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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2025年度,三甲集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集镇发展实际,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集镇治理、森林防火、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站所协同、村(社区)联动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各站所、各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优化政府职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紧扣基层治理和群众需求,稳步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民政、社保、医保等办事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针对三甲集镇商贸流通、畜禽养殖、农产品交易等产业发展特点,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举措,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健全决策机制,筑牢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凡涉及集镇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要事项,均经党委会议、政府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工作,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畅通群众参与决策渠道,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让行政决策更贴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整合镇综合执法队、城管、市场监管、交警等执法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职责和执法边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三甲集镇山林面积广、商贸活动频繁、农村生产生活特点,聚焦森林防火、耕地保护、市场监管、人居环境、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巡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7次,整改各类问题326处。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4次,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五)聚焦民生需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冬季森林防火、汛期防汛、地质灾害防范等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全年成功处置各类突发情况13起,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矛盾问题。建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村级法律服务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化“枫桥经验”基层实践,整合镇村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劳务纠纷等基层常见矛盾,开展常态化排查化解,全年排查矛盾纠纷824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六)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把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构建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社会监督、政务公开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公示栏、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民生政策、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对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开展审计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七)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把法治建设保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队伍、经费、阵地等方面全方位发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的干部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各村(社区)明确网格员,构建全覆盖的法治工作网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镇政府、各村(社区)打造法治宣传栏18处,利用村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欠缺,部分镇、村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干部存在重行政手段、轻法治手段的现象。二是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专业执法素养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够完善,面对部分复杂执法事项时应对能力有限。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法治宣传形式仍以传统的张贴标语、发放传单为主,结合集镇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精准化宣传较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效果不够明显。四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仍需完善,镇、村两级矛盾化解力量整合不够充分,各站所之间联动配合不够顺畅,针对一些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不足。五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实、更新不够及时,与群众的信息需求仍有差距。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基层治理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二是培训机制不健全,法治培训内容多以理论知识为主,与基层行政执法、矛盾化解等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实操性不强,培训效果未能有效转化为工作能力。三是资源保障有限,作为乡镇一级,财政财力相对薄弱,执法装备、法治宣传阵地等硬件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专业法律人才匮乏,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需求。四是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多个站所、村(社区),部分工作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和联动配合,工作合力未能充分形成。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三甲集镇人民政府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集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理论武装,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镇村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操性强的法治培训,全年计划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镇村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鲜明的法治工作导向,倒逼镇村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二)建强执法队伍,规范基层行政执法
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资格认证,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办公设备等,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聚焦森林防火、市场监管、人居环境、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完善执法流程,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基层治理秩序。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结合三甲集镇商贸、林业、农业等产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法治宣传日节点,开展法治知识宣传、现场法律咨询、案例讲解等活动,把法治宣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青少年、经营主体、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健全化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深化“枫桥经验”基层实践,进一步整合镇、村两级矛盾化解力量,健全站所联动、村(社区)配合、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劳务纠纷等常见矛盾的常态化排查化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精细化水平,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政策、财政收支、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及时、详实公开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常态化廉政风险排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三甲集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特殊报告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下一步,我镇将持续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集镇治理、森林防火、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三甲集、平安三甲集,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