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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广河县2024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3﹞23号)文件和州县撂荒地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3〕37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撂荒地整治奖补资金340万元,重点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及撂荒地测绘等费用。
二、补贴对象
流转种植撂荒地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
三、补贴标准
巩固种植2022年、2023年复垦的撂荒地每亩奖补100元,对2024年新复垦种植的撂荒地每亩奖补300元。
四、补贴程序
1.签订流转协议。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辖区撂荒地与农户签订撂荒地流转协议,并将撂荒地通过村合作社自种或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组织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整治。
2.补贴面积验收。一是集中连片撂荒地面积确认。由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在撂荒地整治前、后进行集中航拍,通过航拍比对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航拍整治后种植情况,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航拍数据)。二是零散撂荒地面积确认。比较零散的撂荒地整治面积,企业、合作社等流转种植主体在撂荒地整治前、后对撂荒地进行拍照,由第三方公司根据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在图班上进行构图作业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拍整治后种植照片,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已拍照片。)
3.公示公告。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 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 (不少于10天)。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资金申请及提供资料。申请资金时需提供流转协议或种植协议、验收表、填写撂荒地复耕补贴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相关资料),提交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服务组织申请资金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向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资金统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用账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拨付到签订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
6.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享受奖补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要将撂荒地流转涉及农户花名登记造册,并在开展撂荒地整治时主要吸纳以三类户为主的农户在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内务工并按照市场价给与一定的劳动报酬并登记造册,同时在粮改饲、牛羊养殖等方面优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2024年撂荒地核实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财务管理,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台账资料。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如撂荒地整治前后照片、撂荒地流转花名、带动农户务工补助花名、撂荒地摸排、整治等各类表格、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及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台账。
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关于遴选2024年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
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玉米生产绿色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等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引导规模经营,创新服务方式,构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规范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抓点示范田项目建设,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田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遴选资格及要求
1.实施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2.实施主体要具备一定的机械化程度;
3.实施主体具有较高的种植业技术(3年以上从事经验);
4.实施主体要在沿川灌溉渠流转破除地埂、集中连片的耕地50亩以上,总种植规模不低于300亩的合作社。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24年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实施主体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研究同意后确定2024年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实施主体。
(三)公示。对遴选出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就与实施主体签订2024年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项目合同书。
四、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五、报名地址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林俊,联系电话:17370607567。
附件:广河县2024年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申报表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关于印发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
增收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经请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
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贯彻落实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突出发挥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根据《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3〕37号)精神,对全县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增收产业扶持项目,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和积极发展产业的主动性,增加其经营性收入,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及规模
(一)扶持对象。按照规定程序排查出的已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有1个劳动力以上(含)且有自我发展产业意愿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别已脱贫户确需扶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核同意上报,落实增收产业扶持资金。
