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宣传函〔2026〕43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委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甘肃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6年甘肃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共计1000万元,为高质量推动2026年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持续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现将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目标
深入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持续加强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六进”活动,针对重点人群与重点领域实施精准化健康教育干预,完善健康科普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开展健康科普作品评选与技能竞赛,高质量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统筹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做好社会宣传。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健康场所建设
常态化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系统推进健康服务与环境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健康教育处方的电子化应用,提升健康干预的精准性与可及性。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健康促进模式。
(二)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开发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平台,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与资源保障,保障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市州级至少开展1次调查前培训,师资须为省级或市州级项目人员,县级全年对每个监测村(社区)至少进行2次现场质量控制(调查中1次,调查完成后1次)。国家点: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市、靖远县、古浪县、甘州区、敦煌市、临洮县、临夏县;省级点:兰州新区、永登县、甘肃矿区、红古区、金川区、永昌县、白银区、景泰县、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凉州区、民勤县、山丹县、民乐县、崆峒区、华亭市、庄浪县、肃州区、金塔县、西峰区、合水县、华池县、安定区、陇西县、武都区、成县、两当县、临夏市、合作市、临潭县、康乐县、积石山县、夏河县。
(三)强化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健康教育
围绕“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实施精准化的健康教育策略,系统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健康从娃娃抓起”工作,加快推进《健康从娃娃抓起健康指导手册》应用,加强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预防等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健康老龄化,系统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防治知识普及,推动老年人慢性病防治素养持续提升。
(四)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巡讲“六进”活动
以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版)为重点,面向机关、学校、企业、基层等开展巡讲。举办“健康科普行—万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省、市级完成不少于10场,县级完成不少于4场,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省、市级各举办示范型讲座活动不少于1场。
(五)进一步发挥媒体传播优势
各市州积极与媒体合作至少开设一个健康科普专栏,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联合媒体共同开办健康科普栏目。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制作公益广告2条,并向各地提供下载链接,在省级各级媒体平台播放。市、县级卫生健康委(局)负责协调当地媒体平台发布公益广告。省、市、县级电视台、新媒体平台每月累计播放不少于100次。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主动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官方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健康科普知识不少于200条,县级不少于100条,基层不少于80条。
(六)加强科普能力提升
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健康青年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为健康科普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开展卫生健康宣传骨干人员培训,重点就法律法规、正确应对传播舆情等内容进行培训。省级完成全省健康科普师资的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市、县级完成辖区内健康教育人员科普能力培训,县级负责对村医开展科普能力全员培训。加大优秀科普作品供给,省级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市级每年创作不少于5个,鼓励利用图文、漫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地方特色剧等形式展现。
(七)广泛组织开展社会面宣传
省、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室外设立至少一个固定的科普专栏(不少于两块,每块不少于两个平方米,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室内设置健康科普视频播放屏,患者就诊区摆放相应的健康科普传播材料。市、县级要在公园、广场、步行街、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屏、固定灯箱和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开展不少于3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县级要在农村通过大喇叭播放健康科普音频,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开展健康知识知识宣传普及,打造全民健康科普宣传氛围。
(八)组织开展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健康科普技能比赛
组织开展全省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健康科普技能比赛,激发医务人员参加健康科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普作品要围绕“健康素养66条”、常见疾病防治等内容,采用图文、视频等表现方式。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并被媒体广泛传播(AI制作需明确标注)。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负责组织和指导比赛,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比赛的策划、作品收集、组织评审等工作;各市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的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
(九)爱国卫生运动和控烟干预工作
以第38个爱国卫生月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挥村委会、街道等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化城乡环境治理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健康城镇创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健康影响评估立法工作取得突破。利用各类卫生宣传日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大力巩固提升无烟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控烟相关立法与修法进程和控烟执法。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推广社区戒烟服务,打造1个省级戒烟门诊建设培训基地。
