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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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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副县长
  • 郭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199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金融、税务、教育、统计调查、县域经济、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职能转变、外事、数字政府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全忠同志分管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做好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省直单位帮扶、供销、保险等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冶鹏
    副县长
    冶鹏,男,回族,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地震、园林绿化、动迁安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常务做好财政、金融、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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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

广河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我局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做出予以办理的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许可证证载内容进行公布:

1.建设单位:广河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

2.建设项目名称: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3.审批事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证照编号:622924202600007

5.建设位置: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

6.建设规模:新建地下污水管网,管径DN160至DN300,建设总长度6941米,拟建挡土墙77米,墙高2至5.5米,掘路修复及硬化5.12千米

7.发证日期:2026年9月20日

附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pdf


广河县新马云端宾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广河县小强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广河县新马云端宾馆建设项目,我局按程序组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河县庄窠集镇庄窠集村。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5058.88平方米(约合7.59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58.88平方米,约合7.59亩,新建一座宾馆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7880.80平方米。

方案指标:建筑密度26.88%,容积率1.48,绿地率20.06%。

公示时间:7天,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120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6337(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

1.效果图.pdf

2.总平图.pdf

广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广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吸取兰州市榆中县等地连续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教训,全面做好2026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永靖县盐锅峡镇黄茨村发生滑坡,因险情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成功避险。为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方案,结合我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全地质灾害发育概况

广河县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近年来,全气候异常,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我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48处(其中:城关镇57处、三甲集镇43处、祁家集镇25处、买家巷镇14处、庄窠集镇35处、齐家镇17处、水泉乡12处、阿力麻土乡30官坊乡15处)。按灾害类型查明滑坡135处、崩塌35处、泥石流78处。按险情等级查明特大型5处、大型8处、中型84处、小型151处。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8.75%(全2834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达30626人,威胁财产15.5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二、2026年全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61~9月,全降水略偏多,气温偏高。

1.后冬(1~2月)

1~2月:全县降水略偏多,其中,1月降水略偏少,1月4日、11~12日、30~31日有降雪降温天气过程,1月7~9日、16~18日、27~28日有降温吹风天气,2月降水略偏多。全县气温略偏高,其中,1月气温略偏高,2月气温接近常年。

2.春季(3~5月)

3~5月:全县降水偏多1~2成,其中,3月降水略偏多,4月降水略偏多,5月降水偏多1~2成。全县气温略偏高,其中,3月气温偏高;4月气温接近常年,有相对低温时段;5月气温略偏高。

3.夏季(6~8月)

6~8月:全县降水略偏多,其中,6月降水偏多二成左右,7月降水略偏多,8月降水偏多。全县气温略偏高,其中,6月气温正常略偏高,7月气温偏高,8月气温略偏高。

4.初秋9月

9月:全县降水略偏多,气温略偏高。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和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结合现有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及气象部门预测结果,2026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趋于往年有增长趋势。引发地质灾害主要因素以降雨、冰冻春融和农田春灌为主,其次为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活动。

1.地质环境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西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境内沟谷纵横,冲刷切割作用剧烈,加之地震、极端气候和人类活动的扰动,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地质灾害凸显出数量多、覆盖面广、隐蔽性强、突发等特点,且呈多发、频发的态势,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越来越严重。

2.地质灾害时间分布预测

    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为2-4冰冻消融期和5-10月主汛期两个时段,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引发因素以自然因素引发或加剧为主;1月、11-12月为低发期,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为主。2-4月春季冰冻消融期温度偏高,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偏高;5-9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且分散性特征明显,短时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高。

3.地质灾害空间分布预测

三甲集镇北部、阿力麻土乡至城关镇北部,庄窠集镇,买家巷镇、官坊乡至城关镇南部。以上区域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在5至9月强降雨等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城关镇北侧至三甲集镇,祁家集至城关镇南侧。以上区域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从地域分布上,预测2026年度城关镇买家巷镇庄窠集镇、水泉乡、阿力麻土乡地质灾害发生频次较高,三甲集镇、祁家集镇、齐家镇、官坊乡地质灾害发生频次次之。引发地质灾害主要因素以降雨、冰冻春融和农田春灌为主,其次为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活动。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引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29月,一般防范期为1月、10月至12月。

