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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继续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2日——2026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2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绿色农业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6楼绿色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1日
广河县2026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最大限度提高耕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撂荒地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扎实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一、总体规划
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保障农产品供给的基础性工作。2026年我县通过实施撂荒地整治奖补政策,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杜绝新增撂荒耕地复耕整治后再次撂荒,计划重点整治“陇上国土云”系统摸排核实的撂荒地、巩固种植2022-2025年复垦的撂荒地、2026年自行摸排新增的撂荒地约1.67万亩,通过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等措施,提升撂荒耕地肥力,实现荒地变良田,有效增加粮食产量,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为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500万元,投资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500万元,重点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
三、补贴对象
流转种植撂荒地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
四、补贴内容
对全县9乡镇巩固种植2022-2025年复垦的撂荒地、“陇上国土云”系统摸排核实的撂荒地、2026年自行摸排新增的撂荒地进行复垦种植的每亩均奖补资金300元。最终奖补面积以第三方实际比对确认面积为主,奖补资金将根据确认面积进行补贴。
五、补贴程序
1.签订流转协议。一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辖区撂荒地与农户签订撂荒地流转协议,并将撂荒地通过村合作社自种或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整治。二是2023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签订复耕种植协议到期的,继续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巩固整治。
2.补贴面积验收。一是集中连片撂荒地面积确认。由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在撂荒地整治前、后进行集中航拍,通过航拍比对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2025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航拍整治后种植情况,种植前的采用2022-2025年航拍数据)。二是零散撂荒地面积确认。比较零散的撂荒地整治面积,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在撂荒地整治前、后对撂荒地进行拍照,由第三方公司根据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在图斑上进行构图作业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2025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拍整治后种植照片,种植前的采用2022-2025年已拍照片)。
3.公示公告。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项目计划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广振领办字〔2023〕21号)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 (不少于10天)。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资金申请及提供资料。申请资金时需提供流转协议或种植协议、验收表、填写撂荒地复耕补贴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相关资料),提交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服务组织申请资金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奖补资金。资金统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用账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拨付到签订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
6.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享受奖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要将撂荒地涉及农户花名登记造册,并在开展撂荒地整治时主要吸纳本县农户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内务工并按照市场价给与一定的劳动报酬并登记造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甘肃省2026年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撂荒地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财务管理,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台账资料。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如撂荒地整治前后照片、撂荒地流转花名、带动农户务工补助花名、撂荒地整治等各类表格、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及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台账。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全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近年来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全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近年来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际,实现牛羊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推广普及使用玉米秸秆饲草及科学饲喂方式,提升县域内牛羊品质,增加群众收入,助推乡村振兴。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三、实施内容
为推动全县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助力科学养殖,由第三方公司县属国有企业广河县广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县九乡镇辖区群众提供免费玉米秸秆打包服务,通过粉碎裹包工艺将玉米秸秆加工为圆包或方捆,方便群众喂养牛羊。
根据实际打包情况对广盛公司支付项目资金,标准为:圆包80元/个、方捆10元/捆。计划实施5万亩,加工干饲草3万吨。
第三方公司做好免费打包相关台账和影证资料,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随机抽查验收,最后根据收贮实际打包收贮数量落实奖补资金。
四、实施期限
打包服务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5月1日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开展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可提高种养群众种植收贮玉米的积极性,将废弃的玉米秸秆进行饲料化裹包利用,极大的提升了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亩均增收560元左右;同时,玉米秸秆免费打包服务为全县优质饲草料储备打下坚实基础,秸秆饲草营养价值高,能在一定程度上缩短牛羊育肥周期,降低养殖成本,对群众受益明显。
2.社会生态效益
实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效提高饲草、饲料利用率;能极大地避免秸秆焚烧和秸秆乱堆乱放现象发生,避免引起的空气污染和水体污染;节省劳动力,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玉米秸秆收贮打包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第三方广盛公司做好机械操作人员岗前培训、机械维修保养等工作,要求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机械操作守则开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统一组织群众做好收贮培训,组织群众按时到场配合打包收贮,指导群众严格按照机械操作人员要求开展收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成效,扩大政策知晓面,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提升社会关注度。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经营性主体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企业开展牛羊肉精加工、深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经营性主体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经营性主体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企业开展牛羊肉精加工、深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以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联动、市场互动”的思路,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继续走好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富民新路子,持续推进牛羊产业精深加工关键、薄弱环节发展,助推全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县域肉类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企业开展肉类精深加工,增加产品种类,提高产品品质,显著提升广河肉类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对设施设备的投入,构建完善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延长产品销售周期,拓展销售市场;带动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加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四、实施内容