三、执行时间
2026年1—12月。
四、项目经费
2026年全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经费第一批共计1000万元。第二批项目经费于下半年进行拨付,拨付情况另行通知。
五、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与效果评估。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项目实施与监督;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共同推进项目执行。
(二)资金管理。严格遵循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争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保障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提升资金效益。
(三)绩效评价。省卫生健康委制定评价标准,评估各地、单位任务落实与资金使用情况,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拨付依据。执行机构适时自评,各地、单位需于2026年12月15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 薛景仁 0931-4818175
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马文君 0931-8674282
附件:1.健康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3.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4.健康科普“六进”活动项目实施方案
5.媒体合作项目实施方案
6.健康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7.社会宣传项目实施方案
8.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健康科普技能比赛项目实施方案
9.爱国卫生运动和控烟干预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健康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持续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常态化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健康教育处方电子化应用工作。系统总结各地在健康场所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与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甘肃经验”,为全面提升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快建设健康甘肃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项目任务
持续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引导医院健全健康管理制度、优化健康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供健康服务资源、营造健康文化氛围。
三、项目经费
14个市州各2万元,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6万元。经费用于培训、技术指导、评估等。共计35万元。
四、时间安排
2026年2月:完成健康促进医院申报;
2026年6-7月:完成健康促进医院技术指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王力 0931-8726653
附件2
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开发建设数字化、标准化与智能化监测管理平台,为持续、精准、高效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与机制保障。通过系统监测,为评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效果和优化健康促进相关政策、策略与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任务
(一)监测点。国家点: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市、靖远县、古浪县、甘州区、敦煌市、临洮县、临夏县;省级点:兰州新区、永登县、甘肃矿区、红古区、金川区、永昌县、白银区、景泰县、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凉州区、民勤县、山丹县、民乐县、崆峒区、华亭市、庄浪县、肃州区、金塔县、西峰区、合水县、华池县、安定区、陇西县、武都区、成县、两当县、临夏市、合作市、临潭县、康乐县、积石山县、夏河县。
(二)实施要求。市州级至少开展1次调查前培训,师资须为省级或市州级项目人员,县级全年对每个监测村(社区)至少进行2次现场质量控制(调查中1次,调查完成后1次)。监测点不合格调查问卷比例超过20%,则视为该县(市、区)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需重新进行抽样和调查。
三、项目经费
省级监测点各4万元,各市州(除嘉峪关市外)各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35万元,共计18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电子调查系统开发、项目培训、调查设备购买、入户宣传品制作费、问卷录入费、调查员和质控员交通食宿费、出差补助等,各项具体支付标准请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
四、时间安排
2026年4—5月:全省电子问卷调查系统开发;
2026年6—7月:抽样和现场调查培训;
2026年8—9月:全省现场调查、技术指导;
2026年10—11月:全省数据收集、清洗核查及分析;
2026年12月:调查报告撰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张治中0931-8878267
邮 箱:328394256@qq.com
附件3
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围绕“一老一小”重点人群的健康需求,实施分人群、分领域、精准化的健康促进策略,不断提升青少年和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任务
(一)开展健康从娃娃抓起行动。助力完善医校协同机制,推动卫教融合,强化家校共育,提升家庭健康教育的参与度,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加快《健康从娃娃抓起健康指导手册》在家庭、学校及社区的推广应用,结合体育课、主题班会、升旗演讲、兴趣社团等活动推广普及“健康素养66条”。重点针对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等常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二)开展老年人慢性病防治知识普及。在社区通过健康讲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字化健康管理工具等形式围绕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开展老年人群慢性病防治素养提升活动,增强老年人自我健康监测、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推动健康老龄化目标的实现。
(三)开展重点疾病和地域性疾病防控知识普及。利用“世界关节炎日”“世界血栓日”“全国高血压日”“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全国爱眼日”“全国爱牙日”“中国学生营养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卫生节日纪念日及“三下乡”等机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重点疾病和地域性疾病防控知识。
三、项目经费
14个市州各3万元,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10万元,共计54万元。
四、时间安排
2026年全年:开展青少年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和老年人群慢性病防治素养提升活动;
2026年全年:利用卫生节日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任安:0931-8872653
邮 箱:674762830@qq.com
附件4
