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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2026年广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改善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全县旱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促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振兴。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甘肃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6〕10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基础
1. 基本县情
广河县地处甘肃省中南部、兰州的西南方,地势自西向东逐渐倾斜,总面积538平方公里,海拔1809—2626米,平均海拔1953米。现辖6镇3乡,102个行政村,1121个合作社,总人口26.11万人,农业人口占95%,其中回、东乡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8.5%,是少数民族高度聚居的贫困县。属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区,春夏温和,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干燥,森林覆盖率24.08%。年平均气温6.9℃,平均降水量466.5毫米,蒸发量1257毫米,降雨量大多集中在7、8、9三个月,降水季节错位,时空分布不均。全年无霜期140天左右,年平均日照2571.1小时,≧0℃的积温2817℃,≧10℃的活动积温2349℃,是一个典型的旱作农业区。由于海拔高,大气透明度好,太阳总辐射量大,属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对农业气象灾害主要有冰雹、大风、大暴雨、春末夏初的干旱及春、秋两季的连阴雨雪等。有两条较大的河流——广通河、洮河,广通河古称“大夏水”,由西向东流贯广河县腹地,境内长度42公里,平均流量9.02立方米/秒,最大流量300立方米/秒。
2025年全县播种面积42万亩,其中:玉米36万亩、马铃薯3.5万亩、油菜2万亩,其它作物1.25万亩。玉米种植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80.9%以上,种植业结构按照自然禀赋条件趋于最优,旱作农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成效显著。到2018年连续7年推广面积均达到36万亩以上,于2009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深入推进,2011年广河县正式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全国50个县之一、甘肃省唯一的高产创建整县推进试点县。2016—2019年,广河县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全国玉米整建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创建配套集成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绿色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2.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利用状况
近年来,广河县紧紧依托旱作农业项目,在玉米、马铃薯等作物为主,大力推广以全膜双垄沟播技术。2024年通过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在全县9个乡镇推广完成高标准0.015毫米地膜玉米15万亩,2025年在全县9个乡镇推广完成高标准0.015毫米地膜玉米31万亩,全县农膜使用量每年达到2200吨以上。
同时,县上创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机制,积极开展政府主导、地膜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利用废旧地膜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17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河县利用项目资金,共投入876万元,其中:项目试点资金572万元;县财政整合配套304万元。累计回收废旧地膜1.318万吨,其中:2017年回收1800吨,2018年回收1800吨,2019年回收1840吨,2020年回收1860吨,2021年回收1860吨,回收率均达到84.5%,2022年回收1885吨,回收率均达到85.7%;2023年回收1920吨,回收率均达到86.7%;2024年回收2075吨,回收率均达到86.5%;2025年回收2500吨,回收率均达到86.8%。通过实施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实现了广河县高强度地膜全面推广使用、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地膜回收率逐年提高,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废旧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地膜“白色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地膜生产和再利用情况
广河县虽然没有地膜生产企业,但县上于2017年按照环境保护“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通过积极协商,与全省最大的地膜生产和废旧地膜加工利用企业兰州金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由县上组织集中回收县域内废旧农膜,兰州金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责全部回收利用,并签订了农用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关协议,形成了地膜生产企业从地膜生产环节到回收利用全周期延伸责任,推动形成了废旧农膜残留问题政府和地膜生产企业共担共管共治的新模式,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绿色补贴政策的创设提供了典型样板。
4.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
广河县积极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地膜管理“重使用、轻回收”的问题,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成立了由县农牧局局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废旧地膜回收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出台了《广河县实施农用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指导意见》、《广河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制定了《广河县地膜生产企业、经销商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县级废旧农膜回收政策制度体系。同时县财政连续多年安排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扶持资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根据覆膜实际情况,全县建成了标准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个,分片区开展地膜捡拾、回收、兑换一体化服务,方便农户就近交售捡拾的废旧农膜,有效解决了农膜回收“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充分利用中央、省、县财政扶持资金,通过对废旧农膜回收环节开展“以奖代补”,提高废旧农膜收购价格,提升农户捡拾交售废旧农膜的收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打开了废旧农膜回收“经济效益惠农,生态效益惠民”的新局面。
县上现有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企业1个,年回收加工能力160吨,年加工再生颗粒26吨。同时,县上与兰州金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签订了农用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关协议,由县上组织集中回收废旧地膜,公司负责全部回收加工利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模式,折算为高强度地膜返还给县上,由县上通过旱作农业项目补贴发放给农户使用,基本建立起了高强度地膜使用——农民积极参与回收——政府集中组织废旧地膜回收——企业回收加工利用——高强度地膜使用的良性循环。
5.完备的废旧地膜残留监测体系
