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文件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副县长
  • 郭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199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金融、税务、教育、统计调查、县域经济、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府职能转变、外事、数字政府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全忠同志分管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做好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省直单位帮扶、供销、保险等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冶鹏
    副县长
    冶鹏,男,回族,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地震、园林绿化、动迁安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常务做好财政、金融、税务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广河分局聚力攻坚夏季异味信访环境问题

                                                                    环保信息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6717

32期

广河分局聚力攻坚夏季异味信访环境问题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抓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效破解重复投诉、整改不彻底等难点问题,近期,广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围绕县域情况、立足职能、精准发力,重点开展夏季异味信访问题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通过清单化信访攻坚、常态化复核回头看、多部门联动共治等工作,持续巩固县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一、聚焦重点行业精准排查,靶向开展专项执法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小微加工企业、重点涉水企业、畜禽养殖三大重点行业,开展全覆盖、穿透式专项检查,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抓实食品小作坊整治,对全县1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污水预处理、废水收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发现6家存在沉淀池容积不足等问题,全部依法责令停业整治,倒逼小微作坊规范生产。二是规范涉水企业监管,排查重点涉水企业14家,重点核查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运行、药剂投加、台账建立等情况,现场督促企业规范运维治污设施。针对1家企业存在除臭加药不及时、排气破损等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三是铺开畜禽养殖全域摸排,抽调12名执法人员组建专项小组,对全县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抽查检查,逐项核查环评备案、排污许可、雨污分流、治污设施运行、粪污防渗贮存等关键指标。

二、聚焦信访积案清单管控,闭环推进问题清零整改

针对夏季群众反映强烈的园区异味、家庭养殖异味等重复信访问题,建立清单化、责任制、回头看整改机制,全力破解信访顽疾。严格落实“一把手”牵头负责制,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执法和信访问题回头看,逐件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扎实办理省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3件异味信访案件,依法取缔2家违规牛羊屠宰点。

三、聚焦压实责任畅通渠道,常态抓实信访督办复核

我局坚持把信访维稳、问题清零作为夏季环保重点工作,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层级监管责任。针对反复性、顽固性异味信访问题,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切实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落地落细。二是落实专人专岗管控。对重复投诉、重点难点信访件实行专人包抓、动态跟进、销号管理。三是拓宽民意反馈渠道。多渠道公布环保投诉举报途径及联系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从源头减少疑难重复信访问题。

四、聚焦协同共治凝聚合力,深化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针对跨领域、跨部门复杂信访问题,主动牵头统筹开发区管委会、县网信办及相关乡镇,开展会商研判、民意征集工作,主动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联动共治工作格局。期间累计组织召开行业部门专项座谈会3场次,精准会商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细化共治整改举措;召开群众沟通会、意见征集会2场次

下一步,广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紧盯夏季环境治理重点,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持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信访问题常态化管控、跨领域协同治理,不断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改善县域人居环境。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州环(广)罚〔2026〕1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广河县蔚蓝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P6U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三甲集镇***

法定代表人:薛**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督办通知(甘环办执法函〔2026〕25号)移交的有关环境违法问题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14日开展现场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根据省厅移交的《检测报告》(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2026年3月15日委托,报告编号:ZSGH/JC2603-140,检测单位:甘肃中晟国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3月13日***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总氮、氨氮浓度超标,总氮浓度为104mg/L(标准≤25mg/L),超标5.2倍;氨氮85mg/L(标准≤20mg/L),超标3.25倍,属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2)2026年3月13日督察组进入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站房发现,在线设备巡检人员对故障设备(总氮自动水质监测仪)使用不合规标液进行标液核查,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8.2.1.1要求,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属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篡改监测数据);(3)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COD、氨氮、总磷、总氮)老化,不具备自动标定、自动标液核查功能,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6.5.5规定,属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第一组证据:广河县蔚蓝水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广河县蔚蓝水务有限公司运维合同、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调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明雇佣关系,以上证据证明你单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及经营情况。