健康科普“六进”活动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高质量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为民服务实事,切实推动健康科普工作提质增效。系统部署并组织实施健康科普“六进”活动,组织健康科普专家团队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围绕常见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中医药养生保健等群众关切的主题,帮助公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念,掌握基本健康技能,提升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项目任务
(一)组织健康科普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六进”活动。进机关要面向干部职工开展职业健康、慢性病预防、应急救护等主题,进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普及职业病防治、心理健康、合理膳食等知识,进学校要针对儿童青少年群体,开展近视防控、营养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进社区要围绕老年保健、慢性病预防、中医养生等内容,进乡村要聚焦农村常见病、多发病预防等内容,进家庭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体化健康讲解。
(二)落实为民服务实事,举办“健康科普行—万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省、市级完成不少于10场,县级完成不少于4场。省、市级覆盖人数分别不少于1000人次,其中省、市级各举办示范型讲座活动不少于1场,县级覆盖人数不少于400人次。农村地区数量占比不少于40%。
(三)发放有针对性的健康科普宣传材料,确保巡讲取得实效。
三、项目经费
14个市州、86个县、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6万元,共计108万元。
四、时间安排
2026年1—11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张治中18993186433
邮 箱:328394256@qq.com
附件5
媒体合作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发挥大众媒体覆盖面广、传播效率高的特点,通过公益广告制作、加大媒体投放力度,宣传健康科普知识,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健康甘肃建设。
二、项目任务
(一)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围绕健康科普重点内容,制作播出公益广告2条,并向各地提供下载链接。
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协调省级电视台和《健康甘肃》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播放公益广告;市、州卫生健康委协调当地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当地新媒体平台等媒体发布公益广告;省、市、县级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等媒体每月播放累计不少于100次。
(二)搭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平台。省级继续与省广电总台合作办好《健康甘肃》电视栏目,做好新媒体平台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现代传媒平台,主动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官方新媒体平台,每年各发布健康科普知识不少于200条;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官方新媒体平台,每年各发布健康科普知识不少于100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每年各发布健康科普知识不少于80条。各市州积极与媒体合作至少开设一个健康科普专栏,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联合媒体共同开办健康科普栏目。
三、项目经费
14个市州各2万元,兰州新区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65万元。共计94万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李杨0931-8416797
邮箱:199371742@qq.com。
附件6
健康科普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全省卫生健康青年健康科普人才建设,提升全省卫生健康宣传骨干人员业务能力,有效激发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健康科普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项目任务
(一)开展卫生健康宣传骨干人员培训,重点就法律法规、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正确应对传播舆情等内容进行培训。省级完成全省健康科普师资的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各市州、县(市、区)完成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专业机构从事健康教育人员科普知识培训,县(市、区)负责对村医开展科普知识全员培训。
(二)加强全省卫生健康青年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新媒体传播意识的人才队伍,为健康科普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普工作者进行,通过系统培训,提升短视频制作、内容策划、账号运营等能力。
(三)开展健康科普材料创作。各地围绕“健康素养66条”(2024年版)核心内容,制作通俗易懂的健康科普材料,利用文字、图文、漫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地方特色剧等形式展现,省级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市级每年创作不少于5个,进一步提升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效果。
三、项目经费
省疾控中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各10万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省卫生监督保障中心、省计生协各5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万元,兰州市、定西市各5万元,其他12个市州、兰州新区各4万元,86个县、甘肃矿区各1万元,共计204万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杨昊0931-8728462 邮箱:1125568234@qq.com
附件7
社会宣传项目方案
一、项目目标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任务
省、市、县级医疗机构室外设立至少一个固定的科普专栏(不少于两块,每块不少于两个平米,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室内有播放健康科普知识显示屏,患者就诊区摆放相应的健康科普传播材料。市州、县(市、区)级要在公园、广场、步行街、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屏、固定灯箱和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开展不少于3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要在农村通过大喇叭宣传健康科普音频,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普及,打造全民健康科普宣传氛围。
三、项目经费
拨付14个市州各3万元,兰州新区、甘肃矿区、86个县(市、区)各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60万元。共计190万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马菁 0931-8416797
邮 箱:7793656@qq.com
附件8
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健康科普技能比赛
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组织开展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健康科普技能比赛,激发医务人员参加健康科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传播健康知识,推动健康甘肃建设。
二、项目内容
在全省征集并评选优秀健康科普作品,通过媒体矩阵广泛传播。组织医护人员、健康教育人员开展健康科普作品评选和健康科普技能比赛,围绕日常工作,以赛促练,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科普水平。