1月份:是我地质灾害低发期,主要注意防范冻胀以及人工切坡建房等活动引起的小型崩塌、滑坡。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冻融期(24上旬):重点防范冻土和积雪较多的斜坡地段及春节灌溉期台缘地段因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重点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风险评估等工作。

汛期(4月中旬至10中旬):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68月要对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予以重点关注。做好值班值守、汛期三查、汛期驻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密“雨前、雨中、雨后”排查和监测频率,全力发挥好群测群防员“吹哨人”作用,发现征兆及时处理。

10月中旬至12月底: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于长期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总结经验,认真梳理汛期排查过程中新增隐患点。

全年加强防范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

目前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248处,其中重点隐患点29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分布于齐家镇园子坪、马家湾、黄家湾邓家湾,水泉乡八羊沟一带;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杨家麦赞沟、李家沟,三甲集镇马赞沟、大沟、五户沟,祁家集镇四家沟、高家沟,庄窠集镇庄禾集沟一带,其他乡镇河沟均不同程度存在泥石流隐患。其中城关镇马家园子不稳定斜坡隐患点买家巷镇武家坪村山体滑坡隐患点、水泉乡新庄村山体滑坡隐患点、水泉乡草滩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庄窠集镇大庄村、新民村多处不稳定斜坡及山体滑坡隐患点和阿力麻土乡古城山体滑坡、崩塌隐患点为重点监测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安置点、工棚等人口密集区和山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具有潜在重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公路沿线高边坡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可能威胁游客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在建水电工程、矿山企业等。其他区域开展的各类项目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扰动因素也不容忽视,特别是在建(维修)公路沿线边(斜)坡、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矿山采矿(包括废弃采矿点)、农村地区临山削坡建房形成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蚕食山体坡脚施工建房场地、山体斜坡面不合理开挖、加载行为造成不稳定斜坡等人为因素极有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应该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加强监管监督,同时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

四、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及隐患点范围划分工作

把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全年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强化冰冻消融期和汛期前的排查预防工作,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城镇、村落、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域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彻底查清隐患所在、威胁对象和危害程度,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监测任务,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六个一一个监测员、一个防治责任人、一个避险预案、一次避险演练、一套警示标志、一套监测装备防范措施。汛期中,特别是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重要隐患进行反复巡查,加密排查频次,及时发现险情,提早妥善处置。在全范围内集中以乡镇、村,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防灾责任人等为主,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段开展集中动态巡查,检查险情有无新发展或有无产生新隐患,监测预警设备、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是否熟悉,日常监测工作是否有效开展。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省上要求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危险性、危害性,建立核查调查表上报省厅,并按要求录入“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隐患点威胁范围划定及承灾体数据采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隐患点威胁范围划定及承灾体数据采集工作手册》要求做好隐患点威胁范围划定及承灾体数据采集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已完成的全县城关镇等9乡镇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和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地质灾害核查、日常排查成果全面用于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

(二)及时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处置

一是做好监测预警。夯实基层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持续将群测群防员、受威胁单位法人等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将建成的群测群防员+乡(镇)+县(市)的三级新型群测群防网络全面运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在覆盖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基础上,逐步完善以专业监测为主、群测群防辅助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技防和人防配合,在安装设备的基础上,在裂缝处埋设木桩,定期不定期测量,配合监测设备、掌握滑坡是否变形滑动数据,为决策避险转移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及时避险转移。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积极衔接会商研判雨情、水情、震情,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通过传真、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群测群防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临灾避让和应急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在暴雨、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出后或排查发现隐患险情时,必须以最快速度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险撤离。加强避险撤离人员“人盯人”管控,分解落实避险管控责任,“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在雨水积累面积大、泥石流风险高的山区要严防泥石流的发生,抓好撤离避险群众安置,确保生活有序。