(一)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奖补
1.奖补对象。县域内从事牛羊鸡等畜禽养殖、肉类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环节全额投资建设厂房和设备等经营性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或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2.奖补范围。对购置的肉类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设备,建设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冷链物流设施进行奖补。包括生产厂房车间、冷藏设施(速冻库、冷藏库、保鲜库、排酸库等)、冷链运输设备(冷链车、传递箱等)、相关配套设备(如锯骨机、绞肉机、切片机、消毒柜、激光喷码机、封口机、真空机等)。
3.奖补标准。(1)对经营性主体,按照总投资的20%进行奖补。具体投资情况按照前期造价及完工后投资决算审核结果为准。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300万元。(2)对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申请建设的各类设施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全额投资。
(二)牛羊肉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创新技术推广奖补
1.奖补对象。县域内使用创新技术从事牛羊肉等农特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2.奖补标准。鼓励支持经营主体结合县域实际创新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生产加工新技术,县上给予1-3万元差异化奖补。
(三)奖补程序
申报流程按照“申报→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肉类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主体向所在村镇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推荐证明。
2.审核验收: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及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建设合同、现场影像等资料进行核查验收,留取影证资料。
3.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通过的奖补名单汇总并公示公告。
4.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奖补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五、资产确权
对经营性主体,政府按照总投资的20%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形成可计量的经营性固定资产,且确权至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性主体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资产租赁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最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申请建设的精深加工厂房、冷链设施和设备,由政府全额投资,并形成固定资产,确权至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告公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明确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奖补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对肉类精深加工及冷链设施的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养殖、饲料生产、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预计项目实施后,全县肉产业总产值将显著提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养殖加工产业的部分将进一步增加。
(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包括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此外,有助于提升广河牛羊肉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推动广河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
(三)生态效益: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通过完善冷链物流体系,降低产品损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养殖农户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开展牛羊肉等农产品初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养殖农户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开展牛羊肉等农产品初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县域农户开展牛羊肉分割冷冻等初级加工,逐步构建完善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延长产品销售周期,拓展销售市场;带动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加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内容
(一)奖补对象。县域内建设小型加工车间及冷库用于从事牛羊鸡等畜禽肉类初步加工的农户。
(二)奖补标准。对农户建设的冷冻库、速冻库、分割加工车间、购置的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如冷链车、锯骨机、绞肉机、切片机、真空机、封口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奖补。具体投资情况按照前期造价及完工后投资决算审核结果为准,对脱贫户(监测对象)按照投资的50%进行奖补、一般户按照投资的30%进行奖补,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三)奖补程序
申报流程按照“申报→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农户向所在村镇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推荐证明。
2.审核验收:农业农村部门对冷库、加工车间、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建设合同、现场影像等资料进行核查验收,留取印证资料,并请第三方评估测算。
3.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通过的奖补名单汇总并公示公告。
4.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奖补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告公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明确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奖补政策,激励农户实行从养殖到加工的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市场,增加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养殖、饲料生产、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预计项目实施后,全县牛羊肉产业总产值将显著提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牛羊产业的部分将进一步增加。
(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包括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此外,有助于提升广河牛羊肉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推动广河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
(三)生态效益: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通过完善冷链物流体系,降低产品损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牛羊产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实现牛羊全产业链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生产,推动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牛羊产业发展和县情实际,特制定《农业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农业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牛羊产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实现牛羊全产业链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生产,推动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牛羊产业发展和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以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联动、市场互动”的思路,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继续走好“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小群体、大产业”的产业富民新路子。通过项目实施,依托甘肃农业大学专业技术团队,研发适用于广河牛羊品种及养殖条件的科学配方精饲料,结合智能化饲喂或饲料生产设施设备推广,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方式,引导农户转变养殖方式,提升养殖生产能力,推动牛羊产业提质增效。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内容