广河县自2017年省上列为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以来,根据全县耕地面积及地膜覆盖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废旧地膜残留监测体系,持续性开展了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建立了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台账,准确掌握了农田废旧地膜残留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废旧地膜回收与减少残留奠定了基础。全县已建立了三甲集镇五户村等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点15个,监测点覆盖本县主要覆膜作物,每种主要覆膜作物保证至少2个采样点。采样点应选在相对平坦、稳定的农田里,以便长期监测;避开池塘、沟渠等,离铁路、公路至少300m以上;应综合考虑覆膜年限(分为<5年,5-10年,10-20年,20年以上)、回收方式(机械回收、人工捡拾)等因素。每年春季整地(把地、捡拾处理过)后、作物覆膜前县农业部门专门组织人员开展监测点的采样,采样点应用梅花形布点法每次取5个样方,对角线四等分,取等分点,包括中心点,进行地膜残留量检测。县农业部门从监测点基本情况包括地址、农户姓名、农户电话、地块面积,距村庄情况、地块经纬度、土壤质地、灌溉条件、覆膜作物;地膜使用情况包括该地块最早覆膜年份、覆膜年限、覆膜比例、地膜生产厂、厂家电话、地膜厚度、覆膜方式、地膜铺设量和回收量、回收方式、残膜去向等,建立了系统的监测台账。经过连续5年的监测调查,2021年秋季农田废旧地膜平均残留量为2.65㎏/亩,2022年秋季农田废旧地膜平均残留量为2.57㎏/亩,2023年秋季农田废旧地膜平均残留量为2.446㎏/亩,2024年秋季农田废旧地膜平均残留量为2.338㎏/亩,2025年秋季农田废旧地膜平均残留量为2.241㎏/亩,五年平均耕地耕层地膜残留量2.449㎏/亩,2025年较2024年降低0.097㎏/亩,全县农田废旧地膜残留逐年大幅降低,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效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6.实施必要性
广河县属典型的旱作农业县,年有效降雨量仅为400毫米左右,山旱地占全县耕地面积的70%以上,自然条件较差,农作物受自然和气候条件影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产量和效益低而不稳。为解决旱作农业产量不高、效益低的问题,在省农牧厅的大力支持下,县上依托旱作农业项目,于2006年试验示范旱作农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效果。县上于2007年起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旱作农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发展旱作农业。通过十多年的发展,2013年起全县旱作农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面积稳定在36万亩左右,全膜玉米产量达到800公斤左右,全膜马铃薯产量达到4000公斤左右,全县旱作农业区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产量和效益得到了大幅提高。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玉米饲草资源,有效解决了全县旱作区饲草料问题,大大推进了全县牛羊产业的快速发展。
随着地膜的大面积推广普及,全县地膜使用量达到2200吨,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废旧地膜土壤残留污染,对农作物种植环境、农作物生长、土壤透气性等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并对农村生态造成了严重的废旧地膜白色污染,废旧地膜乱堆乱放、随意丢弃、乱飞等问题较为严重,对建设乡村生态振兴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现阶段推广的地膜一般为厚度为0.01毫米,生产中存在易碎、捡拾困难等问题,不能全量回收等,对环境和土壤造成了不可逆的污染。因此,通过采取补贴的方式,试点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确保废旧地膜全量回收,对进一步提高我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降低废旧地膜残留,有效防治废旧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和任务计划
1.规模与布局。项目计划在全县9个乡镇的66个行政村实施,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设立核心示范区,集中展示种植和回收效果。(附件2:项目实施区域计划表)
2.建设内容
2.1计划在项目区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17万亩,种植作物主要为玉米。
2.2分区域设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高强度地膜供应点,引导动员农资经营企业,采购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宣传和鼓励农户自行选购,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使用。
3.技术路径
继续采用较为成熟的旱作农业技术,把全膜双垄沟播栽培技术作为主推核心技术,组装配套推广优良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深松耕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形成综合抗旱技术体系。
进一步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户的积极性,政府、企业、农户共同参与,按照“谁生产、谁回收”的思路,与兰州金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农用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关协议,由县上组织集中回收废旧地膜,公司负责全部回收加工利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模式,折算为高强度地膜返还给县上,确保全量回收、应收尽收。
4.主要目标。2027年废旧地膜回收率稳定达到88%以上,到2028年废旧地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全县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逐年减少。
5.实施主体与方式。项目由广河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主管主体,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县国家绿色农业发展示范区工作指导中心、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中心具体实施,确保技术推广到位。
三、补助标准及推广机制
1.补助对象与标准
项目采取共同投入的方式,由政府采购与群众自筹相结合,项目资金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以物化补助的方式,对农户补助发放;群众自筹部分(县上多渠道统筹整合其他资金),动员、引导群众到供膜企业经销店自行购买。
宣传引导社会企业家积极参与到废旧地膜回收工作中,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对具备一定处理能力的回收加工企业,按照回收量进行补助,以提高回收企业积极性。
加强县内地膜残留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性做好地膜残留监测和台账建设,提高农业生态保护加工监测能力。
2.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预算为2040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510万元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30元,推广补助费51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群众自筹1530万元。
四、考核验收措施
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县、乡、村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行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蹲点承包,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加厚地膜推广面积和废旧地膜回收率。项目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协调督促,建立“月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跟踪调度各乡镇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为年度目标指标任务完成做好技术服务保障。
