住址距学校单程2公里及以上、午间无法正常回家用餐的在读小学生,全部纳入营养午餐供餐保障范围。对家庭住址距学校单程2公里以下,但因腿部残疾等身体原因导致行动不便、上下学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经本人或家长提交相关医学证明、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乡镇和学校审核评估确认,县教育部门复核通过后,纳入供餐保障范围。

三、供餐标准

(一)价格标准统一按照每生每天8元标准执行,中央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每生每天5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每生每天3元,全额用于学生午餐供应。运输、能耗、设备损耗、人工辅助等供餐运行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

(二)供餐形式依托我县以面食为主的地域饮食习惯,供应早餐+午餐,早餐供应馒头和鸡蛋,午餐以馒头、面条、米饭等为主,搭配荤素炒菜等菜品每月依据食材市场价格波动、学生就餐反馈等情况,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微调菜品结构,确保营养不打折、口味适配化。

(三)营养标准严格遵循国家中小学生膳食摄入标准,保障碳水化合物、优质蛋白、维生素、矿物质的均衡搭配,落实食谱标准,重点确保米、面、牛肉、鸡蛋等核心食材定量供给,确保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四、管理流程

(一)食材采购方面。建立分级采购机制,对已招标的大宗食材实行统一配送,对零散食材由各学校严格按照标准择优采购,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强化资质准入管控,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资质,严禁小作坊、流动商贩和无资质商户向学校供货。加强全程溯源监管,建立全程可追溯台账,详实记录食材品类、产地、单价、数量与配送时间等,全程接受膳食委员会监督核查。

(二)食品安全方面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执行每日岗前晨检制度,统一着装、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生熟分离、荤素分隔、分类清洗要求,专用砧板、刀具、容器按区使用,严禁加工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剩余饭菜严禁二次供餐。落实每餐次、每品种留样规定,执行双人双锁留样管理制度,做到留样记录齐全规范、归档备查。严格执行餐具消杀流程,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实现操作全程公开、实时可查。

(三)就餐管理方面推行年级错峰用餐机制,由值班教师全程协助管理,严防拥挤、烫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文明就餐”主题教育,引导学生按需取餐,学校以每日实际到校就读人数核定当日餐食供应量,对学生中途请假产生的剩余餐品,合理分配给有加餐需求的学生,杜绝粮食浪费。推行校长、家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提前查验食材、试餐登记,人员空缺及时安排代岗。

(四)经费结算方面。县级提标补助资金由学校每月据实结算,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财政按月拨付;陪餐人员个人承担的餐费统一上缴学校,由学校汇总后划转至供货企业,全程规范开具票据,做到费用收缴、流转、支付有据可查。

五、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部署、餐标核定、制度完善、日常督导、问题整改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协同履职,确保供餐工作规范落实。县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县级专项配套资金,加强经费监管与审计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县卫健局负责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与食品安全健康宣教,指导学校健全卫生消杀及健康管理体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材质量抽检、后厨卫生检查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核,督促学校食堂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严查违规供餐、劣质食材和卫生不达标等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学校做好纳入营养午餐范围学生的认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聚焦营养午餐资金使用结算、食品安全、陪餐履职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过程督查,严防廉政风险。各供餐学校承担日常食材验收、后厨管理、就餐秩序维护、台账登记及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保障供餐全流程规范有序。

六、保障措施

坚持专班推动、部门协同、学校分级落实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营养午餐落地实施中的难点堵点事项。要严格对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管理与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分层搭建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学校每日自查、学区每周巡查、县教育局每月抽查三级常态化督查制度,紧盯食品安全管控、食材品质核验、膳食营养配比、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资料归档、餐具消杀与餐食留样等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督导。要健全多元共治社会监督体系,常态化组织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入校全程观摩食材储运、菜品加工、学生就餐各环节,统筹打通线上线下意见反馈渠道,严格执行群众诉求3个工作日受理处置、办结反馈工作要求,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要压实考核约束刚性机制,将山区学校营养午餐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和校长履职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单位评优评先、从业人员绩效奖惩直接挂钩,对存在内部管理混乱、食品安全不达标、经费使用违规、学生满意度偏低、问题整改拖沓不力等问题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予以通报批评并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工作专班