(三)全面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

一是对区内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直接威胁城镇、居民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不宜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对受地震、极端天气影响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治理措施相对简单且具有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工程进行治理。

二是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并做好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2025年已完成广河县三甲集镇马赞沟泥石流治理项目防灾工程已投入使用,2026年城关小学一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现不稳定斜坡工程正在有序开展施工。继续对接省厅争取和实施已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项目,并对可行性强、能够达到立项标准的治理项目争取尽早入库,立项治理。

三是按时编制完成县生态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对地质灾害威胁区、敏感区、地震灾害威胁区的群众进行搬迁

全覆盖开展避险演练加强能力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专业技术队伍驻县的应急支撑保障制度。依托省技术单位力量,在全范围内面向地质灾害工作人员,乡镇、村负责人、监测员举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专栏、微信、科普读物、移动通讯以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做到科普宣传进村、入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要求各乡镇在汛期前、汛期中在所有隐患点全覆盖100%组织开展避险、自救演练,提高部门应急响应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强化县()两级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建设抓好级装备配置和应用技术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县工作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建设,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埋设应急避难指示牌和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栏,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做好值班值守

实行全年、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在岗值守,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按照中办关于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自然资源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信息,重大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报告。结合实际,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遇有突发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全面靠实责任

各部门、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自然资源牵头、部门联动协作、地勘队伍支撑、基层组织落实、全民参与防灾”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链条,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年度考核机制,梳理形成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属地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督促乡级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要压紧压实乡镇、村(组)基层防灾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纳入乡镇换届选举后新任分管负责人及村组干部、群测群防员的业务培训范畴,会同驻守地勘单位,共同着力提升基层一线防灾减灾和应对处置能力,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

(二)全力联防联控

全县自然资源、应急、水利、气象交通运输、建设、地震、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坚持强降雨期间“每日会商、每日调度”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合力防灾。在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各部门要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住建、交通、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设工程期间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落实防治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

)加大防治投入

一是县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结合自身条件,将地质灾害监测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性。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新机制。

二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效。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同步录入全国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系统和自然资源资金监管系统,全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争取项目打好基础。

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乡镇各自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逐级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对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力度,建立健全通报约谈制度。

 

2026年广河经济开发区特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我局申请办理2026年广河经济开发区特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做出予以办理的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证载内容进行公布:

1.建设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建设项目名称:2026年广河经济开发区特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审批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证照编号:622924202600003

5.建设位置:广河县三甲集镇

6.建设规模:拟新建三甲集镇规划二十六路,道路长度约为0.371千米,红线宽度12米,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及绿化附属工程等。

7.发证日期:2026年9月8日

附件: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pdf


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方案设计批前公示

广河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向我局申报了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方案设计,我局按程序组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

二、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污水工程:新建DN300HDPE钢带增强缠绕管污水管网5122米,DN300焊接钢管19米,DN160接户预留管1800米,1000×1000钢砼检查井171座,1350×1350钢砼检查井8座,2000×1500钢砼检查井1座,1800×1000钢砼跌水井35座,掘路修复及硬化5.12千米,路面宽度2~2.5m,并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挡土墙:拟建挡土墙墙高2~5.5m不等,布设长度77m,挡墙采用M7.5浆砌石砌筑,直立式重力挡墙。

公示时间:7天,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120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6337(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总平面图.pdf

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

广河县沙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做出予以办理的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许可证证载内容进行公布:

1.建设单位:广河县沙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3.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证照编号:622924202600011

5.建设位置:广河县三甲集镇临园经济开发区

6.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154平方米,新建LNG加注罩棚一座,LNG辅助服务用房一座,LNG立式储罐一具,2台LNG加气机及相关成套配套设施,新建建筑面积14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2.86平方米。

7.发证日期:2026年9月2日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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