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全面的考核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财政、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验收。检查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面积是否达到实施方案中的目标,查看地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考核废旧地膜的回收率,如项目区农膜处置率是否达到85%以上;检查回收体系是否健全;查看回收网点的建设、运营情况,以及回收台账是否规范、完整。通过走访农户、合作社、企业等,了解他们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认知度、参与度以及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县国家绿色农业发展示范区工作指导中心、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农业农村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广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设立办公室,主要负责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包括面积和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物资的管理和分配工作,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二是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具体负责推广工作的实施与技术指导。三是在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的物资供应组,负责项目物资的调运、管理和出入库工作。四是在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组和巡回技术指导组,主要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县各示范点任务落实情况和技术到位情况。
2.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县宣传与融媒体部门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加厚地膜、项目内容、废旧农膜回收政策法规、典型做法,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做好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开展多层次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幅度提高该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3.强化协调联动,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县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环保执法部门等,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地膜经销和回收使用管理台账,深入开展农资市场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严肃查处销售非标地膜的企业和门店、违规销售地膜问题,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控制不达标地膜流入农业生产。
4.加强监督管理与残留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和物资监督管理工作,采用公开、统一招标采购制度采购项目地膜等物资,健全物资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和物资全部落实到户、到田,保证项目实施效果。要进一步完善地膜残留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强化残留污染监测,健全监测台账,科学评价地膜残留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六、效益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推广使用0.015毫米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将有效提升地膜增温、保墒、延长生育期、增强肥料肥效等作用,持续提高地膜对农作物的增产效能,进一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并通过项目补贴,减少群众每亩地膜投资,预计亩均增收80元以上,通过动员群众回收废旧地膜亩均增加经济收入70左右,总体通过试点高强度地膜推广亩均增收150元左右,将切切实实为广大农民群众增加农业生产经济收入。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可免除人工回收环节,亩均节约100元以上。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废旧地膜的可回收性,进一步减少地膜残留,改良土壤结构,减少废旧地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显著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水平。
通过项目的实施,广泛宣传培训,引导农户改变观念,科学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减少废旧地膜造成的农村生活环境的“白色视觉”污染,有效改善农村社会和人居环境风貌,实现农业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进一步加快乡村生态振兴步伐和高质量发展。
广河县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 年畜牧良种补 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34 号)文件精神,旨在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优化苜蓿种植区域布局,加强草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发展模式,着力提升苜蓿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广种植高产优质苜蓿500亩以上,降低牛羊养殖成本,带动农户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广河县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 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6月23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6月15日
广河县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概况
广河县作为全国粮改饲示范县、甘肃省牛羊养殖重要基地,立足旱作农业资源优势,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路径,已具备一定的苜蓿种植基础,是县域饲草产业和农牧循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县苜蓿种植总面积达5000亩,核心区域集中在三甲集镇、齐家镇、祁家集镇等乡镇,覆盖川塬、山区多种地形,区域气候适宜、土壤肥沃,交通便利,便于苜蓿收贮加工。种植主体多元化,由12家农民饲草合作社、1家饲草加工企业及部分奶牛养殖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种植模式。当前全县苜蓿平均单产400公斤/亩,但存在品种单一、技术不规范等问题。广河县祁家集镇何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领办、服务全村种养产业、带动群众增收的集体经济组织,立足本村资源禀赋与广河县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布局,以粮改饲种植、青贮饲草加工收贮为核心主业,每年规模化种植粮改饲980多亩,全程机械化开展播种、收割、粉碎、压实、密封等标准化作业,年加工收贮优质青贮饲草近3000吨,有效保障本村及周边养殖户饲草供应、降低养殖成本、推动种养循环发展。合作社坚持党建引领、集体经营、农户参与、利益共享,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收益分红等方式,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带动群众增收,同时配套开展饲草配送、技术指导、产销对接等服务,打通“种植—加工—收贮—供应”全链条,助力何家湾村及祁家集镇牛羊产业提质增效、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饲喂实践中,苜蓿有效提升奶牛养殖效益,可使产奶量显著提高,乳脂率、乳蛋白率同步提升,同时降低腹泻、乳房炎等发病率,延长奶牛利用年限,减少高价豆粕依赖。经济效益显著,苜蓿亩产400公斤以上,带动种植户每亩增收500元左右,还能降低饲料成本,推动种养产业提质增效。社会效益上,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完善饲草供给体系,破解本地优质饲草短缺难题。生态效益突出,苜蓿根系固氮改土,减少化肥使用,契合绿色发展理念,助力广通河流域生态治理及黄土高原治理,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目前项目已形成完善的种植、饲喂、效益转化体系,为后续规模化推广筑牢基础。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优化苜蓿种植区域布局,加强草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发展模式,着力提升苜蓿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广种植高产优质苜蓿500亩以上,降低牛羊养殖成本,带动农户增收。