2.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一周食谱及配料表

 

 

 

 

 

 


 

 

附件1

 

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工作专班

 

为加强我县山区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校园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及专项经费使用,提升供餐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成立广河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永东   县委副书记、官坊乡党委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员:     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邓进琳   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吉如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应发   县教育局局长

马维华   县卫健局局长

        马进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宗建峰   庄窠集镇党委书记

杨宗平   祁家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正清   买家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明华   齐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水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力麻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正锋   官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马应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营养午餐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推进、督导落实以及日常事务。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化,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动替补,不另行文。


原文:关于印发《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二:全县山区部分小学营养午餐一周食谱及配料表.xlsx

关于印发《广河县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暨农特产品产销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暨农特产品产销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广河县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暨农特产品产销分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广河县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暨农特产品

产销分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效能、助力乡村振兴,通过产销分离、分工优化,推动养殖、加工与销售环节专业化分离,让养殖主体专注标准化生产、加工主体聚焦品质提升、销售主体深耕市场渠道。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充分发挥县属国有公司统筹引领作用,引导广河县农特产品(牛羊肉、青贮饲草、皮革毛纺、甜醅酿皮、油渣食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实现产销分离,推动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专业化分工,提升产业效能、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县域实际,确立以下创建目的:

一是全面规范交易数据纳统。以县属国有企业广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开展农特产品销售,建立全流程、可追溯、闭环式数据采集与统计体系,实现全县农特产品采购、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链条交易数据全面归集、精准核算、及时上报、应统尽统,彻底解决以往交易分散、数据漏统、口径不一等问题,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数据支撑,显著提升经济运行监测与政策决策科学性。

二是强化农特产品组织化销售。构建“国企牵头、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市场化运营格局,推动全县农特产品实现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服务,整合优质货源、打通省内外线下直供与线上电商渠道,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等高端消费市场,做强“广河羊羔肉”“广河牛肉”等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产品附加值、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

三是促进产业资金闭环回流。通过产销分离实现产业链专业化分工,让养殖主体专注标准化生产、加工主体聚焦品质提升、销售主体深耕市场渠道,以规模化集采、品牌化运营、规范化交易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有效保障养殖、加工、销售各环节收益稳定,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户持续增收,为牛羊全产业链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稳定、安全的资金保障。

二、基础优势

我县农特产品资源丰富,牛羊养殖规模大、牛羊肉品质优,甜胚子和油炸食品等特色美食也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县域内规模较大的饲用玉米、青贮饲草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广盛公司,在养殖主体对接、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方面具备先天优势,可为产销分离落地提供坚实基础,且作为国企,其可凭借自身信誉、资源整合能力及现有产业基础,破解当前县域产品以传统零散交易为主、缺乏统一组织和品牌、外销渠道不畅的痛点。同时,我县牛羊养殖基础雄厚、产业发展潜力大,结合各乡镇养殖实际,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城关镇、祁家集镇、三甲集镇、买家巷镇、齐家镇、阿力麻土乡六个乡镇作为商贸流通乡镇,沿广通河流域区域依托物流交通优势,利用县域内14家牛羊肉精深加工企业和各乡镇标准化养殖场,建立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和供应网格体系;上述乡镇山区村社区域和庄窠集镇、水泉乡、官坊乡辖区村社则重点以活畜养殖生产为主,兼顾其他农特产品生产,保障货源品质与稳定供应。

核心产品:广河牛羊肉(品牌化潜力大)、手抓羊肉、油炸食品、甜胚子、肉鸡、茶叶等县域内所有农特产品,重点依托广盛产业公司现有销售渠道,优先推广牛羊相关产品及饲草衍生品。

目标市场:重点紧盯兰州、临夏等周边城市,辐射延伸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高端消费市场,同步拓展好线上电商平台(京东、抖音、拼多多等);依托广盛产业公司对外投资资源和现有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省内外销售半径。

竞争优势:线上电商优势和区位优势,物流交通优势,民族特色优势和品质优势;叠加广盛产业公司的国有信誉优势、现有产业基础优势、政策对接优势及数据纳统规范化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合力。

