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吸取兰州市榆中县等地连续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教训,全面做好2026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永靖县盐锅峡镇黄茨村发生滑坡,因险情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成功避险。为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概况
广河县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近年来,全县气候异常,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我县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248处(其中:城关镇57处、三甲集镇43处、祁家集镇25处、买家巷镇14处、庄窠集镇35处、齐家镇17处、水泉乡12处、阿力麻土乡30处、官坊乡15处)。按灾害类型查明滑坡135处、崩塌35处、泥石流78处。按险情等级查明特大型5处、大型8处、中型84处、小型151处。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州的8.75%(全州2834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达30626人,威胁财产15.5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二、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6年1~9月,全县降水略偏多,气温偏高。
1.后冬(1~2月)
1~2月:全县降水略偏多,其中,1月降水略偏少,1月4日、11~12日、30~31日有降雪降温天气过程,1月7~9日、16~18日、27~28日有降温吹风天气,2月降水略偏多。全县气温略偏高,其中,1月气温略偏高,2月气温接近常年。
2.春季(3~5月)
3~5月:全县降水偏多1~2成,其中,3月降水略偏多,4月降水略偏多,5月降水偏多1~2成。全县气温略偏高,其中,3月气温偏高;4月气温接近常年,有相对低温时段;5月气温略偏高。
3.夏季(6~8月)
6~8月:全县降水略偏多,其中,6月降水偏多二成左右,7月降水略偏多,8月降水偏多。全县气温略偏高,其中,6月气温正常略偏高,7月气温偏高,8月气温略偏高。
4.初秋9月
9月:全县降水略偏多,气温略偏高。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和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结合现有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活动趋势及气象部门预测结果,2026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趋于往年有增长趋势。引发地质灾害主要因素以降雨、冰冻春融和农田春灌为主,其次为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活动。
1.地质环境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西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境内沟谷纵横,冲刷切割作用剧烈,加之地震、极端气候和人类活动的扰动,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地质灾害凸显出数量多、覆盖面广、隐蔽性强、突发等特点,且呈多发、频发的态势,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越来越严重。
2.地质灾害时间分布预测
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为2-4月冰冻消融期和5-10月主汛期两个时段,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引发因素以自然因素引发或加剧为主;1月、11-12月为低发期,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为主。2-4月春季冰冻消融期温度偏高,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偏高;5-9月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且分散性特征明显,短时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高。
3.地质灾害空间分布预测
三甲集镇北部、阿力麻土乡至城关镇北部,庄窠集镇,买家巷镇、官坊乡至城关镇南部。以上区域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在5至9月强降雨等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城关镇北侧至三甲集镇,祁家集至城关镇南侧。以上区域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从地域分布上,预测2026年度城关镇、买家巷镇、庄窠集镇、水泉乡、阿力麻土乡地质灾害发生频次较高,三甲集镇、祁家集镇、齐家镇、官坊乡地质灾害发生频次次之。引发地质灾害主要因素以降雨、冰冻春融和农田春灌为主,其次为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活动。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引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2至9月,一般防范期为1月、10月至12月。
1月份:是我县地质灾害低发期,主要注意防范冻胀以及人工切坡建房等活动引起的小型崩塌、滑坡。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冻融期(2至4上旬):重点防范冻土和积雪较多的斜坡地段及春节灌溉期台缘地段因冻融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重点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风险评估等工作。
汛期(4月中旬至10中旬):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6至8月要对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予以重点关注。做好值班值守、汛期三查、汛期驻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密“雨前、雨中、雨后”排查和监测频率,全力发挥好群测群防员“吹哨人”作用,发现征兆及时处理。
10月中旬至12月底: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于长期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总结经验,认真梳理汛期排查过程中新增隐患点。
全年加强防范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区
目前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248处,其中重点隐患点29处。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分布于齐家镇园子坪、马家湾、黄家湾、邓家湾,水泉乡八羊沟一带;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杨家沟、麦赞沟、李家沟,三甲集镇马赞沟、大沟、五户沟,祁家集镇四家沟、高家沟,庄窠集镇庄禾集沟一带,其他乡镇河沟均不同程度存在泥石流隐患。其中城关镇马家园子不稳定斜坡隐患点、买家巷镇武家坪村山体滑坡隐患点、水泉乡新庄村山体滑坡隐患点、水泉乡草滩村山体滑坡隐患点、庄窠集镇大庄村、新民村多处不稳定斜坡及山体滑坡隐患点和阿力麻土乡古城村等山体滑坡、崩塌隐患点为重点监测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安置点、工棚等人口密集区和山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具有潜在重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公路沿线高边坡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旅游景区可能威胁游客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在建水电工程、矿山企业等。其他区域开展的各类项目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扰动因素也不容忽视,特别是在建(维修)公路沿线边(斜)坡、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矿山采矿(包括废弃采矿点)、农村地区临山削坡建房形成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蚕食山体坡脚施工建房场地、山体斜坡面不合理开挖、加载行为造成不稳定斜坡等人为因素极有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应该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加强监管监督,同时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
四、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及隐患点范围划分工作
