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进一步扩大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覆盖面,提升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11月21日,广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城滨河市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
滨河市场作为县城商贸活跃区域,日常人流动量大、人员流动性强,是开展集中宣传的理想场所。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悬挂了起“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等醒目的宣传横幅。同时,现场向商户、行人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画册,结合真实森林草原火灾案例,详细讲解秋季防火注意事项,如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草原;严禁在林区草原吸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不在林区烧香烧纸、烧荒、烧田埂草等,以及初期火情处置方法、火灾报警流程等实用知识,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借助市场人员密集的特点,将防火知识传递给更多群众,有效增强了商户及过往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为筑牢全县防火安全防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基层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11月11日,广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利用庄窠集镇逢集日人员密集的有利时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在庄窠集镇主街道设立集中宣传点,悬挂“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技能”等横幅,围绕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冬季家庭取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骑行电动摩托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内容,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避险技巧和安全防范常识。同时,向群众发放印有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画册、手提袋等资料,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让群众直观理解防灾减灾的重要性。此外,工作人员还走进沿街商铺和部分农户家中,结合经营、生活场景,针对性讲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提醒商户规范存放易燃物品、农户定期检查取暖设备,将宣传触角延伸至“最后一米”。
此次宣传活动借助逢集日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以“面对面”宣传的方式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不仅提高了群众对各类灾害风险的警惕性,更增强了其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筑牢乡村安全防线、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后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应对返程高峰及地质灾害风险隐患,10月8日,县安委办牵头,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庄窠集镇政府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庄窠集镇大庄村、红星村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和应急物资库运行情况,并深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专项督导返程高峰交通保障工作。
在庄窠集镇人民政府,检查组详细了解了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情况,强调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加强协调联动,及时高效处置突发情况,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庄窠集镇大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导组详细查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了山体稳定性、排水情况、监测设备运行预警情况。在大庄村委会,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向村社干部现场解读了“村级叫醒叫应机制”的主要内容、启动流程、责任分工及重要意义。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则结合当地地质特点,普及了地质灾害的识别、监测方法及应急避险常识。随后,检查组还查看了大庄村、红星村应急物资储备库,详细了解了物资的种类、数量、维护保养、日常培训使用情况及管理台账。
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督导组详细了解了交管大队关于国庆假期返程高峰工作的整体勤务安排、重点路段警力部署、交通流量预判及疏导方案。督导组通过指挥调度系统,实时查看了高速出入口、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交通运行情况,并重点询问了针对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联动处置机制。
督导组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应急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持续强化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公安交管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易拥堵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此次联合行动,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提升了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庆假期返程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8月26日,县安委办、县防减救灾办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先后前往庄窠集镇、水泉乡、齐家镇、三甲集镇、祁家集镇,围绕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物资维护保养、应急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等关键工作开展检查督导,旨在进一步压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检查过程中,工作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重点核查了各乡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着重关注预案是否贴合辖区实际风险特点、责任体系是否清晰、处置流程是否规范等,要求各乡镇确保预案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成为应对突发状况的“行动纲领”。
在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检查组仔细查看了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好程度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详细了解物资的管理、更新及调拨机制。强调应急物资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必须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同时,检查组还对各乡镇应急队伍的组建、人员配备、日常训练及实战演练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常态化训练和演练,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此次专项检查为各乡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物资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化建设等工作找准了薄弱环节、明确了改进方向。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及时整改,持续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为辖区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25日下午,县安委办、县防减救灾办携手县应急管理局,对阿力麻土乡、官坊乡、买家巷镇及买家巷村展开全面检查。此次检查聚焦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防汛减灾应急物资保养维护以及乡、村级应急救援队建设与作用发挥等关键领域。
在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方面,检查组详细查阅了各乡、村应急预案文本,重点审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要求各乡镇、村根据近年来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优化预案内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对于各类防汛减灾应急物资,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物资储备仓库,仔细检查了防汛物资、发电机、应急照明设备等物资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强调应急物资是应急救援的基础保障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物资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乡、村级应急救援队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检查组通过查阅队伍建设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了解了应急救援队的人员配备、培训演练以及在实际应急事件中的响应与处置能力。强调各乡镇、村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日常培训,提升队员专业素养,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应急救援中的主力作用。
通过此次全面检查,县安委办、县防减救灾办及县应急管理局深入了解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求相关乡镇、村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保障安全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灾害救援工作实效,7月3日,县应急管理局举行应急救援物资专项调拨仪式,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划拨一批专业应急救援物资,涵盖液压扩张器、抛投器、风力灭火器、割灌机等专业装备。
这批物资的及时划拨,进一步充实了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装备储备,提升了队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水平,为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坚实基础。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深化与消防救援队伍的协同联动,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为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