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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城关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57号,联系电话:0930—562552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城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7条,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手段,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优势,将政务服务信息传播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全面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5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镇明确由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并将审查责任细化到人,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脱敏处理。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办公室审核后,镇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强化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城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二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提升各项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广河县齐家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齐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广河县齐家镇园子坪村水梁1号,电话:0930-5821506,邮编:7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有效提高,全面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进而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镇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按照工作实际,建立起党政机关一把手主要负责,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按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检查落实。我镇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我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106条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12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制度原则,对于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查个人隐私等涉密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活用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发布各类工作简报,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项目进度等,确保公众能在各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和有关政策。同时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做到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2025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些栏目公开不够全面、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
改进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县上的专题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保证对所有栏目每月一更新,杜绝出现长期不更新、信息较少的情况出现,力求更新的政府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关注杜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标准,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三是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对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做到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按照“三审三校”制度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公开内容相关分管领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层层审核把关,坚持一周一读网检查的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齐家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广河县祁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祁家集镇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祁家集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祁家集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30-567202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祁家集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5年,我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条,总计发布92条信息。我乡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乡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5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乡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抖音短视频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乡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祁家集镇人民政府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存在部分乡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三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强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祁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广河县水泉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水泉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水泉乡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水泉乡水泉村陈家咀179号,电话:0930-5751461,邮编:7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水泉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密围绕《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 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聚焦我乡各项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25年我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条,在我乡主办的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11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及时了解我镇各项惠民政策和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现场申请2件。申请人类别均为公民,涉及宅基地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政策等咨询事项。3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处理结果如下: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并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的1件,同意公开并按要求提供信息的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 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强化信息审核工作,指定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严谨。
(四)平台建设。我乡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的内部管理,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及微信工作群,强化与各站(所、室、办、中心)协调协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办文、办会、信息宣传工作有机衔接,让办文、办会、办事全面在线,不断提升工信办公效能。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信息管理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水泉乡政府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2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2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项目实施进度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深度不足;公开渠道覆盖面不均,线上渠道对老年群体、偏远村社群众的覆盖不足,线下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不足,乡村干部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频次不够,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有待加强。
2025年,我乡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水泉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人民政府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阿力麻土乡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力麻土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阿力麻土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30-562828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阿力麻土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5年,我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92条,总计发布407条信息。我乡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理念,持续优化线上办事渠道,推动服务窗口前移,健全了群众监督机制,提升了办事便捷度,密切了干群关系,激活了基层治理效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乡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5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乡持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途径,具体形成以下三类主要方式:一是在乡公众号动态发布权威政务资讯;二是借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推送政策信息;三是在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大厅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及公告专区,对民生关切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新政新规,同步通过专家宣讲、现场答疑、直播解读、折页发放等方式开展立体化宣传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阿力麻土乡人民政府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信息更新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理解不透,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信息需求之间存在错位;三是监督考核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公开标准不够统一,内容呈现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优化流程、强化时效,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联动机制,明确各类信息更新时限与责任主体。利用技术手段设置更新提醒,对重点领域信息实行定期督查通报,着力解决信息滞后问题。
(二)、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提升队伍公开意识与能力。 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与政策解读,深入阐述其重要意义与实践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增强工作人员主动性、精准性,推动公开内容更好契合群众关切。
(三)、健全机制、统一标准,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 完善内部监督与公众反馈相结合的监督评价体系,细化信息公开目录与标准规范。统一内容模板与呈现形式,探索采用图文、短视频等更易懂方式解读政策,不断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广河县官坊乡人民政府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官坊乡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官坊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官坊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30-59363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官坊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5年,我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92条,总计发布407条信息。我乡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乡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5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乡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抖音短视频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乡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官坊乡人民政府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存在部分乡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三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强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官坊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