三、项目要求
(一)科普作品要围绕“健康素养66条”(2024年版)、常见疾病防治等内容,采用图文、视频等表现方式。
(二)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并被媒体广泛传播(AI制作需明确标注)。
(三)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负责组织和指导比赛;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比赛的策划、作品收集、组织评审等工作;各市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的比赛活动,并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
四、项目经费
14个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1万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15万元。共计31万元。
五、时间安排
2026年8月底前,上报优秀健康科普作品;
2026年9月底前,省级组织健康科普作品评选;
2026年9月底前,上报优秀健康科普技能比赛视频;
2026年10月底前,省级组织决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黄彦军 0931-8416797
附件9
爱国卫生运动和控烟干预工作项目方案
一、项目目标
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积极推进健康影响评估相关立法工作,力争在法治保障层面实现重要突破。深入开展控烟宣传与科普教育,扎实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并持续巩固提升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相关立法与修法进程和控烟执法力度,加强戒烟服务规范化建设,推动控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项目任务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以第38个爱国卫生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村委会、街道等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扎实开展夏秋季、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化城乡环境治理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健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充分发挥省级专家库作用,全面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技术指导。推动各市州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中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至少形成1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市域典型案例,并在全省范围内遴选5个以上省级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健康影响评估相关立法工作,力争在法治保障层面实现重要突破。
(二)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工作
1.持续加大控烟科普宣传力度,以单位、社区(村)、家庭等为重点阵地,利用“世界抗癌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卫生宣传日为契机,将控烟元素融入进去,大力开展烟草危害及科学戒烟方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载体广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及各地戒烟门诊服务,引导吸烟者主动寻求戒烟支持,增强戒烟信心与行动力。
2.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承担全省控烟宣传材料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开发包括图文手册、科普视频、动画短片、海报展板等在内的多元化宣传素材,为全省提供专业、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控烟宣传技术支持。
3.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推动控烟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社会影响力。定期总结推广优秀经验与创新模式,持续优化宣传策略,切实提升控烟宣传工作的实际成效与社会效益。
(三)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各地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推动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多维度宣传无烟家庭理念,倡导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将无烟家庭建设融入社区控烟工作。尤其要提升青少年控烟意识,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劝阻家人和亲友不吸烟,主动戒烟。持续扩大无烟环境建设覆盖范围,建立无烟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2.按照健康中国行动对“全面无烟法规”的要求,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控烟立法、修法,加强对已有控烟相关法规的宣贯,有效推动控烟立法、执法工作。
(四)不断提升规范化戒烟服务可及性
1.全省20家国家级戒烟门诊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戒烟门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戒烟服务患者数量和质量。医疗机构要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简短戒烟干预技能培训,落实戒烟门诊转诊制度,临床各科室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主动开展戒烟咨询工作。医疗机构应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戒烟门诊,各门诊必须使用控烟数据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管理。省爱卫办适时对50%的戒烟门诊进行评估。
2.各地要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由所在地区国家级戒烟门诊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3.选择一家国家级戒烟门诊建设医院着力打造省级戒烟门诊建设培训基地,带动周边地区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
4.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水市秦州区藉水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武威市凉州区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白银市白银区四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个社区戒烟综合干预试点做好建设工作,每家应不少于30名戒烟干预对象。省爱卫办适时进行评估。
三、项目经费
14个市州、兰州新区补助经费各5万元,用于开展控烟干预和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兰州市补助经费3万元,用于健康影响评估立法相关工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补助经费22万元,用于技术支持。共计100万元。
四、项目管理
(一)省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省控烟干预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国家级戒烟门诊于2026年11月25日前将戒烟门诊自评估数据上传至控烟数据管理平台。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于2026年12月10日前对其完成外部门评估。
(三)各市州于2026年11月25日前将年度控烟干预工作总结提交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爱卫办 郭且且 0931-4818351
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韦国锋 0931-8878267
邮箱:weigf318@fox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