(一)科学配方精饲料推广发放
投资300万元,实施科学配方精饲料推广发放。
1.实施对象。覆盖广河县辖区内养殖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农户约300户,优先保障脱贫户(监测对象),兼顾一般养殖农户。
2.实施标准。申请的农户按3吨起核算发放,每吨精饲料给予1000元补贴,每吨剩余部分资金由农户自行筹措,脱贫户(监测对象)每户最高发放不超过50吨,一般户每户最高发放不超过40吨。
3.实施程序。农户根据养殖实际进行申请,由乡(镇)村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确认后,由第三方公司按照花名进行精饲料推广发放,完成发放后按实际发放数量落实奖补资金。
(二)智能化、自动化饲料加工设施设备奖补
投资200万元,实施智能化、自动化饲料加工设施设备奖补。
1.奖补对象:广河县辖区内投入智能化、现代化饲料加工设施设备的养殖农户、农业经营性主体(包括精饲料加工企业等)。
2.奖补标准:按照农户或经营性主体实际投入智能化、自动化饲料加工设施设备资金的30%给予奖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养殖现代化建设。农户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经营性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根据实际投入资金核算,不超额奖补。
3.资产确权与租赁要求:对经营性主体通过衔接资金支持形成的固定资产,需确权至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经营性主体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资产租赁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基准利率。
四、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通过精饲料补贴降低农户饲料投入成本,通过智能化设施设备推广减少人工成本、提升饲喂效率,同时科学配方精饲料可改善牛羊肉品质、提高产品附加值,智能化养殖能提升规模化水平、增加出栏量和产值,带动农户增收。
(二)社会效益
科学配方精饲料和智能化设施设备的推广,可普及科学养殖知识、提升农户养殖技术水平、转变传统养殖观念,项目实施及经营性主体规模化发展还能带动当地临时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生态效益
科学配方精饲料可精准匹配牛羊营养需求,减少饲料浪费和养殖废弃物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智能化、自动化饲喂设施设备实现精准饲喂,进一步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告公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明确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
广河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圈舍修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紧扣全省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先行基地建设部署,针对当前县域产业发展中规模化养殖设施有待提升、产业链基础需持续夯实的实际需求,通过奖补激励引导养殖主体开展牛羊圈舍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增强疫病防控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广河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圈舍修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广河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圈舍修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紧扣全省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先行基地建设部署,针对当前县域产业发展中规模化养殖设施有待提升、产业链基础需持续夯实的实际需求,通过奖补激励引导养殖主体开展牛羊圈舍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增强疫病防控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省级牛羊产业园和羊产业集群发展为依托,突出种足、养多、增收,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走小群体、大规模发展路子,实现牛羊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总体目标
依托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省级牛羊产业园和羊产业集群发展项目,推动粮改饲推广面积逐年扩大,基础母畜存栏逐年增加,疫病防控能力有力增强,规模化养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养殖效益持续增加,牛羊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将广河打造成基础母畜繁育养殖基地和绿色牛羊肉生产供应基地。
三、实施内容及奖补标准
按照人畜分离、标准化养殖、精准科学饲喂等方式发展养殖,对实现统一规划、集中养殖、统一防疫等标准化养殖的,按照以下标准奖补:
1.牛圈舍标准化新建:对脱贫户(监测对象)修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一般户修建面积250平方米以上,存栏牛5头以上的牛圈舍,按照15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
2.羊圈舍标准化新建:对脱贫户(监测对象)修建面积150平方米以上、一般户修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存栏羊30只以上的羊圈舍,须配套铺设复合漏粪板羊床并安装刮粪板或卷帘清粪机等清粪设备,按照25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
每户农户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流程
按照“申请推荐→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申报程序进行。
1.申请:养殖农户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汇总后推荐上报至农业农村部门。
2.验收: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联合乡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验收。
3.公示公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通过验收的名单分级公示,完成公示后将申报名单统一申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各乡镇上报的名单统一进行县级公示。
4.兑付奖补资金: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兴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养殖农户前期建设投入,激发农户扩大养殖规模的积极性,提高牛羊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降低养殖成本与疫病损失,显著增加养殖户养殖收入与经营性收益,同时带动牛羊屠宰、加工、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全县牛羊产业整体产值与经济效益,助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可推动全县牛羊养殖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型,完善养殖基础设施与疫病防控体系,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绿色牛羊肉稳定供应,满足市场消费需求;推动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范养殖秩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省级牛羊产业园与羊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广河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乡村全面振兴进程。
(三)生态效益
标准化圈舍配备漏粪板、刮粪板、卷帘清粪机等环保设施,实现养殖粪污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有效解决传统养殖粪污乱排乱放问题,减少环境污染与疫病传播风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牛羊圈舍新改扩建奖补项目工作小组,全面加强牛羊圈舍修建的技术指导。同时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加强产业指导。建立牛羊产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牛羊肉价格监测和产销对接,提升养殖企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完善牛羊产业市场销售网络,建立产销联结机制,保障牛羊肉有效供应。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及村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摸底上报,提供申报资料,同时负责享受奖补对象后期养殖监管,确保三年内不出现养殖场长期闲置现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养殖场建设、防疫及养殖技术指导,负责及时协调落实奖补资金。
(四)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