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农村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农村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和州委、州纪委监委、县委、县纪委监委总体要求,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整治,重点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现将集中整治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一、受理范围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举报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主要通过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征集受理,具体如下: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30-5622180
电子邮箱:ghxxmb@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访地点: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保证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广河县2025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继续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17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3月17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绿色农业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6楼绿色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8日
广河县2025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继续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撂荒耕地摸底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5〕11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划
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2025年我县通过撂荒地整治奖补政策,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杜绝新增撂荒耕地复耕整治后再次撂荒,计划巩固种植2022-2024年撂荒地1.37万亩,2025年预计摸排整治撂荒地0.2万亩,实现荒地变良田,提升撂荒耕地肥力,增加粮食产量,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有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二、资金来源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5〕1号)文件精神,2025年前期下达撂荒地整治奖补资金200万元,重点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
三、补贴对象
流转种植撂荒地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
四、补贴内容
对全县9乡镇撂荒地进行集中整治,巩固种植2022-2024年撂荒地及2025年新摸排复垦种植的撂荒地每亩均奖补资金300元。
五、补贴程序
1.签订流转协议。一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辖区撂荒地与农户签订撂荒地流转协议,并将撂荒地通过村合作社自种或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组织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整治。二是2022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组织签订复耕种植协议到期的,继续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巩固整治。
2.补贴面积验收。一是集中连片撂荒地面积确认。由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在撂荒地整治前、后进行集中航拍,通过航拍比对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2024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航拍整治后种植情况,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2024年航拍数据)。二是零散撂荒地面积确认。比较零散的撂荒地整治面积,企业、合作社等流转种植主体在撂荒地整治前、后对撂荒地进行拍照,由第三方公司根据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在图班上进行构图作业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2024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拍整治后种植照片,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2024年已拍照片。)
3.公示公告。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18号) 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 (不少于10天)。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资金申请及提供资料。申请资金时需提供流转协议或种植协议、验收表、填写撂荒地复耕补贴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相关资料),提交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服务组织申请资金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向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资金统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用账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拨付到签订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
6.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享受奖补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要将撂荒地流转涉及农户花名登记造册,并在开展撂荒地整治时主要吸纳本县农户在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内务工并按照市场价给与一定的劳动报酬并登记造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甘肃省撂荒耕地摸底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财务管理,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台账资料。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如撂荒地整治前后照片、撂荒地流转花名、带动农户务工补助花名、撂荒地整治等各类表格、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及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台账。
2025年广河县全产业链种植生产资料再利用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全产业链饲草产业种植生产副产物综合利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饲草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农田土壤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3月2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产业帮扶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5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2025年广河县全产业链种植生产资料
再利用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牛羊产业是我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粮改饲为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全产业链饲草产业种植生产副产物综合利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饲草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农田土壤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全产业链种植生产资料再利用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引,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应收尽收、保护环境”的思路,靠实乡镇领导责任,突出村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回收利用,推进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牛羊全产业链20万亩饲草产业种植、加工产生的2000吨左右打捆膜、青贮袋等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促进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吸纳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副产物回收运输工作,对从事运输回收的经营主体、脱贫户、监测户按回收数量给予差异化奖补,进一步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三、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广河县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5〕1号),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广河县全产业链种植生产资料再利用奖补。