(二)年度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500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单产稳定在400公斤/亩以上,年加工优质苜蓿饲草200吨,年产值20万元以上;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以上,提升种植主体技术水平;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务工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土壤肥力,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升生态效益。
(三)预期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示范基地年加工生产优质苜蓿饲草200吨以上,苜蓿年产值达20万元以上;有效降低奶牛养殖饲料成本,提升奶牛养殖效益,推动种养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四类经营主体,提升其规模化、标准化种植能力。
2.生态效益:通过苜蓿种植固氮改土,改善土壤肥力,降低土壤含盐量,提升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利用苜蓿根系保持水土,助力区域生态治理,契合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要求。
3.社会效益:带动农户参与项目种植、管理、收贮等环节,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本地优质饲草供给体系,破解饲草短缺难题,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从业人员种植技术水平,培育本地饲草种植专业人才,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通过技能培训、劳务用工、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周边群众100人次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内容
一是推广苜蓿主导品种。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主要品种MF4020、巨能7、阿迪娜、大银河、佳能、甘农3号、甘农4号、中苜3号、中苜4号、超能4号、DS312FY等,共计推广种植500亩以上。干草收贮率为85%以上,青贮加工比例为75%以上。二是改善生产条件。深松平整土地,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良土壤等。三是开展技术培训。对项目申报主体及周边群众开展品种特性、种植技术、病虫草害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理论及播种、灌溉、刈割、收贮等田间实操环节进行培训指导,累计培训人员50人次以上。
(二)补助标准
对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5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按照6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申报补助的项目实施主体须具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印证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待项目实施方案报州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前期拨付50%的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再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
四、项目进度安排
2026年4月,县级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州农业农村局,待州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先拨付前期50%的项目补助资金。同时开展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2026年7-8月,建设单位完成苜蓿种植、基础设施等建设任务,向广河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
2026年9-10月,由广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单位的资质及种植面积、质量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州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
2026年11月,由州农业农村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终验,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剩余资金一次性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单位与任务分工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项目实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项目资金统筹分配和监管;组织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完成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广河县祁家集镇何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500亩苜蓿种植任务,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开展种植、田间管理、收贮工作;组织农户参与种植和管理,落实联农带农责任;配合开展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种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2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资金补助3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12万元。具体明细为:
序号 | 内容 | 投资构成(万元) | 备注 | ||
概算 | 财政补助 | 企业 | |||
1 | 土地流转费 | 15 | 15 | 0 | |
2 | 种子费 | 10 | 10 | 0 | |
3 | 有机肥 | 9 | 5 | 4 | |
4 | 田间管理费 | 8 | 0 | 8 | |
合计 | 42 | 30 | 12 | ||
七、项目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项目组织
1.申报方式:采取“自愿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公开征集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广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2.管理方式:实行“县级统筹、分级负责、专人管理”的管理模式,广河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统筹项目实施。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技术推广、培训开展等情况,定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
3.审查方式:建立“初审+复核+公示”的三级审查机制,初审由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复核由邀请的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组成复核小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实施能力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广河县农业农村局或县畜牧中心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4.绩效考核: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重点考核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技术推广、联农带农等情况;年终考核全面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效益发挥等情况。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查阅、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终考核于2026年11月下旬开展,12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
