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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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提升新入职教师职业素养,助力快速适应教育角色,8月19日,广河县教育局组织开展2025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县教育局副局长马科礼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县教育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
会议要求新入职教师深刻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端正工作态度、保持终身学习热情、夯实知识体系结构、精进专业技能,以“敢打敢拼、务实创新”的态度投身广河教育。 培训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班主任管理、优秀教师经验分享及教师语言艺术等核心模块展开。州级“优秀教师”马晓霞以“教育家精神”为核心,立足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新教师敬业奉献、关爱学生,争做塑造学生品格的“大先生”;省级“优秀教师”王小霞聚焦班级日常管理,分享学生心理健康辅导、班级管理策略及教育实践经验,提供可落地的方法指导;州级“学科带头人”马倩茜结合自身成长历程,强调新教师需提升思想觉悟、丰富知识储备、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快速成长为合格教师;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马彩霞围绕《普通话与教师语言》,解析课堂语言对激发学生兴趣、提升教学效率的关键作用。通过多方位培训,为新教师实战赋能,以丰富经验领航前行。 此次培训不仅夯实了新教师的专业技能,更激发其职业使命感。通过学习交流,新教师将快速适应岗位需求,潜心钻研业务,践行终身学习理念,为广河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8月18日上午,广河县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永杰参加并讲话,副县长李润芳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上学年教育工作,部署本学年重点任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控辍保学、教学管理、办学规范、营养餐保障、校园安全及开学准备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各校(园)需提前落实人员、教材、物资及宣传保障,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优化育人环境;细致做好阳光招生、“黄金周”教师培训、教学计划制定等开学筹备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强化安全防线,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基础,深化师生思想引导与“大思政”教育;要强化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关注学生学段衔接与心理健康,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强化责任闭环,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部署落地见效。
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全县各中学(外语职业学校)、学区(所属小学、幼儿园)、县直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教育公平为核心,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全县教育资源、生源结构和城乡发展实际,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规范招生流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原则。县城县直小学坚持“房产和户籍一致”招生原则,优先安排本片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校按2025年招生片区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附加条件招生,严禁将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坚持严控“大班额”原则。各校在初始年级严控新“大班额”,保障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师资与硬件实际情况规范招生,杜绝“大班额”,确保入学儿童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管理。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程序、范围、计划及入学条件。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适时审核比对各校招生学生信息,加强对学校招生的监督指导。
三、招生时间与安排
(一)小学二至六年级
8月23日至24日,各小学组织相应片区二至六年级学生报到注册,8月25日正式开课。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
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通过网络招生系统进行登记和录取,采用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自主录取与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络申请(8月15-19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填报入学申请信息。
2.网络审核(8月15-20日)。招生平台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由省级公安部门核验户籍和居住证信息、人社部门核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核验房产信息。学校审核网上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若网络审核不通过需修改后重新提交,监护人应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3.现场审核(8月21- 22日)。网络显示“初审通过并免现场审核”的,无需参加现场审核。网络“初审通过”但需现场审核的,监护人按时向申请入学学校提交资料,学校在县教育局监督下按招生顺序审核排序。
4.录取公布(8月22日)。学校按招生顺序依次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生,家长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原则到其他学校报名,报名不成功者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
5.报名注册(8月23-24日)。根据学校录取名单,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学校查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暂无法提供的可开学后补交,复印件由学校存档做学生健康档案资料。
6.个别漏报、迟报或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网络入学申请的学生,线上报名结束后,可集中线下到相应学校报名。报名不成功的,由县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配入学。
