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工信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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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及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职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省、州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意见;负责对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核准、审核、审批、上报,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布局的调整;负责制定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和园区产业升级工作,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五)承担全县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循环经济规划、循环经济产业化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负责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核准;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墙体材料改革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和物资储备管理。
   (八)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县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九)综合管理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省、州和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十一)承担全县特色工业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特色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及《临夏州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条例》,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四)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承担县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七)指导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劳资和党群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和联系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及全县电力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省经委、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甘肃电力行业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全县电力行业企业、外商投资的电力企业、新办的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二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甘肃省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条例》和省、州关于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实施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二十一)负责制定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规划;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非公企业适当集中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审定筛选、评估、审核、论证、申报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的各类建设项目;帮助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主管部门的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利用。
   (二十三)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区域交流合作工作。
   (二十四)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系统职工的劳动、保险、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引进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二十五)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上有关内外贸易、国家经济合作、经济协作和境外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
   (二十七)拟定全县进出口贸易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制定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拟定全县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的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招商引资、拟定并实施招商引资政策;依法审查上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初审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动合作;负责对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负责牵头我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及肉食品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酒类商品市场流通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管理商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
   (二十九)划入原广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行政管理的职责。县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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