三、运营模式

(一)国企牵头

县属国有企业广盛产业公司是农特产品销售的核心主体,主要负责牵头市场开拓与渠道搭建,实行“自产优先、订单补位”的销售原则,优先销售自身生产的农特产品以保障自有产能消化与效益最大化,自身产品供应不足时,通过“订单农业”模式与县域内牛羊肉精深加工企业和其他相关经营主体签订供货协议,确保货源补充及时、质量可控。同时,要承担整体统筹、资金投入、运营管理、数据归集与纳统等核心工作,确保自身运营合规、流水可控、纳统及时;要严格遵循国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和市场规则规范运营,优先吸纳县域内劳动力就业,切实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二)采购方式

广盛公司牵头制定完善各类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牛羊屠宰分割标准、农产品分级标准、饲草质量标准等,结合现有检测资源,全程指导农户、养殖大户及合作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在产品供应方面,广盛公司整合自身自有生产资源,实现自产自销的闭环运营,在保障自有产能充分消化的同时,针对自身产品供应不足的品类,与县域内养殖大户、养殖企业、加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订单合作关系,持续深化“订单农业+保底收购”模式,明确保底价格,切实保障各养殖大户、养殖企业、加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利益,提升其参与的积极性。广盛公司通过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分拣包装,提供专业的仓储、物流等配套支持,进一步保障货源稳定、质量可控。

(三)销售方式

线下销售方面,由广盛公司牵头,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供应链企业供应牛羊肉为重点,同步兼顾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商超、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优质渠道,建立长期直供合作关系,拓宽线下销售通路;同时,依托“广河牛羊肉”县内外品牌专卖店,集中展销合作主体供应的优质农特产品,持续提升品牌曝光度和市场影响力。

线上销售方面,依托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广河农特产品旗舰店”,重点推广广盛公司核心产品,同步开展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型销售模式;充分利用广盛公司互联网销售资质和协会资源,积极对接优质电商供应链企业,优化线上运营流程,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互补增效。

品牌推广方面,由广盛公司重点运营“广河羊羔肉”“河州味道”等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全方位展示产品品质与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盈利方式

广盛公司以自身产品销售为核心,通过产品销售获取核心利润。广盛公司主动对接各级政府部门,积极争取销售奖补、品牌推广、产业扶持等政府项目补贴和奖励,为自身盈利提供补充支撑。依托自身供应链整合优势,持续优化物流运输、仓储管理、采购衔接等关键环节,降低整体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同时,通过规范运营、扩大交易规模,重点提升自身产品销售占比,带动公司流水稳步增长,助力县域经济数据纳统,进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形成“盈利提升—规模扩大—政策扶持—持续盈利”的良性循环。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产销分离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各方职责,强化协同配合,重点突出广盛产业公司的牵头作用和纳统责任,建立以下组织保障体系:

广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销售主体,负责开展农特产品的销售,承担核心资金投入、运营管理、数据归集与纳统工作;依托自身产业基础,提供仓储、物流、检测等配套支持;对接各政府部门,落实政策支持,确保交易数据及时、准确入规入统,为县域经济纳统做贡献;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宣传推广“广河羊羔肉”等品牌,有效提升国企信誉和知名度。

农业农村局:协助广盛公司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分离机制,依托县域牛羊肉品牌推广奖补政策,制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对广盛公司、积极参与产销分离的养殖大户、合作社和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扩大养殖规模和拓展销售渠道;指导广盛产业公司对接保险公司,探索农产品价格保险防范机制。

商务局:牵头负责农特产品外销组织与外销数据纳统,统筹拓展省内外线下市场、线上电商平台、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外销渠道;协助广盛公司对接大型采购商、连锁商超、批发市场、机关食堂与餐饮企业;指导品牌推广、市场拓展与数字化营销;负责外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配合统计局、广盛产业公司做好交易数据入规入统,推动外销流水应统尽统。

统计局:对广盛产业公司交易的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指导广盛产业公司规范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规范化统计,确保公司流水全面、准确纳入县域经济统计范围。

