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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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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继英,男,土族,197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统计调查、园区建设、县域经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外事、“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外事办、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局、县能源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广腾集团、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金融监管局广河支局、县工商银行、县邮储银行、甘肃银行、驻广各保险机构。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永忠,男,回族,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科技、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县人饮局、县林草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县富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省直单位帮扶工作,协助雷继英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社会工作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李润芳
    副县长
    李润芳,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文联、县档案馆。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县石油公司。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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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公安:“一标三实”采集忙 精准服务护平安

为夯实公安基层根基、激活数据赋能效能,近期,广河县公安局以“精准采集、服务实战、惠及民生”为主旨,集中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成效显著。

强统筹明责任,拧紧“责任链”

广河公安将“一标三实”作为工作“生命线”,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局党委成员深入派出所一线督导,现场破解地址认定、群众配合等难题;建立包片负责机制,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不走样、见实效。

错时采集暖民心,织密“信息网”

针对任务重、群众白天外出的实际,派出所民辅警推行“早间+晚间+周末”错时采集,携带设备深入社区院落逐户排查。他们放弃休息时间,既保障信息采集覆盖率,又不干扰群众生活。

采集时,民警细致核对地址、人口等核心信息,向群众讲解其对户籍办理、应急救助的重要性。同时延伸服务触角,为独居老人排查居家安全隐患,为残疾人员上门办理证件,以贴心服务确保信息“准、全、鲜”,拉近警民距离。

数据赋能显成效,激活“新动能”

精准采集的信息成为守护平安的“隐形引擎”,成效突出:一是助力精准人口管理,及时排查流动人口隐患,筑牢治安防线;二是为侦查办案提供关键支撑,加速线索锁定与民生案件侦破,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入户时同步排查安全隐患,实现早发现早整改;四是优化民生服务,依托完善信息为群众办证提供便利,提升群众获得感。

      目前,“一标三实”采集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广河公安将聚焦“信息鲜活化、管理长效化、应用深度化”目标,持续优化机制,推动基础信息与治安防控、侦查办案、民生服务无缝衔接,以高质量基层工作筑牢平安广河根基。

【我为群众办实事】广河县公安局开辟“绿色通道” 助力中高考

 随着中高考临近,迎来学生证件办理高峰,为切实解决考生“上课时间难协调、办理窗口排队久”等实际困难,广河县公安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在全辖区开通“中高考学生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为考生提供高效、便捷的办证服务,以暖心行动护航学子圆梦之路。


      连日来,该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利用周末、端午节等休息时间,采取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措施,为辖区参加中考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争取让学生少跑路。办证现场,户籍民警为考生整理好仪表仪容,提醒考生准备好所需材料,引导下考生依次进行指纹录入、人像采集、拍照等办证流程。在办证间隙,民警还通过真实案例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证件使用保管常识、预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整个办证流程有序高效、热情、细致、暖心。

      下一步,广河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以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广河县公安局召开经侦业务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工作,提升民辅警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水平,3月27日上午,广河县公安局召开经侦业务工作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骨干民警到会授课,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志青主持会议,州公安局经侦支队、东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业务骨干,广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刑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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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中,两名授课民警结合经侦案件查处实践,通过法律讲解、案例阐述、问题剖析等形式,围绕“地下钱庄”、反洗钱等多个领域面临的形势,对涉案银行卡流水资金穿透分析工作方法和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经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本领能力、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训民辅警深化了对当前经济犯罪形势的认识,切实提升了侦查破案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为今后维护县域经济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春风行动】广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案

“春风行动”开展以来,广河县公安局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紧盯春风4号“利剑安民”重点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3月27日,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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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该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一盗窃警情,县城某商铺发生盗窃案,受害人马女士手提包被盗,内有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接警后,办案民警随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通过摸排调查、分析研判,于3月27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广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供  稿 | 广河县公安局办公室
发  布 | 广河县公安局政工室
编  辑 | 马吉福    王伟



广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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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广河县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广河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学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志青主持会议,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所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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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共产党人作风建设的一张“金色名片”,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公安队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必须以身作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潘学江在讲话中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全局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对党忠诚融入到公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从小事小节抓起,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所队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广大民辅警树立榜样。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推动公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

马志青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所队室要迅速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民辅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遵守。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当前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广河县公安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行动遵循。全局上下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推动广河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供  稿 | 广河县公安局政工室
发  布 | 广河县公安局政工室
编  辑 | 马晨     王伟


广河县举办林区治安员禁种铲毒工作专题培训会

为切实做好禁种铲毒工作,全面提高林区治安员识毒拒毒防毒能力,提升禁种铲毒意识,科学普及识别毒品原植物知识,不断筑牢禁种铲毒防线。2月18日,县禁毒办联合县林草中心、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买家巷镇举办广河县2025年林区治安员禁种铲毒工作专题培训会,50余名林区治安员参加专题培训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县情毒情实际,以林草区禁种铲毒为重点,讲解了罂粟、大麻等什么是毒品原植物、种类、特征、危害以及如何识别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讲解《甘肃省禁毒条例》和《广河县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典型案例提醒林区治安员要筑牢林草区禁种铲毒防线;呼吁林区治安员要成为保护林草区的钢铁基石,坚决不让毒品原植物在林草区落地生长;提醒大家提高警惕,坚决不让亲朋好友种植毒品原植物,杜绝参加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号召与会人员志愿加入广河县禁毒志愿者队伍,当好禁毒的“宣传员”“监督员”“帮教员”。

活动中,通过发放《甘肃省禁毒条例》等禁毒宣传资料,参观毒品仿真样本和禁毒工作展板、听取民警讲解等多种形式,大家受到了深刻的毒品预防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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