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公安基础工作,全面更新完善辖区基础信息数据,广河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一标三实”入户信息采录工作。

工作中,民辅警走进大街小巷,逐户走访辖区居民住户、沿街商铺,细致开展信息核对、数据采集工作。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及重点人员相关情况逐一走访核实,认真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完善台账资料,确保采集到的信息真实、鲜活、准确。
在入户走访的同时,民辅警还同步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向群众普及治安防范、反诈等相关知识,倾听群众诉求,拉近警民距离,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金秋开学季,安全守护不缺席。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筑牢中小学生秋季上下学出行安全屏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8月24日,广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紧抓秋季开学关键节点,组织宣传民辅警走进广河县第二中学、城关小学、广河县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主题宣传教育,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实用的交通安全普法课。
宣讲中,民警通过以案释法,结合本地真实事故案例,深入讲解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同时,还细致讲解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分标准、上牌要求及通行规范,帮助学生厘清法规边界,熟练掌握车型辨别技巧。 活动现场,民警结合小学生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出行经验不足的特点,以及辖区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现状、学生上下学出行习惯,摒弃枯燥的理论灌输,采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中,民警结合真实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直观剖析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低头看手机等常见危险交通行为的严重危害,让同学们切实认识到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深刻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针对学生群体出行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宣传民警着重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律规定,细致剖析违规骑行存在的危险后果,提醒同学们自觉抵制危险出行行为,树立正确的交通出行观念。同时,向学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图文海报等资料,还为同学们配发安全小黄帽,叮嘱大家上下学途中规范佩戴,提升出行辨识度,推动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小学生出行特点,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讲解上下学步行通行、乘车安全、斑马线礼让、远离车辆盲区、禁止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等实用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意识,学会主动规避道路出行风险。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本次活动依托“小手拉大手”宣传模式,号召同学们主动充当交通安全宣传员,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分享给家人,提醒家长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规避出行风险,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方位筑牢学生出行安全屏障。
交通安全是学生上下学出行的首要保障也是守护学子平安成长的关键防线广河公安交管将持续聚焦校园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紧盯上下学高峰时段,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巡查管控,常态化开展交通乱象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为广大学生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凝聚宣传合力,提升公安舆论工作质效,搭建常态化警媒协作桥梁,近日,广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2026年警媒通联会,特邀广河县融媒体中心骨干记者代表参会,围绕新一年公安宣传合作事宜展开深入研讨,共商宣传新思路、共话协作新路径。
会上,广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首先通报了2025年全县公安工作成效,重点介绍了在反诈攻坚、“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广河建设等领域的亮点工作与典型案例。
警媒双方围绕核心议题展开热烈交流,达成多项共识:一是建立信息共享直通车机制,公安部门定期向融媒体中心推送重大警务动态、典型案例、暖心警事等优质素材,融媒体中心同步反馈宣传需求与受众关注点,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二是创新宣传产品形态,结合广河地域特色与群众信息接收习惯,联合打造方言反诈短剧、“警营故事”系列短视频、平安建设专题报道等融媒体产品,让公安宣传更接地气、更具感染力;三是强化舆情协同应对,建立快速沟通响应机制,共同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广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代表表示,将充分发挥平台传播优势,多角度、深层次展现广河公安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担当作为,让公安声音传得更开、更广、更深入人心。

为夯实公安基层根基、激活数据赋能效能,近期,广河县公安局以“精准采集、服务实战、惠及民生”为主旨,集中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成效显著。
强统筹明责任,拧紧“责任链”
广河公安将“一标三实”作为工作“生命线”,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局党委成员深入派出所一线督导,现场破解地址认定、群众配合等难题;建立包片负责机制,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不走样、见实效。
错时采集暖民心,织密“信息网”
针对任务重、群众白天外出的实际,派出所民辅警推行“早间+晚间+周末”错时采集,携带设备深入社区院落逐户排查。他们放弃休息时间,既保障信息采集覆盖率,又不干扰群众生活。
采集时,民警细致核对地址、人口等核心信息,向群众讲解其对户籍办理、应急救助的重要性。同时延伸服务触角,为独居老人排查居家安全隐患,为残疾人员上门办理证件,以贴心服务确保信息“准、全、鲜”,拉近警民距离。
数据赋能显成效,激活“新动能”
精准采集的信息成为守护平安的“隐形引擎”,成效突出:一是助力精准人口管理,及时排查流动人口隐患,筑牢治安防线;二是为侦查办案提供关键支撑,加速线索锁定与民生案件侦破,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入户时同步排查安全隐患,实现早发现早整改;四是优化民生服务,依托完善信息为群众办证提供便利,提升群众获得感。
目前,“一标三实”采集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广河公安将聚焦“信息鲜活化、管理长效化、应用深度化”目标,持续优化机制,推动基础信息与治安防控、侦查办案、民生服务无缝衔接,以高质量基层工作筑牢平安广河根基。
随着中高考临近,迎来学生证件办理高峰,为切实解决考生“上课时间难协调、办理窗口排队久”等实际困难,广河县公安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在全辖区开通“中高考学生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办证服务,以暖心行动护航学子圆梦之路。
连日来,该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利用周末、端午节等休息时间,采取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措施,为辖区参加中考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争取让学生少跑路。办证现场,户籍民警为考生整理好仪表仪容,提醒考生准备好所需材料,引导下考生依次进行指纹录入、人像采集、拍照等办证流程。在办证间隙,民警还通过真实案例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证件使用保管常识、预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整个办证流程有序高效、热情、细致、暖心。
下一步,广河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以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工作,提升民辅警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水平,3月27日上午,广河县公安局召开经侦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骨干民警到会授课,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志青主持会议,州公安局经侦支队、东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业务骨干,广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刑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参加培训。
培训中,两名授课民警结合经侦案件查处实践,通过法律讲解、案例阐述、问题剖析等形式,围绕“地下钱庄”、反洗钱等多个领域面临的形势,对涉案银行卡流水资金穿透分析工作方法和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经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本领能力、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