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1.科学设立回收网点。在城关镇李家坪村设回收总站,负责全县饲草产业种植、生产副产物回收利用,按照每公斤1.2元的标准对农户进行奖补。在水泉乡、庄窠集镇、买家巷镇、阿力麻土乡、齐家镇、三甲集镇、祁家集镇设立乡镇回收点,由各乡镇确定回收点,组织专人开展回收,做到应收尽收,各乡镇回收工作结束后,统一将回收的废旧种植生产资料转运送交往回收企业,县上按照企业测量的立方数予以每立方米200元的补贴,回收奖补拨付到回收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2.开展“以旧换新”试点。将官坊乡作为“以旧换新”试点乡。由官坊乡安排各村设立“以旧换新”兑换点,组织专人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工作。兑换标准:10公斤废旧农膜(折纯)兑换1公斤新农膜,即旧膜:新膜=10:1。“以旧换新”工作结束后,统一将回收的废旧种植生产资料转运送交往回收企业,县上按照企业测量的立方数予以每立方米200元的补贴,回收奖补资金拨付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3.严格回收质量,健全台账资料。各回收站(点)必须严格种植生产副产物回收标准,确保回收达到晒干、抖净泥土、不得掺杂石头、玉米秸秆、根茬、杂草等杂物,符合再加工质量标准。要认真做好质量查验、登记、称量等工作,建立健全回收台账资料,做好回收情况公示等。各回收站(点)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台账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4.加强重点区域种植生产资料回收。各村要结合粮改饲产业种植生产实际,对广通河、洮河沿线及山区干旱地产生的种植生产副产物进行全覆盖回收,组织村社干部、种植农户、经营主体等,划分确定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抓好重点区域种植生产资料回收工作。
6.加强督查检查。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工作实际,对全县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各乡镇、村进行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问题严重的要通过电视等渠道予以曝光,以督促推进全县种植生产资料回收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经常性督促各村开展种植生产副产物回收利用工作。
7.强化乡(镇)村回收主体责任。各乡(镇)村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对区域内回收工作的宣传、引导、动员、巡查、回收工作。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及时组织、动员群众回收上交种植生产资料,确保所有地块种植生产资料都能得到回收。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回收工作,局里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加强部门联动。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制定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全县回收工作领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县财政、其他行业部门要紧密配合,要在职责范围内对种植生产资料回收工作提供大力支持。
3.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部门、融媒体、乡镇等要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政策,提高群众认识,综合运用“红黑榜”、曝光台等平台,形成全社会各级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坚持公开、公平,阳光运作。要公开种植生产资料回收利用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做好登记造册、公示及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确保种植生产资料回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关于公开遴选广河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确保我县玉米粮食生产及撂荒地复垦种粮取得实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推动服务内容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实现全县粮食面积稳中有增,产量稳定增长保质保量完成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发〔2024〕65号)文件精神,现就广河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服务主体报名遴选。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河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广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四、项目联系人:马俊祥 马 军
联系电话:13993099744 18193099934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
广河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以粮食作物玉米为主,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项目任务目标为准。
在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服务主体实施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玉米补助耕(包括除膜,深翻,耙耱)、种(包括覆膜播种)、防、收(包括秸秆打包)环节。项目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0%。机耕、种作业时间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病虫害防治作业时间为2025年5月-2025年9月;机收作业时间为2025年8月-2024年10月。服务主体服务农户合同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六、服务主体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主体,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家庭农场必须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硬件设备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业生产服务企业大型农业机械装备2台(套)以上,鼓励服务主体试行安装满足中国农服平台接口规范的作业监管设备。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服务主体如有弄虚作假,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6.服务主体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账务健全,能够按要求使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合同,并建立规范的服务合同、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项目管理档案等资料配备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掌握农服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
7.拓展配套服务。服务主体能够引进新的管理模式,向服务对象提供农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病虫害防治预警、农业保险、小额生产性投资贷款、农业生产资料等配套服务。
8.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9.验收情况。2025年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补助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为北斗智慧系统检测数据为准。
七、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申请报名,经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后以文件形式推荐上报。
八、报名时间及遴选时间需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2.遴选时间。报名时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遴选。
3.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4.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入选的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2025年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合同和承诺书。
5.报名地点:广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
6.其他要求: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服务主体不予参加报名。
附件:1.服务主体遴选报名清单
2.广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报名表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服务主体遴选报名清单
一、《广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报名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开户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三、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报告;