(二)扶持类别。养殖类:基础母牛、基础母羊、育肥牛、育肥羊等;种植类:中药材种植、啤特果种植、花椒种植等;就业类:拉面馆、手抓饭馆、农家乐等;其他类。
二、扶持方式
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扶持方式为监测户根据产业扶持类别自主选择增收产业,待实施产业通过乡镇验收后,落实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资金2万元。
三、实施步骤
1.扶持对象调查摸底。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各村监测户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项目扶持农户名单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核实。没有具体发展计划或自身条件限制且无发展意愿的监测户,不得纳入扶持名单。
2.奖补对象申请项目。根据乡村振兴局反馈项目扶持名单,各乡镇督促指导监测户按照产业扶持类别自主选择增收产业,并填报《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附户主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3.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与监测户签订《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协议书》(附件2),积极做好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村、监测户购买的基础母牛、基础母羊品种优良,价格不高于当前市场价,做到监测户真养增收。
4.组织验收。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完成后,乡镇政府要成立验收组,拍摄以产业项目为背景的验收照片,对监测户增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逐户验收,填报《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验收表》(附件3)。
5.公示公告。项目验收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乡镇进行整改。
6.资金拨付。项目坚持实施一批,验收一批,支付一批的原则。填报《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4)及《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5),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由乡镇负责录入临夏州回族自治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以社保卡方式补贴到农户,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档案资料,项目实施资料装订成册后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各存档1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监测户产业发展扶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1名领导具体抓,并担任验收组长,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做好监测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扶持政策落实。
(三)严格程序,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对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严格验收,严格监督,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挪用、挤占等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奖补资格,收回奖补资金,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
项目申请书
2.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
项目协议书
3.2024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
项目验收表
4.2024年 乡(镇)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
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花名册
5.2024年 乡(镇)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
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汇总表
为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5号)和《2023年广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23〕54号)文件精神,我县成立了验收小组,对我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组采取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作业现场等方式,重点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服务面积准确等方面验收,现将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23年广河县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最终确定在买家巷镇、阿力麻土乡、祁家集镇、庄窠集镇、三甲集镇等5个乡镇,作业面积2.30万亩,折合面积0.23万亩,二是玉米生产机收(揉丝打包)。买家巷镇、阿力麻土乡、祁家集镇、庄窠集镇、三甲集镇、城关镇、齐家镇、官坊乡、水泉乡等9个镇,作业面积6.553万亩,折合面积1.77万亩,完成揉丝打包5.3万个包,饲草揉丝打包3975吨。
围绕玉米生产机械化作业和服务环节,重点选择影响玉米社会化服务的玉米机防、收割和打包环节(揉丝打包)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由确定的本县域内24个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我县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服务,按市场原则自愿与村委会签订服务合同,对完成服务并符合验收条件。
二、服务组织确定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公告,服务组织自愿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组成评审组,对提交申报材料的服务组织进行公开评选,择优确定了24家服务组织。服务组织确定后及时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书,组织项目实施。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共由2个环节,机防环节,具体为:管控农药使用浓度,合理使用农药,防止农药对农作物造成药害,机收服务环节,具体为: 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收割秸秆高度可控制在10cm-15cm左右,玉米收割和打包环节(揉丝打包),有利于秸秆还田,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四、项目验收情况
1、项目验收原则
(1)验收提供的各类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资料是否齐全、合理。
(2)项目内容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要求。
(3)项目服务环节是否达到了项目方案的要求。
(4)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
(5)项目实施完后被服务的农户满意程度。
2、项目验收内容
(1)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作业合同。
(2)服务组织提供的项目实施资料、台账等。
(3)服务组织提供由农户签字的服务作业单。
(4)实地验收作业服务。
(5)项目实施农户满意程度达到95%。
五、项目验收情况
验收小组全面对服务组织上报的服务面积、作业质量进行验收,每村全覆盖验收,共验收24家经营主体,涉及9个乡镇40个行政村,受益农户0.81万户,一是玉米生产机防。作业面积2.30万亩,折合面积0.23万亩,二是玉米生产机收(揉丝打包)。作业面积6.553万亩,折合面积1.77万亩,完成揉丝打包5.3万个包,饲草揉丝打包3975吨。
六、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广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9305622180)。
六、项目验收意见
经验收小组验收核查,一致认为服务组织在2023年广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能按照实施方案标准完成了服务各环节,提供作业资料完整,达到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通过抽查验收。