5.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社会监督”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建设质量、任务完成进度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广河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2.技术保障。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邀请专家担任项目技术顾问,提供品种筛选、种植技术、病虫草害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组建本地技术服务团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指导,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实操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推广成熟的高产集成技术,提升项目实施的技术水平,确保苜蓿产量和质量。
3.宣传保障。通过乡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项目政策、苜蓿种植效益、配套技术等内容,提高群众和经营主体对项目的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项目实施氛围,带动更多农户和经营主体参与苜蓿种植产业。
4.资金保障。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项目各项实施内容顺利开展;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补充投入,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八、有关附件
1.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土地流转协议等)
2.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明
3.项目承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3)
4.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函
5.苜蓿基地建设区域标示图(在标准地图上标示种植区域、田块编号、经纬度、面积等)
6.与奶牛养殖企业签订的供货协议
附件4-3
甘肃省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情况表
申报单位(盖章):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序号 |
实施主 体名称 |
单位类型 | 项目地 点(经 纬度坐标) | 苜蓿种植面积(亩) |
土地性质 |
灌溉 条件 | 项目资金支持内容 | 项目投资预算 (万元) | |||
自营 面积 | 项目面积 | 合、计 | 中央 资金 | 自筹 | |||||||
1 | 广河县祁家集镇何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0 | 一般耕地、基本农田 | 旱作 | 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 | 42 | 30 | 12 | ||
注:1.单位类型: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
2.项目地点:具体到乡镇、村(场),并标明经纬度。
3.土地性质:自有、租赁。
4.灌溉条件:滴灌、喷灌、漫灌、旱作等。
5.项目资金支持内容:①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②应用节水灌溉关键设备;③应用水肥一体化关键设备;④应用青贮裹包关键设备;⑤完善苜蓿生产技术规程;⑥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⑦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
⑧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容、农机库等。
广河县2025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总表
资金名称 | 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甘肃省财政厅 | |||||||
省级主营部门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30 | ||||||
其中:中央补助 | 30 | |||||||
地方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优化首蓿种植区域布局,加强草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发展模式,着力提升首蓿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广种植高产优质苜蓿500亩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成面积(亩) | 500 | |||||
质量指标 | 苜蓿单产水平(公斤/亩) | ≥400 | ||||||
苜蓿产品质量 | 提高 | |||||||
设施设备 | 齐全 | |||||||
时效指标 |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时限 | 2026年12月30日 | ||||||
成本指标 |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每亩补助标准(元/亩) | 6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群众收入 | 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 紧密 | ||||||
苜蓿种植水平 | 提高 | |||||||
苜蓿品质 | 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业产业结构 | 优化 | ||||||
种养结合 | 紧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受益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 | ≥90 | |||||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玉米粮改饲产业绿色发展,集成研究区域性、标准化成熟技术模式,突破玉米生产技术瓶颈,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等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引导规模经营,创新服务方式,构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3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绿色农业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6楼绿色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2026年广河县玉米粮改饲产业良种示范
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玉米粮改饲产业绿色发展,集成研究区域性、标准化成熟技术模式,突破玉米生产技术瓶颈,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等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引导规模经营,创新服务方式,构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的长效机制,实施2026年广河县玉米粮改饲产业良种示范基地项目,为我县玉米粮改饲产业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实施2026年广河县玉米粮改饲产业良种示范基地项目300亩。
二、建设任务
按照“统一耕作、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的方式,建设粮改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集中连片示范基地。示范种植玉米粮改饲良种60个,配套完成机械深松耕、增施有机肥合理施用化肥、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覆膜播种施肥一起化作业、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病虫害统一防治、机械化青贮、揉丝打包技术等300亩。示范基地玉米产量达到830公斤以上。
三、实施方式
(一)确定实施主体。按照按照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主体实施。第三方实施主体须在广河县境内流转有集中连片300亩以上、耕地肥力水平基本一致的基地建设地块,且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旋耕机、覆膜播种机、深耕机等耕作机械及从事3年以上的玉米种植及技术能力。
(二)项目资金拨付。确定第三方主体后,县国家绿色农业发展示范区工作指导中心及时与第三方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项目实施协议签订后,给第三方主体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40%。完成项目测产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的60%。完成项目相关数据测定后,示范田饲草等产出物归第三方实施主体。
四、投资估算
估算总投资26.6万元。其中:全生物降解地膜2.5吨,2万元/吨,计5万元;玉米杂交种100元(2.5公斤)/亩,计3万元;有机肥及化肥200元/亩,计6万元;标牌制作1.5万元;