第二组证据: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省生态环境厅线索移交督办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委托检测报告、现场视频影像资料、总氮水质在线设备无标定功能照片、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量程范围照片、总氮水质在线设备标液核查和自动标定采样管未固定照片、总氮水质在线设备采水样管路用检测样品替换检测视频截图、总氮水质在线设备采水样进水阀门关闭视频截图、国法平台总氮水质在线监测异常数据资料,以上证据证明你(单位)实施了以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组证据: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异常申报备案记录、总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记录表、总氮水质在线设备故障更换备件照片、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标准试剂供货清单、总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维修更换备件供货清单、总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期间手工监测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备案登记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报告(一季度)、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新安装在线设备联网调试验收申请报告,以上证据证明你(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综合认定你(单位)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我局于2026年7月14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州环(广)罚告〔2026〕1号)告知你(单位)有权陈述申辩。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权利。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甘环法发〔2021〕1号),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行政处罚裁量计算器裁量(行为情形:正常生产时不通过污处设施利用其他方式直接排放/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裁量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款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元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经综合考虑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社会影响,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以及区类差异和企业经济承受度等,结合你(单位)在发生违法行为后,积极整改以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包括(1)在设备故障后第一时间报备并同步开展手工监测,积极采购备件修复设备;聘请第三方环保专家开展为期20日的污水处理厂技术运维指导,确保了污水处理厂达标稳定运行;(2)更换新的进出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设备符合运行技术规范;(3)近年来该公司先后垫资实施县域民生项目,极大缓解县财政压力,减轻政府资金负担;(4)该项目属非盈利民生项目,补齐我县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赋能地方产业发展,为县上发挥重大作用;(5)经执法人员核查,你(单位)对废水总排口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检测设备、全自动采样器、数采仪、流量计进行了全面更换,并于2026年3月26日完成在线设备联网调试验收工作,全面彻底解决了自动在线设施数据传输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第三十二条关于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精神,参照《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清单(2025年版)》中从轻行政处罚清单第3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处罚裁量档次,经甘肃省生态环境处罚罚款计算器裁量和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案件集体讨论,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元整(¥:326,000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我局通过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系统开具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及缴款识别码,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支付或持缴款书或者凭借手机上收到20位缴款码,通过银行柜面、自助终端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缴纳罚款。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将缴款凭据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广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永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夏回族自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6722


诚信赋能生态治理 筑牢污水环保防线

                                                        环保信息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6624

23期

诚信赋能生态治理 筑牢污水环保防线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开展污水处理厂诚信文化宣传活动

为持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污水处理企业环境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将诚信守法、合规治污理念深度融入污水收集、工艺处置、水质管控、数据运维全流程,从思想层面夯实企业环保自律意识,规范厂区常态化排污治污行为,构建“企业自觉守信、部门精准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水环境治理新格局。近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深入县域3家污水处理厂,开展生态环境诚信文化专项宣讲活动,以信用建设软实力赋能水环境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提升。

本次宣传活动紧扣污水处理行业运行特点与环保监管重点,立足厂区工艺运维、在线监测、达标排放、台账管理等实际工作,精准定制宣讲内容、靶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设立政策咨询服务台、发放环保信用宣传手册、面对面座谈答疑等多样化方式,面向厂区管理人员、工艺操作人员、水质化验人员、设备运维人员,系统宣讲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



宣讲过程中,工作人员聚焦污水处理企业信用管理核心要点,重点解读生态环境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守信正向激励政策、失信联合惩戒细则、环境信用修复流程等关键内容。同时结合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痛点,针对性讲解排污许可持证履约、进出水水质达标管控、污水处置工艺规范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维、监测数据真实完整上传、污泥规范处置等实操要求,明确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的法定责任与诚信底线,杜绝超标排放、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监测数据异常篡改、台账记录不规范等失信违法行为。

