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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4月参加工作,201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审计局。

副县长
  • 孟斌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

    孟斌,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雷继英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城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办(研究室、政务中心、信息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地震局、城管局(清洁公司、城管执法大队)、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园林绿化中心(广通湖公园)、城投公司、消防救援中心。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会、团委、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 马永忠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族宗教工作。

    马永忠,,回,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水务局、人饮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农机服务中心、供销社、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

    协调联系单位:县民宗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信用联社。


  • 向霄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四川广安人,硕士研究生。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 马玉麟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县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联。

    协调联系单位:县人武部、信访局、武警中队。


  • 李润芳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文旅等方面的工作。

    李润芳,女,汉,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医疗保障局、保健局、残联、疾控中心、县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

  • 李志斌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李志斌,,回,1985年10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劳务办、劳动监察大队)、商务局(电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社保中心、职业技术学校、招商局、市场办。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商联、石油公司、建筑公司、邮政局、烟草局。


  • 郭斌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郭斌,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1年3月,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人,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2012年12月参加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发改局(以工代赈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工信局、统计局(农调队)。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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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3名,其中州直事业单位57名、县市事业单位64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工作。

(二)符合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条件(具体情况见岗位需求表中的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类岗位应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以协议承诺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如可提供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材料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起1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上级有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2.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3.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辞职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相关处分;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进入“甘肃省临夏州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3.所需资料。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执)业资格证、职称等级证书、科研成果、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在校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100KB以下,大于295*413像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26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查询原因进行对应的修改重新提报。应聘人员在最后时间段报名,如因资料不全等因素初审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评分(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分低于65分者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引进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公布。

(四)面试通知单打印

应聘人员通过复审后,于2022年12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方式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名次。

3.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

(六)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考察。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或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服务期限。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从发文之日算起),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综合类、卫生类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教育类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优惠政策

(一)生活保障待遇。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及县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咨询引才单位。

(二)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引进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遇。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自愿辞职(解聘)后引进到我州工作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户口关系。凡愿落户临夏的,由县市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在引才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或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13884005295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31966、15349307505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15346801209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8792、17793013757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1500930500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18793089898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2231、15009319468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13993073009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18993013552

广河县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关于公布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公告

现将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组工网首页,点击“成绩查询”版块,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省直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近日在甘肃组工网公布,同时公布各市州及省直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咨询电话。各市州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近日在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4年4月7日

甘肃省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州委发〔2019〕41号),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6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附件1-9)。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主要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岗。
 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毕业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家公费师范生报考县市教育岗位时可不受名额限制。
三、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到临夏工作。
(二)符合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本科生要求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应届生,上岗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2.临夏州各类招聘招录考试拟聘人员;
3.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辞职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相关处分;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及行程安排
此次引才采取现场引进的方式进行,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公费师范生,赴外引才招聘会上根据各场次安排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或登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最后一站(兰州市)统一面试后签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5日 9:00   西南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16日 9:30   清华大学2024届毕业生大型就业洽谈会
(清华大学职业发展中心,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19日 9:00   陕西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面,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26日 14:30   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春季大型双选会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3月29日 9:00   武汉大学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双选会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星湖体育馆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仅宣讲登记,不面试签约)
4月13日 9:00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高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联盟双选会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双一流”高校本科和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有岗位现场面试后签约)
4月18日 9:00   西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剩余的所有岗位面试签约)
行程如有变化,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五、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高校就业网站提前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具体招聘会地点以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仅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须填写《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场次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赴外引才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价打分,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价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评价内容包括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学科成绩、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和个人表现等。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形式,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量化评分。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确定名次。
1.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
2.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讲课内容以教育部门指定课文为准,未按指定课文准备教案和讲课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零分。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讲课内容自备教案教具进行讲课,讲课以板书授课方式开展;面试点仅提供粉笔、黑板,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应聘人员若需其他乐器或设备请自备;应聘人员携带的教具、乐器和各类设备须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带入面试考场。所有应聘人员讲课教案必须手写,教案不得表述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等个人信息,否则按面试违纪处理,面试成绩计零分。教案按要求复印,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教案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无违纪现象后,由工作人员分发至各考官。
(四)现场签约
经面试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现场进行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需在学校就业网站申请后签订《三方协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在下一场招聘会前签订协议。已签约岗位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接受报名。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引进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6年;教育类其他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综合、卫生类岗位人才最低服务年限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优惠政策
(一)职称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原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到原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等级,不受引进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二)生活保障待遇
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刚性引进签约3年以上人员,同级财政按不同层次落实5-28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和安置费。具体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执行。
(三)人事关系
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辞职(辞退、解聘)后来我州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同类人才的同等待遇。
(四)户口关系
凡引进人才愿落户临夏的,由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子女入学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初次择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州教育局或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引才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此次引才工作坚持向积石山县倾斜支持原则,州直相关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内在积石山县服务一年,期间各项服务保障由州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服务岗位由积石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216227、13884005295
中共临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6310889、15349307505
中共和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521056、15346801209
中共广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627463、17793013757
中共东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5932820、15009305000
中共康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4421310、13993039677
中共永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8833035、13993064270
中共临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3222080、18993013552
中共积石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0-7721911、18093040008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州直单位).pdf
2.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临夏市).pdf
3.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和政县).pdf
4.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广河县).pdf
5.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东乡县).pdf
6.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康乐县).pdf
7.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永靖县).pdf
8.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临夏县).pdf
9.临夏州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积石山县).pdf
10.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11.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小程序二维码

 
中共临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关于临夏州广河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往届生)拟引进人员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现将广河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往届生)拟引进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若不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办理引进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部门:中共广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联系电话:17789312380

网络受理:gh12380@163.com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广通大道1号

邮政编码:731300

附件:广河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往届生)拟引进人员名单.xls


中共广河县委组织部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              

关于公布广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的通知

根据《临夏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广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予以公布。

附件:临夏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成绩及最终成绩汇总表(广河县).pdf



广河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7日

广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公示

按照《广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广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的马小龙等50名人员予以公示。若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无影响聘用的问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对象

广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河县纪委监委:0930-5622022

县人社局:0930-5627212

县公安局:0930-5935575

附件:广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pdf

                 

广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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