机械深松耕(40㎝)及旋耕打磨120元/亩,计3.6万元;田间管理费250元/亩(人工播种、间苗定苗、除草、灌水等),计7.5万元。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超出部分由第三方主体自筹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指导。项目由县国家绿色农业发展示范区工作指导中心负责监管指导,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开展技术指导,做好数据观察记载、资料收集整理、测产验收总结等工作。
(二)强化联农带农。项目承担主体在开展项目劳务时优先吸纳本县农户务工,对务工农户加强农业技术、农业机械使用等技术培训工作,并按照市场价给与劳动报酬,使农户通过到经营主体务工实现就业增收和提高农业技术水平。
(三)强化观摩学习。在玉米生长关键时期将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组织以及农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充分发挥示范点农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真正将示范点建设成为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及农业机械化的展示和培训基地。
(四)多方协作推广。积极探索行政与科研相结合、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玉米粮改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成熟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继续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3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绿色农业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6楼绿色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广河县2026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最大限度提高耕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撂荒地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扎实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一、总体规划
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保障农产品供给的基础性工作。2026年我县通过实施撂荒地整治奖补政策,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杜绝新增撂荒耕地复耕整治后再次撂荒,计划重点整治“陇上国土云”系统摸排核实的撂荒地、巩固种植2022-2025年复垦的撂荒地、2026年自行摸排新增的撂荒地约1.83万亩,通过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等措施,提升撂荒耕地肥力,实现荒地变良田,有效增加粮食产量,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为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50万元,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分批统筹安排,重点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
三、补贴对象
流转种植撂荒地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
四、补贴内容
对全县9乡镇巩固种植2022-2025年复垦的撂荒地、“陇上国土云”系统摸排核实的撂荒地、2026年自行摸排新增的撂荒地进行复垦种植的每亩均奖补资金300元。最终奖补面积以第三方实际比对确认面积为准,奖补资金将根据确认面积进行补贴。
五、补贴程序
1.签订流转协议。一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辖区撂荒地与农户签订撂荒地流转协议,并将撂荒地通过村合作社自种或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整治。二是2023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签订复耕种植协议到期的,继续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巩固整治。
2.补贴面积验收。一是集中连片撂荒地面积确认。由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在撂荒地整治前、后进行集中航拍,通过航拍比对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2025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航拍整治后种植情况,种植前的采用2022-2025年航拍数据)。二是零散撂荒地面积确认。比较零散的撂荒地整治面积,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在撂荒地整治前、后对撂荒地进行拍照,由第三方公司根据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在图斑上进行构图作业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2025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拍整治后种植照片,种植前的采用2022-2025年已拍照片)。
3.公示公告。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项目计划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广振领办字〔2023〕21号)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 (不少于10天)。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资金申请及提供资料。申请资金时需提供流转协议或种植协议、验收表、填写撂荒地复耕补贴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相关资料),提交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服务组织申请资金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奖补资金。资金统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用账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拨付到签订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
6.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享受奖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要将撂荒地涉及农户花名登记造册,并在开展撂荒地整治时主要吸纳本县农户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种植主体内务工并按照市场价给与一定的劳动报酬并登记造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甘肃省2026年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撂荒地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财务管理,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台账资料。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如撂荒地整治前后照片、撂荒地流转花名、带动农户务工补助花名、撂荒地整治等各类表格、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及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台账。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全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近年来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全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近年来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际,实现牛羊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推广普及使用玉米秸秆饲草及科学饲喂方式,提升县域内牛羊品质,增加群众收入,助推乡村振兴。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三、实施内容
