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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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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继英,男,土族,197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统计调查、园区建设、县域经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外事、“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外事办、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局、县能源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广腾集团、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金融监管局广河支局、县工商银行、县邮储银行、甘肃银行、驻广各保险机构。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永忠,男,回族,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科技、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县人饮局、县林草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县富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省直单位帮扶工作,协助雷继英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社会工作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李润芳
    副县长
    李润芳,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文联、县档案馆。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县石油公司。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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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行动】广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系列婚介诈骗案

今年以来,广河县公安局聚焦群众关切的侵财类案件,重拳出击、持续攻坚,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10月24日,侦破一起婚介系列诈骗案,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行动再添战果。

近日,该局刑侦大队民警连续接到群众报警,称遭人诈骗。接报后,办案民警随即展开侦查,于10月24日下午将涉案嫌疑人抓获。经查,自202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以介绍结婚对象为名,先后骗取受害人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等人钱款累计39万余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对其涉嫌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广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思想政治学习例会 筑牢思想根基 严明纪律作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持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为扎实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支撑与纪律保障,近日,广河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思想政治学习例会。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志青主持会议,在家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所队室负责人及民辅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研读了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作风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原文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深化了对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任务的认识,增强了 “四个意识”、坚定了 “四个自信”、做到了 “两个维护”。

马志青在总结讲话中,就进一步加强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公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警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民辅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要严明纪律作风,锻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整治 “四风” 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工作落实。将思想政治学习与当前重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为广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5万现金+25部手机!广河公安集中返还涉案财物

  “没想到钱能追回来,更没想到这么快!”10月16日,广河县公安局涉案财物集中返还仪式现场,拿到失而复得财物的群众难掩激动,接连向民警表达感谢,阵阵掌声成为现场最动人的“反馈”。

     此次仪式,是广河县公安局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钱袋子”的生动缩影。自2025年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始终锚定“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群众利益”核心目标,整合警力、优化侦查机制,聚焦侵财类、诈骗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从研判线索到追缴财物全链条发力,坚决斩断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黑手”。

     仪式上,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志青明确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松劲。现场民警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对前期追缴的35万元现金、25部手机逐一核对信息、确认权属、登记备案,确保每一件财物都精准交还到受害群众手中,让“纸上战果”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

     下一步,广河公安将以此次返还仪式为新起点,持续深化“阳光下的守护”工作理念,不断优化追赃挽损机制,用更精准的打击、更高效的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筑牢“公安防线”。


【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行动】广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诈骗案

广河县公安局紧盯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10月10日,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近日,该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遭人诈骗。接报后,办案民警随即展开侦查,经查,今年5月中旬,犯罪嫌疑人马某以办理签证以及购买国外生活物资为幌,先后骗取被害人钱款两万余元。10月10日中午,办案民警在祁家集派出所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对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广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广河县公安局召开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10月10日下午,广河县公安局召开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当前重点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学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所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打击整治传统侵财犯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深入总结分析成绩和短板。潘学江同志针对打击质效不高、源头防控不严、数据赋能不足等短板问题,逐一剖析原因,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在“破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通过推行“小案”快侦,集中力量、集合要素、集成手段,做到反应快、勘查快、侦办快;深入开展案件串并深挖,努力实现抓现行、打团伙、破串案、快追赃目标。二要在“源头防控”上构筑新体系。实施警情主导巡逻以精准布防,坚持每日警情分析,动态调整巡防勤务,确保警力投向案件高发、防范薄弱、治安复杂等区域部位;开展重点行业靶向治理,激活基层治理力量、深化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预警预防能力。

会前,潘学江等局主要领导到各基层派出所督导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期间,他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聚焦目标任务,重点在“一标三实”信息维护、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等方面细举措、抓落实,推动整体工作提速增效、提档升级。


雨中坚守护学岗 温暖学生上学路

       连日来,辖区持续降温降雨,阴雨天气给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的出行安全带来不小挑战。为筑牢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线,交管大队民辅警主动靠前,冒雨坚守各中小学护学岗,用责任与担当守护师生出行平安。

雨幕中,民辅警们身着雨衣、手持反光指挥棒,在校园周边路口和斑马线旁忙碌。他们一边快速疏导送学、接学车辆,引导车辆即停即走,避免拥堵;一边密切关注路面情况,及时提醒行人避开积水路段,还不时上前牵起低年级学生的手,护送他们安全穿过马路、走进校园或交到家长手中。

雨水浸透了警服,寒意裹着风雨袭来,但民辅警们的护学动作始终规范有序。他们在雨中挺拔的身影,成为校园周边最暖心的“路标”,用实际行动为学生撑起“安全伞”,让家长安心、让师生暖心,在雨天里铺就了一条平安又温暖的求学路。

      “护学岗”岗位虽小,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无论严寒酷暑,广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做到“风雨兼程,执着坚守”,在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流中,做到上下学“不缺席”,站好每一班“护学岗”,一如既往坚守“护学岗”,护航学生交通安全,为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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