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由HPV病毒引起,是目前所有癌症中唯一能明确病因的疾病。且绝大多数宫颈癌的发病与HPV病毒直接相关,HPV疫苗是目前预防宫颈癌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疫苗接种可大幅度降低宫颈癌的发病与死亡。202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提出到2030年,90%的人群要在15岁之前完成HPV疫苗接种的目标。
自2018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纳入省列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来,临夏州共180024名农村、城镇低收入妇女接受了“两癌”免费检查,共查出宫颈癌51例。根据《临夏州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表(2011-2020年)》数据显示,宫颈癌的确诊率从2014年的20.29/10万上升到2020年的46.09/10万。2020年摸排统计到确诊的222名“两癌”患病妇女中45岁以下59人,40岁以下21人,2021年确诊的254名“两癌”患病妇女中45岁以下59人,40岁以下31人,30岁以下1人,2022年宫颈癌的确诊病例中40至45岁21人,占13.7%。
宫颈癌的发病率呈明显上升和年轻化的趋势。尽早接种HPV疫苗,可以从源头上消除宫颈癌,青春前期即9岁至14岁是HPV疫苗的最佳接种年龄,我国《子宫颈癌综合防控指南》将13-15岁的女孩作为HPV疫苗的重点接种对象。
一、编制背景
方案编制严格贯彻落实《甘肃省10万名适龄女童接种HPV疫苗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广河县实际进行了修订。2023年3月中旬初稿征求了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和9个乡镇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于4月中旬报县政府进行了审定。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有十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对全县在校14岁适龄女童按照知情自愿原则实施二价HPV疫苗接种。通过项目实施,将女性宫颈癌防治端口前移,降低患病机率,从源头上提高女性健康水平。
第二部分执行范围。实施范围为全县年龄为14岁(出生日期为2009.03.01-2009.12.30)、健康状况良好、且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在校适龄女童,其中,广河一中419人、城东中学169人、广河二中276人、三甲集中学145人、广河三中82人、广河四中182人、广河五中62人、广河六中173人、广河七中70人,共计1578名。
第三部分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疫苗选择、接种原则、疫苗间隔等内容。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4—5月)、项目实施阶段(5—6月)和项目实施阶段(5—6月)等内容。
第五部分资金安排。个人不承担费用。承担疫苗接种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疾控行政部门报送接种相关情况,经县妇联、疾控中心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申请县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
第六部分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组织原则、人员培训、接种对象造册、安全接种等内容。
第八部分、第九部分主要包括项目监督和检查、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
第十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管理、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动员和强化实施与督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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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大事,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吃水问题,通过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2)《关于支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办农水〔2022〕110号)
(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农水〔2022〕247号)
(4)《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 号)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9)《关于印发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19号)
(10)《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规计发〔2022〕31号)
(11)《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水农水发〔2022〕398号)
(12)关于支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甘水农水发〔2022〕110号)
(13)《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
(14)《广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三、《方案》主要内容解读
3.1 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目标的调整,当前的供水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供水保障需向更高要求、更高标准发展,通过工程措施的不断努力,逐步实现广河县“供水工程数据化、供水管理智慧化、供水服务标准化”。
3.2 主要任务
2023—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改善水源水质、强化水源保护、加强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监测、建立水质风险防控机制等。
3.2.1改善水源水质
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农村供水水源,优先利用已建或在建水库、引调水等骨干水源进行置换,或采取延伸现有水源水质良好供水工程管网的方式进行置换,扩大管网覆盖面。
3.2.2加强化水源保护
(1)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
(2)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
(3)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水务、环保部门配合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
(4)防范水源环境风险。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演练等工作。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3.3.3 加强净化消毒
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设施设备,千人以下工程应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配套完善适宜的消毒设备;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应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2.4 加强水质检测监测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通过配套水质检测设备、建设水质化验室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全面开展水质日常检测工作。
3.2.5 建立水质风险防控机制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推广使用在线水质监测设备,建立农村供水水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防控机制,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千人及以下小型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
3.3主要措施
(1)管网改造
改造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广河县中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水源地至水厂输水管道 7 公里,改建各类阀门井 10 座。第二部分为广河县部分城乡供水老旧主管更换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老旧主管 44km,以及相应的管道辐射设施改造
(2)水源保护.