税务局:为广盛产业公司及参与产销分离的主体提供税收政策指导,帮助其合规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广盛产业公司已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运营成本;协助广盛产业公司做好税务规范工作,保障交易数据与税务数据一致。

财政局:协调金融机构为广盛产业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安排专项资金对广盛产业公司的运营给予补贴、奖励;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先支持广盛产业公司开展产销分离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农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农特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做好监管衔接与执法配合,及时通报和共享监管信息。指导规范产品标识、包装标注,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测与溯源体系建设,确保农特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协助做好农特产品交易数据的监督核查,保障交易数据真实合规,助力实现农特产品交易数据应统尽统,为产销分离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市场监管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广盛产业公司做好货源组织和数据统计工作,提升交易流水和市场影响力。

广河县牛羊产业协会:配合广盛产业公司开展工作,负责资源整合、标准制定、市场对接、会员培训、纠纷调解等,协助广盛产业公司做好品牌推广和市场拓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需要适时修改。


原文:广政办发(2026) 27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暨农特产品产销分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河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污水处理厂(广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三甲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通过强化运行管控、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监管体系,推动三家污水处理厂实现运行管理制度化、操作标准化、监管常态化,有效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负荷,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完善运营模式,加强规范管理

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进行评估,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市场主体。中标人可依法依规采取委托运营(0&M)、转让-运营-移交(TOT)或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参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权责义务,实现“专业人干专业事”。建立与运行效果挂钩的运营服务考评机制,将出水水质达标率、设备完好率、污泥处置规范性、安全生产等指标纳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运营费用,倒逼运营单位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污水处理厂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可以快速、有效应对。(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二)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县住建局为生活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负责两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监管、运营绩效考核;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工业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负责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监管、运营绩效考核;加强园区工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涉水企业落实预处理要求,严格落实达标排污责任,协调解决企业与污水处理厂接管等事宜;做好水资源管理及统筹协调,负责辖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及时解决管网堵塞、破损等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能,依法查处不达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排污许可执行、出水水质达标、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污泥规范处置等情况;适时组织“环保管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三家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体检”,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督促指导问题整改。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作为污水处理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运维合同要求,配齐工艺、设备、化验、安全、运维专职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正常传输,建立健全运行台账,如实记录运行数据,及时报备设备故障及异常情况。(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三)加快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

针对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三甲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滞后问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住建局要切实扛牢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组织设计单位、运维单位、相关专家等,及早排查处理工艺、设施安装等方面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倒排工期表,加快设备调试和工艺优化,确保新建或改造设施尽快投入正常运行。规范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程序组织专项验收,确保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到位,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运营单位,明确管护边界、资产清单、运维标准,杜绝重建轻管现象。(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四)规范监测管理,确保数据真实

各污水处理厂要规范化建设在线监测设施,进出口在线设备设施齐全、规范,按标准建设专用监测站房,安装空调、视频监控设备等,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符合要求,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后及时开展验收备案,确保数据实时有效传输。污水处理厂运营和在线监测设施分别单独运维,在线运维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按规范要求做好参数设置和管理、检查维护、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校准、比对试验、检修故障处理、比对监测以及记录与档案等工作。同时,污水处理厂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按期开展自行监测,保证监测频次和监测因子应测尽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州上要求对各污水处理厂至少每年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五)严格纳管标准,强化源头管控

对全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纳管标准,严禁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当前针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突出问题,重点强化对全盐量、氯离子、溶解性总固体等污染物的控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从生产端控制盐分输入,优先通过工艺优化与水资源循环减少含盐量,无法从生产源头减少盐分、污水含盐量高的涉水企业需配套预处理设施进行脱盐处理,全盐量须严格控制在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范围内,氯离子、溶解性总固体浓度须符合纳管要求,不满足要求的禁止排入管网,防止高盐废水直接纳管冲击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同时要与污水处理厂保持常态化沟通,动态调整管控措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六)规范排污收费,强化计量监管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合理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收费台账,做到应收尽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建设等。探索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对超标排放或排放高浓度污染物的企业加征污水处理费,倒逼企业主动减排。所有接入污水管网的企业安装排水计量装置,计量装置需定期校准,确保计量数据准确。排水计量的责任主体必须如实申报排水量,对瞒报、漏报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七)规范污泥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全过程管控,建立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链条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处置去向,污泥处置须符合无害化、资源化要求,鼓励用于建材利用、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等,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必须送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规范污泥暂存场所,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八)加强中水回用,推动资源化利用