四、办公场所地址、机械厂房(附照片);
五、内部工作人员花名册、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六、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七、服务主体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八、服务主体征信证明、法人征信证明(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他证明材料及获得荣誉材料。
附件2:
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贯彻落实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突出发挥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产业帮扶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6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
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贯彻落实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突出发挥衔接资金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根据《关于下达广河县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5〕1号)精神,对全县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增收产业扶持项目,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和积极发展产业的主动性,增加其经营性收入,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及规模
(一)扶持对象。按照规定程序排查出的已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有1个劳动力以上(含)且有自我发展产业意愿的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别已脱贫户确需扶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核同意上报,落实增收产业扶持资金。
(二)扶持类别。养殖类:基础母牛、基础母羊、育肥牛、育肥羊等;种植类:中药材种植、啤特果种植、花椒种植等;就业类:拉面馆、手抓饭馆、农家乐等;其他类。
二、扶持方式
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扶持方式为监测户根据产业扶持类别自主选择增收产业,待实施产业通过乡(镇)验收后,落实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资金2万元。
三、实施步骤
1.扶持对象调查摸底。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各村监测户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项目扶持农户名单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核实。没有具体发展计划或自身条件限制且无发展意愿的监测户,不得纳入扶持名单。
2.奖补对象申请项目。根据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反馈项目扶持名单,各乡(镇)督促指导监测户按照产业扶持类别自主选择增收产业,并填报《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附户主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3.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与监测户签订《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协议书》(附件2),积极做好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村、监测户购买的基础母牛、基础母羊品种优良,价格不高于当前市场价,做到监测户真养增收。
4.组织验收。实施特色产业项目完成后,乡(镇)政府要成立验收组,拍摄以产业项目为背景的验收照片,对监测户增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逐户验收,填报《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验收表》(附件3)。
5.公示公告。项目验收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乡(镇)进行整改。
6.资金拨付。项目坚持实施一批,验收一批,支付一批的原则。填报《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4)及《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5),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由乡(镇)负责录入临夏回族自治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以社保卡方式补贴到农户。同时,项目实施档案资料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各存档1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监测户产业发展扶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1名领导具体抓,并担任验收组长,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要积极做好监测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扶持政策落实。
(三)严格程序,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对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严格验收,严格监督,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挪用、挤占等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奖补资格,收回奖补资金,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docx
2.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协议书.doc
3.2025年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验收表.xls
4.2025年______乡(镇)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花名册.xls
5.2025年______乡(镇)广河县监测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补贴发放汇总表.xls
广河县2025年高标准地膜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公示
方 案 公 示 公 告
为认真实施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做好高标准地膜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废旧地膜科学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特制 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农业农村局5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广河县2025年高标准地膜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做好高标准地膜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废旧地膜科学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膜发放范围及标准
1、全县66个旱作农业项目村,每户10公斤(1捆)(见附件)。
2、撂荒地及粮改饲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根据流转面积和地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二、程序
1、农户摸底及公示。由各乡(镇)组织各项目村按照实际户数登记造册,由社长、村干部、包村领导签字确认后将花名册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示7天),乡镇将各村户数进行汇总,并以乡(镇)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拉运及发放。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各乡(镇)提供的摸底数量,分解下达各乡(镇)、村地膜数量,并予以发放。
3、台账资料报送。地膜发放结束后,乡镇应及时组织各村将地膜发放花名册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三、注意事项
1、地膜具体发放范围,由乡镇按照上年发放惯例确定。
2、地膜发放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乡镇和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沟通解决。
3、各村户数原则上以2024年实际发放户数为准。
附件:2025年高标准地膜发放实施区域
2025年高标准地膜实施区域
1、城关镇(4个村) :
十里墩、李家坪、牟家窑、马力庄以上4个村全部按户发放。
2、祁家集镇(5个村):
何家湾、果园山、黄家沟、李家湾、陈家湾 5个村全部按户发放。
3、三家集镇(4个村):
小沟、小洼沟、黑山、南山4个村全部按户发放。
4、齐家镇(7个村):
黄家、周家山、红庄、王家沟村、魏家咀村全部按户发放。黄家湾村3、4社农户按户进行发放。排子坪1、2、7社农户按户发放。
5、水泉乡(10个村):草滩、老庄、牛康家、克那、闫子、水泉、康坪、排套、张家、新庄以上10个村全部按户进行发放。
6、庄禾集镇(12个村):对康、钱家、中寨、红星、牙和、司家坪、西坪、宋家山、大庄、庄禾集、新民、马浪以上12个村全部按户进行发放。
7、官坊乡(7个村):河滩、石磊、山庄、沙地沟、阳屲庄、槐沟、官坊以上7个村全部按户进行发放。
8、买家巷镇(11个村):张家山、蔡家窑、曹家坡、武家坪、董家河、上王家、王家、马家咀、李家寺、曾家、买家巷以上11个村全部按户进行发放。
9、阿力麻土乡(6个村):大庄、巴家、兰家、赵家、古城、贾家以上6个村全部按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