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文件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省直单位帮扶工作,协助雷继英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社会工作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县石油公司。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广河县工信局单位职责

广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职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省州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出安排意见。

(四)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布局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产业升级工作,推进工业项目向经济开发区集中。

(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六)承担全县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循环经济规划、循环经济产业化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和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县煤炭市场及配送体系建设。

(八)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销售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九)拟订全县新兴产业及重点企业行业领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省州县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品牌培育。

(十)承担全县特色工业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特色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十二)负责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业融资渠道。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思路和战略规划,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产业推进;负责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项目落地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等职责;负责指导和联系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五)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六)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核;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七)指导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电力生产运行调度的指导、协调、管理。

(十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省、州、县关于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县中小微企业实施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二十)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促进中小微企业适当集中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微企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

(二十一)指导全县中小微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引进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二十二)指导中小微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马孝海

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客运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0—5623000

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及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负责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

(四)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的审批、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非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社会投资、企业投资和民间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筛选拟定、组织实施、监管等工作;协调和参与国家投资项目计划和编制上报工作。

(五)负责政府投资各类项目前期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可研论证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储备政府投资项目、五年规划项目、参与争取上级支持项目等各类项目资料,搞好全县项目库建设。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办法,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七)组织拟定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等战略,并协调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县经济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计划。

(九)组织制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参与拟定水电、电网、农村新能源等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行业的管理。

  (十)组织开展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战略、规划、法规和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重点耗能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核准。

 (十一)负责节能服务机构的备案、资格认定、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负责新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能源改革,调整用能结构。

 (十三)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

 (十四)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措施,负责建立和实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掌握市场价格运行情况。

(十五)根据国家和省州制定颁布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收费管理目录,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依法进行管理(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对市场价格总水平进行监测、预警,依法规范行业组织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在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并按授权组织实施;负责对放开价格的商品和收费进行规范和引导。

 (十七)负责组织并主持价格和收费决策听证;负责价格政策的公告;依法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成本监审。

 (十八)负责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及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价格管理;依法开展涉案财物等方面的价格鉴定、认证工作。

 (十九)宏观调控全县粮食流通,负责全县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保持全县粮食安全。

(二十)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一)负责省级、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二)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四)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证行政许可的发放。

(二十五)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潜力调查及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二十七)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的建议,制定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统筹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

(二十八)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供社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

(二十九)按照州上制定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考核、督办落实。

(三十)负责全县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推动项目落实落地。

(三十一)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负责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

(三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河县财政局单位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全县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广河金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县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十五)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十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执行省财政厅核定的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掌握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金融业及金融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好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冶 鹏 

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5号一号统办楼(旧县委)

邮编:731300

电话:0930-56221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广河县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


广河县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和州上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站场、码头布局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的运营管理,参与全县乡镇交通规划工作;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四)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路的项目审批、路产路权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的行业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开展行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承担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实施监管。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普通公路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考核,并实施联合奖惩,落实奖惩制度。

(九)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智慧交通和交通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行业运行情况,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全局党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等。

(十一)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明确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渡口码头综合安全监督;加强危险路段整治,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权限内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负责查处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违法行为;牵头组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无牌、报废车船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强营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运输场站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及其运输工具、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强化职责范围内公路、渡口码头等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

(十三)明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负责交通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防治码头和管养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交通运输局设办公室(安全监督股)、发展计划股、公路管理股、综合运输股(县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4个股级内设机构。

三、其他信息

单位负责人:马志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毛刺401号

联系电话:0930-5622084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物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化娱乐、演出、网络、美术品、艺术培训等市场管理发展规划,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促进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

(四)统筹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事业协调发展。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负责全县重点文体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电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全县竞赛,组团组队参加全州运动会和承办全州性的体育竞赛。指导、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县内外的体育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娱乐、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资源的调查,督促检查文物保护法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三)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

(十四)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管理县文物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承担文秘、财务、保密、机要、档案、信息、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的工作;督促、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落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做好党组和党支部的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网站建设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申报、晋升、聘用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和职工退休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文化股。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文物、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野外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审查、推荐、申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定全县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县内外博物馆之间的协作交流,审核全县博物馆、各级文保单位的维修和建设方案;指导、监督馆藏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物鉴定和流散文物征集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音像及娱乐市场的监管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和文化市场及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互联网服务市场和计算机软件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统计规范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扶持全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文物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市场的监管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报批。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

体育股。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运动队伍训练、竞赛和业余体校、重点项目训练点等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全县备战参赛全州运动会和年度指令性比赛;统筹安排全县体育竞赛,制定年度竞赛计划,组织实施州局委托举办的全州体育竞赛活动及协作比赛;负责全县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注册和业务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和有关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参加国家、省级、州级青少年体育比赛工作。配合教育、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指导和督促全县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大力推进体育社会化,组织社会体育活动。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负责健身气功站点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负责发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体育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旅游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的申报审批;负责、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协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公园建设。推进全县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受理全县范围内的旅游投诉,处理扰乱旅游行业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旅游产业统计工作;负责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

(十八)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马花花

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三馆一中心办公楼

邮编:731300

电话:0930-593633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卫生健康局单位职责

广河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临夏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广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生健康局加挂广河县中医药管理局广河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全县开展演练,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制定广河县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推进全老年健康和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疾控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持续推动实施健康广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更加注重健康促进,组织推进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三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四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五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第五条  卫生健康局7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络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督办会议确定事项、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全县职称评审工作;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承担县卫生和健康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县直卫生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费交纳等党务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拟定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预算单位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卫生健康项目经表管理工作;承担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管理工作。

卫生法制和监督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研究拟订卫生健康重大政策;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拟定监督工作规范、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制度,承担全县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体制改革与中医股。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医疗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承担医改监测、医改评估等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 ,包括中医医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医药工作 ,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及名中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协助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拟定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拟订对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县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县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地方性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等相关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件。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全县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科学普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等工作。

)医政医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注册登记;指导医院药事、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管理大型医疗装备配置;负责血液安全监督管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承担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医疗卫生学术团体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民事诉讼、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医师执业考试;指导全县紧急医疗救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和社区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基层卫生和负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

规划发展与妇幼保健股。承担健康广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装备、招标采购援助项目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与督导工作制度。负责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拟定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拟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儿早期发展工作。

第六条  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保留工勤编制3名。

第七条  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单位负责人:马维华

联系电话:0930-562219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河北街92号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