结合广河县水资源短缺实际,积极谋划中水回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对全县中水回用需求进行全面调研,结合工业园区绿化、道路冲洗、灌溉等实际需求,编制中水回用项目申报方案。优先推动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于园区企业生产,同时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及运营,扩大中水回用规模,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九)争取专项资金,保障运行投入

紧盯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等政策导向,积极申报管网改造、设备更新、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保障本级配套,将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设备维修费、污泥处置费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足额、及时拨付,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杜绝挤占、挪用等行为。(责任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保障措施

统筹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建立定期调度和现场督导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合力推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提升专业运维管理水平,定期组织运营、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教学指导,深化与科研院校、专业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推广先进治理技术和管理经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监测设备异常运行、企业超标纳管及偷排偷放、篡改监测数据、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禁在招投标环节设置歧视性条款。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法规标准、安全操作等培训,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应急物资装备,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原文:广政办发〔2026〕21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

工作方案

 

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按“冬病夏(春)治”原则,针对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供热扩面、天然气敷设、土炕改造、煤质管控等措施,减少冬季供暖期污染源,夯实防治基础,防止大气污染反弹和人为重污染天气。确保PM10PM2.5浓度及空气优良率等指标完成省、州年度目标任务,巩固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任务

(一)实施集中供热扩面工程

1.实施广河县城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概算投资1800万元(超长期国债),共改造敷设集中供热管道3.9×2公里双管,主要对广河中学至福利院、中医院至高速公路出口、老医院红灯十字至赵家红灯十字埋设一级供暖管网,新建换热站1座,新增加供热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2026年完成恒沁瑞院等小区新增供热面积2.8万平方米1026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改造龙黔名苑和阳光小区室外供热管网。工程概算投资320万元(超长期国债),改造2个小区院内DN50、DN250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保温二级供热双管道1620×2米双管,配套检查井、阀门等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3.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商铺及住户)扩面改造。计划共改造面积3.06万平方米,其中2026年概算投资50万元(供热企业和群众自筹),重点对广场、金信花园、政协一期商铺及住户进行改造,全部接通集中供热,完成改造面积5600平方米45户),剩余部分逐年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二)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

1.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小区)天然气扩面改造。北岸公馆、广通御景等小区敷设天然气管网,使用壁挂炉采暖概算投资70万元(燃气企业和群众自筹),完成改造面积约46000360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商铺及住户)天然气扩面改造。计划对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约2.3万平方米商铺进行逐年改造,其中2026年概算投资100万元(燃气企业和群众自筹),重点对三蒿路、南滨河路、兰郎路主管道沿线商铺及住户进行改造,敷设天然气管网,使用壁挂炉采暖,完成改造面积约480045户,剩余部分逐年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3.实施广河县天然气场站、管道及附属设施智慧化改造。概算投资240万元(燃气企业自筹),推进天然气场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装站控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及红外防入侵探测装置,加装紧急切断阀,升级防护及工艺设备,加装阴极保护系统,更换老旧调压系统及高精度流量计。搭建一体化燃气智慧化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10月底

(三)实施土炕改造试点工程

1.土炕清洁化改造试点。2026年县上自筹200万元,实施城关镇马家村土炕试点改造工程。坚持“一户一策”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对马家村及县城区共600个土炕采取“拆除+板炕”等方式改造,试点成功后逐年向其他乡镇、村延伸。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加强项目运行监管。对近年来已实施的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开展“回头看”,杜绝电炕板私拆、土炕复烧行为,加大政策宣传,健全日常运维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各相关乡镇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四)散煤治理管控

1.强化禁燃区常态化管控。持续开展禁燃区常态化巡查监管查处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以及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动态优化更新禁燃区范围。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执行

