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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副县长
  • 郭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199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金融、税务、教育、统计调查、县域经济、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职能转变、外事、数字政府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全忠同志分管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做好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省直单位帮扶、供销、保险等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冶鹏
    副县长
    冶鹏,男,回族,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地震、园林绿化、动迁安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常务做好财政、金融、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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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机制,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教基〔2026〕5号)和《州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临州教基发〔2026〕2号)精神,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教育公平为核心,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全县教育资源、生源结构和城乡发展实际,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规范招生流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原则

县城县直小学坚持“房产和户籍一致”招生原则,优先安排本片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各校按2026年招生片区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附加条件招生,严禁将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坚持严控“大班额”原则

各校在初始年级严控新增“大班额”,保障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师资与硬件实际情况规范招生,杜绝“大班额”,确保入学儿童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程序、范围、计划及入学条件。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适时比对审核各校招生学生信息,加强对学校招生的监督指导。

三、招生时间与安排

(一)小学二至六年级

8月23日,各小学组织相应片区二至六年级学生报到注册,8月24日正式开课。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

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通过网络招生系统进行登记和录取,采用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自主录取和统筹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络申请(8月15-19日)。法定监护人规定时间内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河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

2.网络审核(8月15-20日)。招生平台提交的入学申请信息,由省级公安部门核验户籍和居住证信息,人社部门核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核验房产信息;学校实时线上核验家长提交材料,同步反馈审核意见;监护人须根据驳回意见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修正视为自动放弃线上报名资格。

3.现场审核(8月21-22日)。网络显示“初审通过且免现场审核”的,无需参加现场审核。网络“初审通过”但需现场审核的,监护人按时向申请入学学校提交资料,学校在县教育局监督下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县教育局实时审核各校网络审核结果,如不符合者,将驳回申请。

4.录取公布(8月22日)。学校按平台审核结果公布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原则到其他学校报名,报名不成功者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

5.报名注册(8月22-23日)。根据学校录取名单,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学校查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估报告”,暂无法提供的可开学后补交,复印件由学校存档作为学生健康档案资料。

6.个别漏报、迟报或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网络入学申请的学生,线上报名结束后,可集中线下到相应学校报名。报名不成功的,由县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配入学。

(三)初中阶段

8月22日--23日,各中学根据辖区毕业生及相应片区划分,组织辖区内新生线下报名注册。县外就读返乡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前往相应片区初中现场登记报到注册。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已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注册。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等资料,到相应片区学校报名注册。年满六周岁但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校、乡镇及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延缓入学。

2.招生计划及区域划片

(1)县直小学:按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依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学校招生计划,按“房产和户籍一致”原则招生。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本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400人。招生区域为:一是西关村户籍的所有适龄生;二是无辖区户籍,但房产在广通河以南、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走向路)以西、麦塔尔小区及以东,且房户一致的适龄生。赵家分校计划招生120人,接收赵家村户籍、麦塔儿小区西侧南北路以西居住适龄生及周边租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关二校一年级计划招生450人。招收石那奴村、马家村户籍适龄生,以及无辖区户籍但房产在广通河以北、高速出口路以东、广礼街以西且房户一致的适龄生。

城东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50人。招收兰郎路以北、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向路)至广礼街以东区域内有户籍或自有房产居住的适龄生(西关村、双泉村、潘家村、火红村、李家河村户籍和兴达小区居住适龄生除外),以及国际花园及城东新建小区自有房产居住的适龄生。

城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招收县城西区各小区、高速出口路以西居住适龄生及河北街以西租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三甲集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招收三甲集镇东关村、沙家村户籍适龄生。

三甲集移民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招收附近沙家村户籍适龄生,以及广通家园、宁定佳苑、艾家府小区、广惠小区、兴达御水名都小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生和周边租住的务工随迁子女。

(2)城关学区双泉小学接收双泉村户籍、朝阳小区、阳光佳苑和学校附近居住的适龄学生及周边租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火红小学接收火红村户籍、兴达小区和学校附近居住的适龄生及河北街以东租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潘家小学接收潘家村户籍、学校附近居住的适龄生及周边租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乡镇中心小学及各村小学:招收本行政村适龄生入学,有空余学位时接收邻近行政村及随迁人口适龄生;城关镇和三甲集镇附近小学积极接收所在行政村、附近居住适龄生及随迁人口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

1.招生条件

招收我县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和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毕业证。

2.招生计划及区域划片

初中招生遵循“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对口直升”原则,为严控起始年级“大班额”,结合初中学校布局与招生计划,各中学招生区域范围如下:

广河一中七年级计划招生1400人。招收城关小学、城关二校、城东小学、城西小学2026届毕业生中西关村、石那奴村、马家村、赵家村、大杨家村、贾家村户籍的适龄生,以及无辖区户籍但居住房产在城关镇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方向道路)至广礼街以西的适龄生。招收片区行政村、西区生态易地搬迁和住宅小区适龄生,以及赵家小学、何家铺小学、贾家小学毕业生及所在行政村适龄生。

城东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1100人。招收城关小学、城关二校、城东小学、城西小学2026届毕业生中非西关村、石那奴村、马家村户籍的适龄生,以及无辖区户籍但居住房产在南街路(南街十字南北向道路)以东、广礼街以东的适龄生。招收火红、双泉、潘家、李家河、马力庄、十里墩、牟家窑、李家坪、祁家集镇寺后子、蔡王家、庄禾集镇对康、西坪、司家坪小学毕业生及所在行政村适龄生。

广河二中七年级计划招生900人。招生片区为东关、沙家、上集、白庄头、宗家、头家、甘坪7个村及兴悦小区、玖家河府小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生;招收三甲集小学毕业且属于广河二中招生片区各村及各小区居住的毕业生、三甲集移民小学毕业生,以及除陈家、水家、康家、五户小学外的三甲集学区各村校毕业生及所在行政村适龄生,不接收外乡镇和外县非片区的转入新生。

三甲集移民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800人。招生片区为三甲集镇陈家、水家、康家、五户村和齐家镇上马家、邓家湾村小学毕业生及行政村适龄生,以及康家搬迁小区、广通家园、宁定佳苑、艾家府小区、广惠小区、兴达御水名都小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生。招收三甲集小学毕业且非广河二中招生片区的毕业生;招收周边租住的务工随迁子女。

其他乡镇中学招收辖区适龄生及随迁子女,招生计划依据自身实际与适龄生情况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因务工、经商、搬迁等需转至其他中学就读的,先由转出中学同意转出,持学籍证明到拟转入中学。若符合转入中学片区要求且有学位,可办理转学,所有转学均由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户籍、房产及相关要求

1.有户有房:适龄生父母或监护人有区域内户口和房产,可直接申请辖区学校注册报名。适龄生户口与房产证持有人须在同一户口本,户籍迁入截止2026年7月10日。

2.有房无户:适龄生父母或监护人无辖区内户籍但有招生区域内房产,需提供区域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查验证明及合同资料),适龄生户口与房产证持有人须在同一户口本,视所报学校学位情况安置。若该校无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3.无房无户:适龄生父母或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既无户籍也无自有房产,属于租住、借住或经商等情况的,由就近学校按学位情况招收;无房无户、租住的适龄生报名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物业费和生活缴费等材料。若该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4.适龄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一经统筹安排学位未及时到校的,视为放弃入学需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空出学位将安排其他有需求的适龄生入学。

5.居住房产信息以房产证原件、房产管理局验印的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或“甘快办”APP查询的房产信息为准。

6.各中小学非初始年级接收转入学生,严格按相应学校招生片区执行。按照《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县域内毕业年级各校际、同乡镇各初中各年级不予转学。

五、政策保障

1.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适龄生入学

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烈士、驻临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鄂医护人员等子女按国家相关照顾政策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近入学;州内专家人才子女按有关政策审批入学。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与统一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县就读,县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登记核实后全县统筹安排,无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者回原籍就读。

3.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规定程序和评估认定结果,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坚持均衡编班

各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编班,不得举行新生摸底考试,不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起始年级要均衡配备师资,逐步实现班级均衡发展。

六、招生要求

1.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宣传解读、幼小及小升初衔接等渠道宣传和解读本校招生政策,坚持政策稳定性与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时间。

2.重视新生招生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机制,明确处室责任,规范报名秩序,及时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公正公开、阳光透明。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规范学籍管理,保证人籍一致,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收不符合本校招生片区要求的学生,县教育局不予注册及转入学籍,学校负责解释及处理后续问题。

4.加强招生入学预测

各学校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学龄人口和拟转入学生情况,若适龄生或学位需求人数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应及时报县教育局,将适时统筹学位调剂。

附件1:广河县202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2:县城县直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

城关小学片区


城关第二小学片区


城东小学片区


城西小学片区


关于公布临夏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广河县考点)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的通知

根据《临夏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临夏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广河县考点)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查阅。

咨询电话:

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167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临夏州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广河县考点)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汇总表


