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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92622924MA74CG4X8P/2026-0003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发文
发文字号 广政办发[2026]20号 制发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5-22 发布日期 2026-05-23
标        题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6-05-2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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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

工作方案

 

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按“冬病夏(春)治”原则,针对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供热扩面、天然气敷设、土炕改造、煤质管控等措施,减少冬季供暖期污染源,夯实防治基础,防止大气污染反弹和人为重污染天气。确保PM10PM2.5浓度及空气优良率等指标完成省、州年度目标任务,巩固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任务

(一)实施集中供热扩面工程

1.实施广河县城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概算投资1800万元(超长期国债),共改造敷设集中供热管道3.9×2公里双管,主要对广河中学至福利院、中医院至高速公路出口、老医院红灯十字至赵家红灯十字埋设一级供暖管网,新建换热站1座,新增加供热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2026年完成恒沁瑞院等小区新增供热面积2.8万平方米1026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改造龙黔名苑和阳光小区室外供热管网。工程概算投资320万元(超长期国债),改造2个小区院内DN50、DN250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保温二级供热双管道1620×2米双管,配套检查井、阀门等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3.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商铺及住户)扩面改造。计划共改造面积3.06万平方米,其中2026年概算投资50万元(供热企业和群众自筹),重点对广场、金信花园、政协一期商铺及住户进行改造,全部接通集中供热,完成改造面积5600平方米45户),剩余部分逐年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二)实施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

1.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小区)天然气扩面改造。北岸公馆、广通御景等小区敷设天然气管网,使用壁挂炉采暖概算投资70万元(燃气企业和群众自筹),完成改造面积约46000360户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商铺及住户)天然气扩面改造。计划对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约2.3万平方米商铺进行逐年改造,其中2026年概算投资100万元(燃气企业和群众自筹),重点对三蒿路、南滨河路、兰郎路主管道沿线商铺及住户进行改造,敷设天然气管网,使用壁挂炉采暖,完成改造面积约480045户,剩余部分逐年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3.实施广河县天然气场站、管道及附属设施智慧化改造。概算投资240万元(燃气企业自筹),推进天然气场站智能化升级改造,加装站控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及红外防入侵探测装置,加装紧急切断阀,升级防护及工艺设备,加装阴极保护系统,更换老旧调压系统及高精度流量计。搭建一体化燃气智慧化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时限要求2026年10月底

(三)实施土炕改造试点工程

1.土炕清洁化改造试点。2026年县上自筹200万元,实施城关镇马家村土炕试点改造工程。坚持“一户一策”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对马家村及县城区共600个土炕采取“拆除+板炕”等方式改造,试点成功后逐年向其他乡镇、村延伸。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

2.加强项目运行监管。对近年来已实施的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开展“回头看”,杜绝电炕板私拆、土炕复烧行为,加大政策宣传,健全日常运维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各相关乡镇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四)散煤治理管控

1.强化禁燃区常态化管控。持续开展禁燃区常态化巡查监管查处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以及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动态优化更新禁燃区范围。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长期执行

2.严格煤质管控。加强煤炭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设立煤炭检查点规范运行县级煤炭交易市场,完善各乡镇二级配送网点,严格执行“一车一单一码”管理,核查入市煤质准入票据,建立健全全县煤炭经营场所动态管理台账,基本实现县域内煤质执行民用散煤烟煤2号及以上标准。5月底前完成优质煤炭采购储备,7月底前完成入户配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加强煤质检测。对全县煤炭销售点、集中供热企业、工业企业煤质开展常态化抽检,在储煤高峰期提高抽检频次,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流动兜售散煤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推广清洁燃料应用。积极推广甲醇、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等清洁取暖模式,逐步降低散煤使用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五)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1.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县住建局建立在建工地动态清单,督促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5000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涉及拆迁的项目严格落实湿法作业,11月15日前所有工地全面停工,停工前对裸露土方采用2000目以上密目网全覆盖。对重大民生工程和因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要严格监管,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监管。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及时回填铺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全面排查县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采取绿化、覆盖密目网、喷洒抑尘剂等措施进行治理,长期未开发的裸地、堆场、停车场全部落实硬化或覆盖要求。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运输车辆扬尘整治。加强道路渣土、砂石、煤炭等运输车辆的监管,运输车辆要安装密闭装置或采取全封闭遮盖措施,对不落实密闭运输、超载超限运输和轮胎带泥上路的车辆,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坚决遏制因遗撒遗漏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城市精细化保洁。扩大县城区湿扫、洒水范围,重点加大主干道、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湿法作业频次,雨雪后及时开展清淤清雪作业,确保重点区域道路不起尘。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六)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源整治

1.老旧机动车淘汰。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引导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注销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厂矿企业内部使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机动车排放及油品监管。依托机动车尾气监管平台,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环检数据造假行为,运用黑烟车抓拍系统精准管控冒黑烟车辆。常态化开展油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督促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车辆禁限行管理。划定城区重型车辆禁限行区域,优化高污染车辆通行路线,污染扩散不利时段采取分流、限速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责任单位:县交警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4.非道路移动源管控。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尾气抽测,严禁不达标机械进入县域作业,加快淘汰国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广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26年12月底

5.新能源汽车推广。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新能源替换进度。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局

时限要求2026年12月底

(七)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四烧”管控。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厉禁止辖区内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烧荒等“四烧”行为。县城管执法队督促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杜绝焚烧垃圾、集中焚烧垃圾箱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队、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2.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依据划定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段,严厉查处违法兜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使用电子炮,减少燃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八)多污染源综合治理

1.餐饮油烟治理。完成全县1020户餐饮单位排查整治,产生餐饮油烟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建立运维台账,定期督查设施运行情况,对油烟超标排放、擅自停用净化设施的依法停业整顿。统一划定夜市经营区域,取缔零散流动露天烧烤摊点,引导入店经营并使用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队

时限要求2026年6月底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长期坚持

2.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强化对东区集中供热、鸿天建材、明胶等企业锅炉排放的日常监管,年内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供暖季结束3月底完成东区集中供热上半年监督性监测。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时段指导重点企业错峰生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频次、内容要求按时完成自行监测并如实公开监测数据,依法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时限要求2026年全年

3.VOCs污染整治。开展油品储运销、汽修、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排查,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

时限要求:2026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

、保障措施

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乡村振兴衔接等各类资金,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夯实资金支撑;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牵头单位协调联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部门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由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重点任务专项检查与进度调度,对问题及时通报督办、预警提醒;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多渠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设置曝光台公开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民共治氛围。


原文:广政办发〔2026〕20号 关于印发《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广河县2026年大气污染“冬病夏(春)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