主要是对临夏州和广两县城乡供水小峡小牛圈水源保障工程的取水枢纽及其附近的位置进行防护,本次水源地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警示牌、隔离网与公路防护栏建设、改造现状取水口。
(3)建立千吨万人工程水质化验室。
本次实施方案根据现状水厂的规模,确定本次需要进行建设的化验室等级为Ⅱ级,提升水质检测监测能力。
(4)水质管理。
制定县级、镇级应急供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牢牢守住供水安全底线。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管护、水质巡检、设施设备维护等制度,不断强化饮用水的水质抽检、卫生监督、水环境质量监测,有力维护供水水质安全,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5)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本次实施方案的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涉及中南部净水厂,主要改造水处理车间1座;更换制水车间现有制水设备及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预处理池排泥阀,预处理车间维修;改造供电线路,更新加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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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2号)、《临夏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23〕19号)、《临夏州省级排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州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组办发〔2022〕2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县入河排污口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编制了《广河县省级排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广河县省级排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广政办发〔2023〕75号)于7月5日正式印发实施(以下简称《方案》)。
二、指导思想
《方案》明确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开展县域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改善黄河流域广河段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目标及要求。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总体要求及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识别入河排污口存在主要问题,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省级排查出的黄河流域广河段131个排污口分类提出“一口一策”,明确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措施、进度安排及责任主体,有效规范和管控广河县入河排污口,为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重要基础;河流控制断面水质:根据临夏州国控、省控“十四五”期间水质保护要求,洮河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广通河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水功能区管理:广河县共涉及全国重要水功能区1个,洮河、广通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Ⅲ类,其纳污能力见《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要求。
第二部分入河排污口主要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入河排污口存在混排情况,现场调查发现,个别城镇雨洪排口存在雨污混排的情况,个别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雨水管道直排广通河,对黄河干流造成一定影响。大部分种植业排口为农田退水和多余退水,主要分布在广通河,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和农田退水存在混排情况。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不稳定达标情况,现场排查溯源发现,广河县部分乡镇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完全覆盖,仍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水质不稳定达标的情况,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广通河,影响河道水质。三是入河排污口手续及规范化建设不完善,根据排查结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及工业、农田退水等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还不到位,在线监测、台账资料、标识牌等不健全,还需要完善。四是入河排污口综合管理能力不完善,广河县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化水平还不高,与新形势下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装备设施配备不足,人员编制及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第三部分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根据广河县入河排污口不同情况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131个排污口中应进行封堵关闭的排口4个,纳管合并11个,综合整治23个,规范化建设93个。所有入河排污口应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明确唯一的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等。
第四部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验收销号制度,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的基础上,对于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行业部门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由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确认销号后上传甘肃省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销号,在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中表明该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纳入日常监管范畴;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分类审批制度、健全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广河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保障,通过强化责任主体,加强组织保障、明确部门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落实经费保障,健全融资机制、推动全民参与,强化信息公开等方式,全面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3月24日,《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23〕19号)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广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精神,现就《预案》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防灾减灾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如何最大程度提升气象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已经成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明确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求气象部门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科学防控,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预案》,一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17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2〕102号)等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气象条例》、《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夏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夏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广河实际编制本《预案》,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30个单位和9个乡镇的意见建议,并根据临夏州气象局气象灾害类相关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于3月上旬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定。
三、目的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高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联动有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做好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建立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反应及时、规范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主要内容
《广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应急准备与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附则、附件等10个部分内容。
五、核心举措
(一)构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广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责任人工作职责。
(二)规范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明确监测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制作、高级别气象预警直报机制、预警信息发布、预报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工作。
(三)规定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开展气象灾害会商研判,按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分级实施预警联动响应。分部门、分灾种响应,明确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霜冻、大雾、雷电、雷雨大风、冰雹、干旱、霾等13种气象灾害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处置工作。规范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工作。
(四)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广河县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体系,落实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保障、通信电力保障,实施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风险隐患整治,强化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动措施。
(五)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临夏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重大、特大损失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1.气象灾害:由天气气候原因直接和间接引起的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广河气象灾害种类繁多,主要有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霜冻、大雾、强对流(雷电)、冰雹、干旱等。
2.暴雨:降雨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雨,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50毫米),或者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30毫米)。其中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100毫米≤降水量<250毫米)的为大暴雨,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250毫米)的为特大暴雨。
3.暴雪:降雪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雪,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纯雪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10毫米),或12小时内纯雪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6毫米)的固态降水。
4.寒潮:是指日最低气温24小时内降温幅度达8℃以上,或48小时内降温幅度达10℃以上,或72小时内降温幅度达12℃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4℃的降温过程。
5.大风: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6.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5℃)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7.霜冻: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0℃),导致植物损伤乃至死亡的气象灾害。
8.大雾:贴近地面的大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9. 强对流:是指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强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雷雨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
10.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11.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2.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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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8日国务院出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2022年9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3月8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临夏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广河气象事业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广河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在气象高质量发展中赶超进位,6月7日,《广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河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发〔2023〕71号)正式印发实施。
一、编制背景
方案编制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54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府发〔2023〕10号)文件相关要求,并结合广河县气象事业发展实际进行了修订。2023年5月中旬初稿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27个单位和9个乡镇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于5月下旬报县政府进行了审定。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有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2025年基本建成智能精准、结构优化的业务体系,智慧精细、普惠共享的服务体系,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人才培用体系。气象科技创新、科学管理、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标志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和国民经济全方位保障作用显著增强,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第二部分加强气象业务服务基础能力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包括“四个系统”建设和“三个能力”提升,主要是完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和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等内容。
第三部分构建智慧精细、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气象+”赋能行动、加强公共气象和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等内容。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水平,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技术与相关行业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部分完善绿色发展的气象支撑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等内容。开展气候变化对各领域各行业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气候资源储量、可开发利用量的全面勘查评估,完善气候资源精细化普查、区划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生态风险气象预警、生态经济气象支撑、生态治理气象服务。
第五部分突出科技支撑保障,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第六部分健全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气象人才培用体系,着力夯实创新发展的人才基础。主要包括加强气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气象人才培养、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
第七部分强化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支持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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