(三)初中阶段
8月23日至24日,各中学根据辖区毕业生及相应片区,组织新生线下报名注册。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可报名。已注册新生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注册。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等资料,到片区学校报名注册。
2.招生计划及区域划片
(1)县直小学:按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依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学校招生计划,按“房产和户籍一致”原则招生。
城关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00人。招收两类适龄生:一是西关村户籍的所有适龄生;二是无辖区户籍,但房产在广通河以南、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走向路)以西、麦塔尔小区及以东居住且房户一致的适龄生。
城关二校一年级计划招生500人。招收石那奴村、马家村户籍适龄生,以及无辖区户籍但房产在广通河以北、高速出口路以东、广礼街以西且房户一致的适龄生。
城东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50人。招收兰郎路以北、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向路)-广礼街以东户籍及居住适龄生(西关村、双泉村、潘家村、火红村、李家河村户籍和兴达小区适龄生除外),以及城东新建小区居住适龄生和附近居住随迁子女。
城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50人。招收西区各居住小区、高速出口路以西适龄生及随迁子女。
三甲集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招收三甲集镇东关村、沙家村户籍适龄生。
三甲集移民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招收附近沙家村户籍适龄生,以及广通家园、宁定佳苑、艾家府小区、广惠小区、兴达御水名都小区、玖家河府小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生和随父母务工及随迁人口子女。
(2)城关学区双泉小学接收双泉村户籍、朝阳小区和学校附近居住适龄学生及随迁子女;赵家小学接收赵家村户籍、麦塔儿小区西侧南北路以西及学校附近居住适龄生和随迁人口子女;火红小学接收火红村户籍、兴达小区和学校附近居住适龄生及随迁人口子女;潘家小学接收潘家村户籍、学校附近居住的适龄生及随迁人口子女。
(3)乡镇中心小学及各村小学:招收本行政村适龄儿童入学,有空余学位时接收邻近行政村及随迁人口适龄儿童;县城附近小学积极接收所在行政村、附近居住适龄生及随迁人口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
1.招生条件
招收我县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毕业证。
2.招生计划及区域划片
初中招生遵循“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对口直升”原则,为严控“大班额”,结合初中学校布局与招生计划,各中学招生区域范围如下:
广河一中七年级计划招新生1500人。招收城关小学、城关二校、城东小学、城西小学2025级毕业生中西关村、石那奴村、马家村户籍的适龄生,以及无辖区户籍但居住房产在城关镇辖区南街路以西(南街十字南北方向道路)-广礼街以西的适龄生。招收西区生态易地搬迁和住宅小区适龄生,以及赵家小学、何家铺小学、贾家小学毕业生及所在行政村适龄生,不招收外乡镇和外县转入新生。
城东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新生1000人。招收城关小学、城关二校、城东小学、城西小学2025级毕业生中非西关村、石那奴村、马家村户籍的适龄生,以及无辖区户籍但房产在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方向道路)以东-广礼街以东且户籍及居住在此的适龄生。招收火红、双泉、潘家、李家河、马力庄、十里墩、牟家窑、李家坪、祁家集镇寺后子、蔡王家、庄禾集镇对康、西坪、司家坪小学毕业生及所在行政村适龄生。
广河二中七年级计划招新生900人。招生片区为东关、沙家、上集、白庄头、宗家、头家、甘坪7个村及兴悦、玖家河府小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生;招收三甲集小学、三甲集移民小学毕业生,以及除陈家、水家、康家、五户小学外的三甲集学区各村校毕业生及所在行政村适龄生,不接收外乡镇、外县转入新生。
三甲集移民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新生600人。招生片区为三甲集镇陈家、水家、康家、五户村和齐家镇上马家、邓家湾村小学毕业生及行政村适龄生和康家搬迁小区、广通家园、宁定佳苑、艾家府小区、广惠小区、兴达御水名都小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生;招收陈家、水家、康家、五户小学毕业生及片区适龄生。
其他乡镇中学招收辖区适龄生及随迁子女,招生计划依据自身实际与适龄生情况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因务工、经商、搬迁等需转至其他中学就读的,先由转出中学同意转出,持学籍证明到拟转入中学。若符合转入中学片区要求且有学位,可办理转学,所有转学均由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户籍及房产居住要求
1.户籍适龄儿童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有区域内户口和房产,可申请辖区学校注册报名。适龄生户口与房产证人员信息须一致,户籍迁入截止2025年8月10日。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无辖区内户籍但有招生区域内房产,需提供区域内房产资料原件(或相应证明),视所报学校学位情况安置。若该校无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2.非本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非本片区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查验证明及合同资料),相应学校按学位情况招收;若该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无房无户、租住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物业生活缴费等材料,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3.适龄儿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局在全县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房产信息以房产证原件、房产管理局验印的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或“甘快办”APP查询的房产信息为准。
5.各中小学非初始年级接收转入学生,应严格按相应学校招生区域执行。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县域内毕业年级各校间不予转学,同一乡镇内各初中间各年级不予转学。
五、政策保障
