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工信局单位职责
广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职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省州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意见。
(四)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布局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产业升级工作,推进工业项目向经济开发区集中。
(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六)承担全县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循环经济规划、循环经济产业化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和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县煤炭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
(八)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销售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九)拟订全县新兴产业及重点企业行业领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省州县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品牌培育。
(十)承担全县特色工业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特色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十二)负责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业融资渠道。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思路和战略规划,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产业推进;负责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项目落地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等职责;负责指导和联系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五)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六)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核;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七)指导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电力生产运行调度的指导、协调、管理。
(十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省、州、县关于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县中小微企业实施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二十)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促进中小微企业适当集中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微企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
(二十一)指导全县中小微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引进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二十二)指导中小微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马孝海
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客运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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