附: 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面积汇总公示表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面积汇总公示表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经营主体名称 | 机防(面积) | 机收(面积) | 带动户数 | 备注 |
1 | 祁家集镇 | 蔡王家村 | 广河县瑞腾牛羊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3321 | 3321 | 684 | |
2 | 祁家集镇 | 谢家村 | 广河县卓穆生态家庭农场 | 2798 | 2798 | 408 | |
3 | 祁家集镇 | 寺后子村 | 广河县应明家庭农场 | 1803 | 304 | ||
4 | 城关镇 | 马力庄村 | 广河县盛庄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1800 | 237 | ||
5 | 城关镇 | 十里墩村、牟家窑村 | 广河县广兴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000.79 | 240 | ||
6 | 城关镇 | 十里墩村、牟家窑村 | 广河县祥合牛羊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3001.08 | 230 | ||
7 | 官坊乡 | 阳屲庄村 | 广河县龙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371.3 | 291 | ||
8 | 官坊乡 | 石磊村 | 广河县腾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75.43 | 151 | ||
9 | 官坊乡 | 沙地沟村 | 广河县万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509.35 | 44 | ||
10 | 官坊乡 | 官坊村、槐沟村 | 广河县国振养殖家庭农场 | 4400 | 416 | ||
11 | 阿力麻土乡 | 大户赵家村 | 甘肃卓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860.14 | 2861 | 257 | |
12 | 阿力麻土乡 | 兰家村 | 广河县华丰源牛羊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3236.07 | 3296 | 428 | |
13 | 齐家镇 | 排子坪村 | 广河县永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675 | 370 | ||
14 | 齐家镇 | 黄家村 | 广河县美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258 | 267 | ||
15 | 齐家镇 | 魏家嘴村 | 广河县鼎农丰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270 | 218 | ||
16 | 水泉乡 | 老庄村 | 广河县进华牛羊饲养专业合作社 | 3223.61 | 332 | ||
17 | 水泉乡 | 新庄村 | 广河县村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3071.09 | 271 | ||
18 | 水泉乡 | 克那村 | 广河县水泉乡克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660.98 | 863.76 | 112 | |
19 | 买家巷镇 | 上王家村、董家河村 | 广河县荣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2160.3 | 3476.3 | 288 | |
20 | 买家巷镇 | 王家村、马家咀村、买家巷村、五户村 | 广河县丰勤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00 | 3379.41 | 871 | |
21 | 买家巷镇 | 曹家坡村、武家坪村 | 广河县通广源苗木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03.1 | 3320.24 | 327 | |
22 | 三甲集镇 | 小洼沟村、黑山、南山村 | 广河县新庄坪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2650 | 184 | ||
23 | 阿力麻土乡 | 巴家村 | 广河县龙宝农业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28 | 154 | ||
24 | 买家巷镇 | 李家寺村、曾家村、对康村、西坪村、古城村 | 广河县广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3.85 | 3087.38 | 1049 | |
合计 | 23043.44 | 65539.74 | 8133 |
关于推荐广河县2023年度省级
“和美乡村”的公示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和美乡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办电〔2023〕54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广河县2023年度省级“和美乡村”申报工作。按照村申报、乡镇推荐的程序,对照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委农办《甘肃省“和美乡村”创建标准(2023-2025年)》文件精神,买家巷镇李家寺村、官坊乡槐沟村申报创建广河县2023年度省级“和美乡村”,经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定买家巷镇李家寺村、官坊乡槐沟村两个村符合省级“和美乡村”标准,拟推荐为广河县2023年度省级“和美乡村”,现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12月5日。如无影响推荐的问题,我局将汇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州委农办审核。
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
电话:09305622180
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2023年广河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完成情况报告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新途径、新方式,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回收废旧农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农田土壤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今年年初我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广河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广农字〔2023〕36号),对开展废旧地膜回收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县上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83.6万元,用于废旧地膜回收补助,大力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在城关镇李家坪村设立废旧农膜回收总站,负责全县废旧农膜回收,按照每公斤1.2元的标准进行集中回收;在齐家镇邓家湾村设立回收分站,负责三甲集镇、齐家镇废旧农膜回收,按照每方140元的价格回收,县上按照每方70元予以补贴。将官坊乡作为废旧农膜“以旧换新”试点乡,探索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工作。由官坊乡安排各村设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兑换点,组织专人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工作。兑换标准:10公斤废旧农膜(折纯)兑换1公斤新农膜,即旧膜:新膜=10:1。“以旧换新”工作结束后,由乡上组织统一将兑换的废旧农膜拉运到县废旧农膜回收总站,县上按照每公斤1.2元的标准予以回收,回收奖补资金拨付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县、乡镇、村大力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检查,齐抓共管,全力开展了废旧地膜回收工作,今年全县累计回收废旧地膜1860吨,回收率达到86.7%,实现了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及补助兑现台账资料,183.6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到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