为推动全县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助力科学养殖,由第三方公司县属国有企业广河县广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县九乡镇辖区群众提供免费玉米秸秆打包服务,通过粉碎裹包工艺将玉米秸秆加工为圆包或方捆,方便群众喂养牛羊。
根据实际打包情况对广盛公司支付项目资金,标准为:圆包80元/个、方捆10元/捆。计划实施5万亩,加工干饲草3万吨。
第三方公司做好免费打包相关台账和影证资料,农业农村局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随机抽查验收,最后根据收贮实际打包收贮数量落实奖补资金。
四、实施期限
打包服务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5月1日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开展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可提高种养群众种植收贮玉米的积极性,将废弃的玉米秸秆进行饲料化裹包利用,极大的提升了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亩均增收560元左右;同时,玉米秸秆免费打包服务为全县优质饲草料储备打下坚实基础,秸秆饲草营养价值高,能在一定程度上缩短牛羊育肥周期,降低养殖成本,对群众受益明显。
2.社会生态效益
实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有效提高饲草、饲料利用率;能极大地避免秸秆焚烧和秸秆乱堆乱放现象发生,避免引起的空气污染和水体污染;节省劳动力,降低劳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玉米秸秆收贮打包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第三方广盛公司做好机械操作人员岗前培训、机械维修保养等工作,要求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机械操作守则开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统一组织群众做好收贮培训,组织群众按时到场配合打包收贮,指导群众严格按照机械操作人员要求开展收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成效,扩大政策知晓面,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提升社会关注度。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经营性主体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企业开展牛羊肉精加工、深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经营性主体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经营性主体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企业开展牛羊肉精加工、深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以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联动、市场互动”的思路,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继续走好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富民新路子,持续推进牛羊产业精深加工关键、薄弱环节发展,助推全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县域肉类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企业开展肉类精深加工,增加产品种类,提高产品品质,显著提升广河肉类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对设施设备的投入,构建完善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延长产品销售周期,拓展销售市场;带动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加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四、实施内容
(一)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奖补
1.奖补对象。县域内从事牛羊鸡等畜禽养殖、肉类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环节全额投资建设厂房和设备等经营性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或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2.奖补范围。对购置的肉类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设备,建设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冷链物流设施进行奖补。包括生产厂房车间、冷藏设施(速冻库、冷藏库、保鲜库、排酸库等)、冷链运输设备(冷链车、传递箱等)、相关配套设备(如锯骨机、绞肉机、切片机、消毒柜、激光喷码机、封口机、真空机等)。
3.奖补标准。(1)对经营性主体,按照总投资的20%进行奖补。具体投资情况按照前期造价及完工后投资决算审核结果为准。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300万元。(2)对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申请建设的各类设施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全额投资。
(二)牛羊肉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创新技术推广奖补
1.奖补对象。县域内使用创新技术从事牛羊肉等农特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2.奖补标准。鼓励支持经营主体结合县域实际创新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生产加工新技术,县上给予1-3万元差异化奖补。
(三)奖补程序
申报流程按照“申报→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肉类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主体向所在村镇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推荐证明。
2.审核验收: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及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建设合同、现场影像等资料进行核查验收,留取影证资料。
3.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通过的奖补名单汇总并公示公告。
4.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奖补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五、资产确权
对经营性主体,政府按照总投资的20%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形成可计量的经营性固定资产,且确权至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性主体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资产租赁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最新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申请建设的精深加工厂房、冷链设施和设备,由政府全额投资,并形成固定资产,确权至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告公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明确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奖补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对肉类精深加工及冷链设施的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养殖、饲料生产、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预计项目实施后,全县肉产业总产值将显著提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养殖加工产业的部分将进一步增加。
(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包括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此外,有助于提升广河牛羊肉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推动广河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
(三)生态效益: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通过完善冷链物流体系,降低产品损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