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宫颈癌发病率和死亡率呈现上升趋势,发病年龄也呈现年轻化趋势。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能够有效预防高危型HPV感染,减少宫颈癌等疾病的发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疫苗在防控疾病中的重要作用,切实降低HPV感染所致宫颈癌等疾病负担,满足防病需要和群众健康需求,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决定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组织各地为201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的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2剂次双价HPV疫苗(间隔6个月)。
二、主要内容
《关于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对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做好准备、做好组织实施等提出要求。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各地提早做好辖区适龄女孩数量及既往接种HPV疫苗情况摸底、合理设置接种单位、开展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适应性改造等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业和信息化、药监部门组织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原辅料准备和生产排期。药监部门合理安排批签发资源,保质保量完成批签发工作。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依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要求各地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三是强化风险防范。要求药监部门依法对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地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做好疫苗登记管理等工作。四是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经费保障。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将制订出台技术方案,并对各地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建立生育补贴制度。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发放育儿补贴。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规定育儿补贴制度有关管理规范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另行制定。为保障育儿补贴制度顺利实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了《管理规范》。
二、主要内容
《管理规范》共6章: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育儿补贴制度的内容和职责分工;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申请和审核要求,包括补贴对象、申领主体、申请程序、申请方式、信息审核等内容;第三章主要规定了补贴发放要求,包括发放方式、发放时点、发放渠道等内容;第四章主要规定了信息管理要求,包括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数据质量评估和档案管理等内容;第五章主要规定了监督管理要求,包括资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第六章为附则,主要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省级或地市级拟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需要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等内容,《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主要特点
《管理规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惠民利民、安全规范、简便易行,主要突出以下4个重点:
(一)精简申请和审核流程。明确育儿补贴的申领资格,精简申领材料,优化申领程序,以线上申领为主。强调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审核作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初审和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明确发放时点和渠道。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发放时点,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三)加强信息管理。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充分利用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比对。要求各级信息系统用户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不得越权处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发布相关信息。
(四)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依法依规接受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对代理发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
一、制定背景
改善护理服务是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获得感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启动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加强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拓展护理领域,有的省份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服务,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在对部分省份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为患者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试点范围主要是:在各地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等,确定一批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任务要求主要包括:一是在住院患者生活照护服务依赖程度较高的老年医学科、神经科、骨科等病区率先开展试点。二是加大试点病区护士配备力度,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根据患者需求协助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三是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不得替代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四是试点医院对医疗护理员实施统一培训管理,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同时,加大后勤支持保障力度,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五是试点医院所在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动态跟踪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劳动者权益保障高度重视,念兹在兹。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要求各地各级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保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医保权益,指导各级医保部门更好落实政策、健全机制、改进服务,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印发《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二、《通知》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近期群众问题反映,对做好劳动者参保、待遇保障、经办服务、部门协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8个方面。
一是大力做好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应参尽参。稳定就业的劳动者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时要求各地落实持居住证参保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明确劳动者在医保关系接续过程中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的,其待遇不中断。推动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巩固待遇保障水平,确保应享尽享。强调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补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合力,做好参保群众就医保障。
四是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现更大范围共济。明确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要求地方落实省域内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加快推动实现跨省共济使用。
五是稳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多措并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是继续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工作和待遇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应缴纳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七是改进管理服务,确保待遇及时足额享受。提出完善异地就医结算,住院费用跨省结算率保持70%以上。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生育保险待遇“跨省通办”流程。
八是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合力。要求地方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工作联动,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卫生健康和工会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系统解决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9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利于提高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便利性,释放家电家具更新消费潜力,对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便利以旧换新消费。近年来,我国家电家具市场已从单纯的“增量时代”进入“增量和存量并重时代”,整体保有量与更新报废量都很大,更新需求进入集中释放期。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利于改善以旧换新消费环境,畅通家电家具更新消费循环。
二是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据有关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废旧家电回收总量达450万吨,含有金、银、铜、锡等大量贵金属和塑料等。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规范化回收水平,有利于促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三是有利于节能降碳。据有关协会统计,每回收1吨废旧家电,拆解出的再生资源能够减少二氧化碳等各类温室气体排放约4.7吨。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的原则,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推广一批经验模式,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通知》围绕完善回收网络、培育回收主体、创新回收模式、规范回收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在完善回收网络规划布局方面,要合理规划回收网络,完善社区回收网点建设,畅通公共机构回收渠道。二是在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方面,要延伸生产企业责任,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在探索创新回收模式方面,要发展“互联网+回收”,支持开展规范的“以车代库”回收。四是在做好规范化处理方面,要促进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与二手商品流通。
根据《通知》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标准建设,加紧制修订废旧家电回收规范、估值评价规则等系列标准;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用好现行各类政策工具,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宣传推广,普及节能减排知识,传播绿色低碳理念。(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