1.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适龄儿童入学。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烈士、驻临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鄂医护人员 等子女,按相关照顾政策由县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州内专家人才子女按有关政策审批入学。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与统一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县就读,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登记核实后全县统筹安排,无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者回原籍就读。
3.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规定程序和评估认定结果,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坚持均衡编班。各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编班,不得举行新生摸底考试,不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起始年级要均衡配备师资,逐步实现班级均衡发展。
六、招生要求
1.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宣传解读、幼小及小升初衔接等渠道宣传和解读本校招生政策,坚持政策稳定性与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时间。
2.重视新生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机制,明确处室责任,规范报名秩序,做好家长解释工作,确保公正公开、阳光透明。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保证人籍一致,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收不符合本校招生要求学生,不予注册及转入学籍,学校负责解释及处理后续问题。
4.加强招生入学预测。各学校要加强辖区内学龄人口分析,若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增加、学位供给紧张,应及时报教育局,并适时统筹学位调剂。
广河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0日
8月5日下午,东乡县委常委、副县长张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胜强率东乡教育考察团来广河县,就教师绩效考评改革、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等工作进行专题考察学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永杰主持座谈会,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考察团一行先后到广河中学、城东中学实地观摩,了解两校在精细化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特色课程开发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与实践成效。座谈会上,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从队伍建设、资源配置、质量提升、绩效落实、教学成绩等方面介绍经验做法与成效。双方围绕教育督导评估、教研机制创新、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教师交流轮岗等关键议题深入探讨交流。
考察团高度评价广河县教育工作,认为其发展“思路清晰、措施扎实、成效显著”,尤其在推动教师绩效考评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融合方面的有效路径和经验值得借鉴。张为表示,希望两县建立常态化教育交流协作机制,在教研教改、师资培训、学校管理等领域深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此次考察学习活动为跨县域教育协作搭建交流平台,凝聚“质量为核心、改革为动力”发展共识,给兄弟县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下一步,全县教育系统将以此交流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教育改革,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监测体系、打造特色课程品牌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向更加优质均衡目标发展。
7月18日下午,广河县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副县长陕玺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和乡(镇)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各中学(外语职业学校)、学区、县直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分管负责人参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论述摘编》等文件,传达了天水市麦积区培心幼儿园幼儿血铅异常问题调查处置通报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并结合2025年上半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校园食品安全是关乎师生身体健康的“民生工程”,要求各校园时刻绷紧安全弦,压实压牢食品安全责任,护航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各单位要强化源头管控与日常监管,从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零事故”。
广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提升项目--设备购置公示
现对广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提升项目--设备购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现将项目的有关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提升项目--设备购置。
二、项目概括
该项目为广河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提升项目-设备购置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智慧黑板、护眼灯等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
投资估算总额为227万元。
四、项目建设期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8月-2025年9月。
五、公告期限
2025年6月15日-2025年6月24日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周边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意见,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建设信息,周边企业单位目建设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10天)内通过下面电话或邮反映。
联系人:马广林
联系电话:18793078222
单位邮箱:ghxjyjfgb@126.com
监督电话:0930-5622029
广河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