2.严格煤质管控。加强煤炭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设立煤炭检查点规范运行县级煤炭交易市场,完善各乡镇二级配送网点,严格执行“一车一单一码”管理,核查入市煤质准入票据,建立健全全县煤炭经营场所动态管理台账,基本实现县域内煤质执行民用散煤烟煤2号及以上标准。5月底前完成优质煤炭采购储备,7月底前完成入户配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加强煤质检测。对全县煤炭销售点、集中供热企业、工业企业煤质开展常态化抽检,在储煤高峰期提高抽检频次,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流动兜售散煤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推广清洁燃料应用。积极推广甲醇、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等清洁取暖模式,逐步降低散煤使用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五)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1.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县住建局建立在建工地动态清单,督促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5000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涉及拆迁的项目严格落实湿法作业,11月15日前所有工地全面停工,停工前对裸露土方采用2000目以上密目网全覆盖。对重大民生工程和因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要严格监管,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监管。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及时回填铺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全面排查县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采取绿化、覆盖密目网、喷洒抑尘剂等措施进行治理,长期未开发的裸地、堆场、停车场全部落实硬化或覆盖要求。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运输车辆扬尘整治。加强道路渣土、砂石、煤炭等运输车辆的监管,运输车辆要安装密闭装置或采取全封闭遮盖措施,对不落实密闭运输、超载超限运输和轮胎带泥上路的车辆,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坚决遏制因遗撒遗漏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城市精细化保洁。扩大县城区湿扫、洒水范围,重点加大主干道、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湿法作业频次,雨雪后及时开展清淤清雪作业,确保重点区域道路不起尘。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六)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源整治

1.老旧机动车淘汰。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引导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注销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厂矿企业内部使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机动车排放及油品监管。依托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环检数据造假行为,运用黑烟车抓拍系统精准管控冒黑烟车辆。常态化开展油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督促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车辆禁限行管理。划定城区重型车辆禁限行区域,优化高污染车辆通行路线,污染扩散不利时段采取分流、限速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尾气抽测,严禁不达标机械进入县域作业,加快淘汰国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广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12月底

5.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新能源替换进度。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

时限要求2026年12月底

(七)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四烧”管控。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厉禁止辖区内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烧荒等“四烧”行为。县城管执法队督促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杜绝焚烧垃圾、集中焚烧垃圾箱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队、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依据划定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段,严厉查处违法兜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使用电子炮,减少燃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八)多污染源综合治理

1.餐饮油烟治理。完成全县1020户餐饮单位排查整治,产生餐饮油烟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建立运维台账,定期督查设施运行情况,对油烟超标排放、擅自停用净化设施的依法停业整顿。统一划定夜市经营区域,取缔零散流动露天烧烤摊点,引导入店经营并使用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6月底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长期坚持

2.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强化对东区集中供热、鸿天建材、明胶等企业锅炉排放的日常监管,年内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供暖季结束3月底完成东区集中供热上半年监督性监测。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时段指导重点企业错峰生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频次、内容要求按时完成自行监测并如实公开监测数据,依法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VOCs污染整治。开展油品储运销、汽修、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

、保障措施

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乡村振兴衔接等各类资金,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夯实资金支撑;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牵头单位协调联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部门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由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重点任务专项检查与进度调度,对问题及时通报督办、预警提醒;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设置曝光台公开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原文:广政办发〔2026〕20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2月1日印发的《广河县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广政发〔202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原文:广政发〔2026〕18 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广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目录.xlsx


关于印发《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河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广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广河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广河县抗旱应急预案》《广河县地震应急预案》《广河县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临夏州广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河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广河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广河县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广河县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3.《广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4.《广河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5.《广河县抗旱应急预案

6.《广河县地震应急预案

7.《广河县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广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9.《广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广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1.《广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2.《临夏州广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广河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14.《广河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

15.《广河县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3

原文:关于印发《广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 1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pdf
             附件 2 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pdf
             附件 3广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pdf
             附件 4广河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pdf
             附件5广河县抗旱应急预案.pdf
             附件6广河县地震应急预案.pdf
             附件7广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附件8广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pdf
             附件9.广河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pdf
             附件10广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pdf
             附件11广河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pdf
             附件12临夏州广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pdf
             附件13广河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pdf
             附件14广河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pdf
             附件15广河县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