针对企业日常运营中遇到排污数据核查规范、厂区环境隐患排查整改、信用记录长效维护等重点难点问题,执法宣传人员现场逐一答疑解惑。通过结合辖区典型涉水违法案例以案释法,直观剖析超标排污、设施闲置、数据造假、虚假报备等行为造成的信用降级、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严重后果,让厂区全员深刻认识到环保诚信是污水处理企业稳定运营、长效发展的根本底线,切实破除企业侥幸心理,提升全员合规治污、诚信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厂区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宣讲活动贴合污水处理工作实际、指导性极强,精准补齐了厂区在环境信用管理、合规运维、风险防控方面的知识短板。下一步,企业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诚信治污的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粗格栅、生化池、沉淀池、消毒设备等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运维,严格执行每日水质自检、在线监测设备校准、排污数据如实上报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厂区环境隐患自查自纠,从严守住污水达标排放底线,以诚信合规的标准化运营,切实扛起区域水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县域水体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下一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普法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聚焦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行业,持续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的入企宣讲、普法指导和信用帮扶工作。同时持续完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信用惩戒”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用动态监管、全过程管控,持续引导辖区排污企业知信、守信、用信,主动规范治污行为、履行环保责任,以诚信治理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广河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员会召开

广河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员会召开



5月11日下午,广河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员会召开,正式启动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评议。评议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学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片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评议,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有效途径。全县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扎实推进各项评议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积极负责的精神组织好、支持好、开展好评议工作。一要服务大局、深化认识,从全局高度审视人大评议的监督促进作用。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要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清醒认识我县在环境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短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各项环保决策部署,确保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合力构建全覆盖、全过程的评议工作体系。要迅速成立迎评工作专班,对照法律法规和评议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评。将整改贯穿于工作评议全过程,坚持边评边改、务求实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路径和阶段性目标,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三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确保评议工作收到长效。要把接受评议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起点,统筹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重点环保项目建设。要以人大评议为契机,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河县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专项督查

                                                       环保信息

(第18期)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6515

 

广河县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专项督查

 

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与土壤污染防治,巩固美丽临夏城乡环境整治成果,5月14日至15日,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成效“回头看”。对近年来已完成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进行了现场核查,对照“看不到脏乱差、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怨言”的“三基本”标准,通过现场查看、农户调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清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情况。共检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8个,发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生活垃圾清运问题4个,向相关乡镇及部门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其落实整改。

 

二是同步开展农用地环境污染排查。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成效“回头看”,同步开展农用地环境污染排查工作,先后深入官坊村、寺后子村、李家河村、贾家村、大杨家村等5个农田点位,全面排查污水污染农田、固废倾倒农田等情况。经查,均未发现农用地环境污染问题。

三是持续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梳理全县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及食品加工类项目地块,建立了重点建设用地台账,督促地块所有人及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录入“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截至目前,今年开工实施的1个建设用地已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

四是强力推进美丽临夏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对州环委会办公室反馈的前四期美丽临夏城乡环境整治部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现场抽查,共抽查7个(处)问题,发现反弹问题1个(处),同时督查新发现城乡环境整治问题6个(处),对以上问题书面向相关乡镇进行了督办,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下一步,广河县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以点带面开展全域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常态化、规范化,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销号,同时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环境管护,切实以生态环境整治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广河分局启动综合执法攻坚月行动

              环保信息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641

8期

 

广河分局启动综合执法攻坚月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筑牢广河县域生态环境安全防线,2026年3月30日,广河县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攻坚月行动安排会。本次行动以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实现问题逐项销号清零、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目标,全力降低县域生态环境风险,切实守护广河生态环境安全。

畅通举报渠道 倾听群众呼声。本次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政务服务网、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范围等信息,全面畅通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事项办理,确保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广泛凝聚社会监督合力。

全面摸排梳理 建立问题清单。本次行动聚焦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合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日常执法检查、排污许可大排查、环保管家服务等多渠道信息,对全县各领域、各行业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梳理。全面摸清各企业生态环境风险点与待整改问题,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大汇总清单,实行“一企一账、分类管理”,为精准整改提供靶向指引,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

不支持的图片格式 

坚持靶向施策 严格整改落实。针对问题清单,采取“服务指导+督促整改+立案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置。对轻微问题,现场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对一般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全程跟踪督促;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以高压态势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所有问题逐项销号清零。

健全长效机制 完善档案管理。行动注重建章立制与档案规范化建设,重点为县域内40家排污的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全面收录企业环评文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测等环保基础资料,实现企业环保信息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并对执法卷宗、信访台账、各类问题清单、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归档,为常态化生态环境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广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以此次攻坚月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广河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村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