                                                                                                       广河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日

关于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内部岗位等级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内部等级岗位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内部等级岗位申报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凡涉及参评人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评审工作人员的,情节严重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查实违规违纪问题,取消当事人晋升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按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要求,移交问题线索并严肃追责。

举报电话:

1.县教育局

受理电话:0930-5622345

2.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0930-5620045

举报邮箱:ghxjyj@163.com

广河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

广河县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0930-5622345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考试选拔生源,或以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行为,学校在招生入学、学生分班、座位调剂等环节存在不正之风与利益输送等行为。

2.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3.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选先、等级认定等方面,存在行政干预、人情推荐、关系推荐,忽视教学与师德表现,参评人员材料造假,申报推荐环节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不正之风与利益输送等行为。

4.学校和教师在教辅征订中存在利益输送、谋取私利、“一科多辅”、目录外推荐、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教辅等问题。

5.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利益输送、谋取私利、强制购买等行为。

6.学校食堂经营主体资质不合规、食材采购和管理贮存不规范、食品及原料进货不明、票据不齐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合规,学校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食堂运行、食品卫生安全疏于监管,出现让学生食用腐败变质或者卫生健康安全不达标食物,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问题。

7.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证照不全、虚假招生、夸大效果、违规收费、资金体外循环、卷款跑路等问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存在和校外培训机构勾结、泄露学生信息、违规推荐生源、变相参与机构经营等行为。

8.学校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超标超前教学,挤占多类非学科主课时;布置超量超时作业或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违反相关作息规定,导致学生学习时间过长,存在挤占课间休息、禁止学生课间出教室的行为,同时,违反日常考试管理规定,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9.校园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内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细致、判定不精准、排除不及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形同虚设等问题。

10.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或通过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电话“0930-5622345”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反映人应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对象、主要事实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我们核实办理。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河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

全县教育系统召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会

      5月15日晚,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主持召开全县教育系统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会,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参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浏阳市一烟花厂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了州县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文件,通报我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对近期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会议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要将毕业年级备考作为当前核心任务,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教师减负十二项措施,确保减负不降质,全力提升教学质量;要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纠治教辅校服乱象整治工作,推进校园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全域无垃圾治理要求,建立环境卫生常态化保洁机制;要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与队伍建设,逐项梳理工作短板,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助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健体魄育新人 同心逐梦向未来——广河县中小学第十四届“希望杯”师生运动会圆满落幕

       5月7日至9日,广河县中小学第十四届“希望杯”师生运动会历经三日酣战圆满收官。这场体育盛会,是县委、县政府深耕“教育兴县”战略、探索体教融合路径的生动注脚,四个赛场上的奔跑与欢呼、汗水与掌声,共织广河教育活力图景。

本届运动会由县教育局主办,三甲集移民中学、三甲集中学、广河二中、三甲集移民小学联合承办,县委宣传部、公安、卫健、应急、融媒体中心等十余个部门协同保障,是近年全县教育系统规模最盛、覆盖学段最全、参与人数最多的综合性体育赛事。从筹备之初到赛事落幕,每一个环节都印刻举全县之力办教育的初心。

开幕式上,鼓号声震彻云霄,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出席,数千名师生共襄盛会。文艺展演环节,各校学生身着盛装,将传统彩绸舞扇的婉转、武术套路的刚 劲、校园舞蹈的灵动融为一体,体育的力量与文化的韵味交融在绿茵场。

三日赛程写满故事。田径跑道上,追风少年如风疾驰,冲刺线前的身影写满“更高更快更强”的信念;球类赛场上,队员们传球、上篮、射门,每一次配合都彰显团队的默契;棋类赛区里,选手们落子有声,方寸棋盘间藏着智与勇的较量;教师组拔河、旋风跑项目更是热闹非凡,放下教案的老师们在赛场里挥洒汗水,场边的欢呼声响彻云霄。裁判员秉公执裁,志愿者穿梭忙碌,共同构成这个夏天最动人的图景。5月9日下午,当颁奖乐曲奏响,各获奖代表队和运动员满载而归。


      比赛期间,公安干警值守在每一个路口筑牢安全防线,医护人员守候在赛场边随时待命,市场监管人员走遍周边餐饮商户排查隐患,交通部门加密途经赛点公交班次,气象部门逐小时更新天气预警,各部门握指成拳,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保障体系,最终实现赛事全程“零事故、零纠纷、零投诉”。

     盛会虽落幕,奋进正当时。全县教育系统将以此次赛事为起点,把体育精神融入教育日常,让学生们在奔跑中强健体魄,在协作中学会担当,在拼搏中磨砺意志,真正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教育兴县”的大道上,向着更远的未来,全力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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