把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全年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强化冰冻消融期和汛期前的排查预防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城镇、村落、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域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彻底查清隐患所在、威胁对象和危害程度,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监测任务,制定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六个一”(一个监测员、一个防治责任人、一个避险预案、一次避险演练、一套警示标志、一套监测装备)防范措施。汛期中,特别是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重要隐患进行反复巡查,加密排查频次,及时发现险情,提早妥善处置。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以乡镇、村,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防灾责任人等为主,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段开展集中动态巡查,检查险情有无新发展或有无产生新隐患,监测预警设备、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是否熟悉,日常监测工作是否有效开展。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省上要求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危险性、危害性,建立核查调查表上报省厅,并按要求录入“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隐患点威胁范围划定及承灾体数据采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隐患点威胁范围划定及承灾体数据采集工作手册》要求做好隐患点威胁范围划定及承灾体数据采集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已完成的全县城关镇等9乡镇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地质灾害核查、日常排查等成果全面用于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
(二)及时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处置
一是做好监测预警。夯实基层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持续将群测群防员、受威胁单位法人等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将建成的群测群防员+乡(镇)+县(市)的三级新型群测群防网络全面运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中。在覆盖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基础上,逐步完善以专业监测为主、群测群防辅助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技防和人防配合,在安装设备的基础上,在裂缝处埋设木桩,定期不定期测量,配合监测设备、掌握滑坡是否变形滑动数据,为决策避险转移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及时避险转移。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交通、地震等部门积极衔接会商研判雨情、水情、震情,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通过传真、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群测群防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临灾避让和应急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在暴雨、地质灾害等预警发出后或排查发现隐患险情时,必须以最快速度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险撤离。加强避险撤离人员“人盯人”管控,分解落实避险管控责任,“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在雨水积累面积大、泥石流风险高的山区要严防泥石流的发生,抓好撤离避险群众安置,确保生活有序。
(三)全面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
一是对区内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直接威胁城镇、居民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不宜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对受地震、极端天气影响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治理措施相对简单且具有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工程进行治理。
二是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并做好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2025年已完成广河县三甲集镇马赞沟泥石流治理项目防灾工程已投入使用,2026年城关小学一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现不稳定斜坡工程正在有序开展施工。继续对接省厅争取和实施已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项目,并对可行性强、能够达到立项标准的治理项目争取尽早入库,立项治理。
三是按时编制完成县生态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对地质灾害威胁区、敏感区、地震灾害威胁区的群众进行搬迁。
(四)全覆盖开展避险演练,加强能力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专业技术队伍驻县的应急支撑保障制度。依托省技术单位力量,在全县范围内面向地质灾害工作人员,乡镇、村负责人、监测员举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专栏、微信、科普读物、移动通讯以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做到科普宣传进村、入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要求各乡镇在汛期前、汛期中在所有隐患点全覆盖100%组织开展避险、自救演练,提高部门应急响应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强化县(乡)两级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建设,抓好县级装备配置和应用技术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县工作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建设,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埋设应急避难指示牌和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栏,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六)做好值班值守
实行全年、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在岗值守,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按照中办关于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和《自然资源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信息,重大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报告。结合实际,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遇有突发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全面靠实责任
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自然资源牵头、部门联动协作、地勘队伍支撑、基层组织落实、全民参与防灾”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链条,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年度考核机制,梳理形成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属地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督促乡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要压紧压实乡镇、村(组)基层防灾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纳入乡镇换届选举后新任分管负责人及村组干部、群测群防员的业务培训范畴,会同驻守地勘单位,共同着力提升基层一线防灾减灾和应对处置能力,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
(二)全力联防联控
全县自然资源、应急、水利、气象、交通运输、建设、地震、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坚持强降雨期间“每日会商、每日调度”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合力防灾。在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各部门要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住建、交通、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设工程期间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落实防治措施,切实从源头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
(三)加大防治投入
一是县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结合自身条件,将地质灾害监测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性。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新机制。
二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效。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同步录入全国地质灾害项目管理系统和自然资源资金监管系统,全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争取项目打好基础。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将各自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逐级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对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力度,建立健全通报约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