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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继英,男,土族,197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统计调查、园区建设、县域经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外事、“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外事办、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局、县能源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广腾集团、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金融监管局广河支局、县工商银行、县邮储银行、甘肃银行、驻广各保险机构。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永忠,男,回族,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科技、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县人饮局、县林草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县富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省直单位帮扶工作,协助雷继英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社会工作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李润芳
    副县长
    李润芳,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文联、县档案馆。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县石油公司。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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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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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医保局,电话/传真0930-5936860,邮编:7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单位充分利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信息,对单位领导、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公开、综合政务等等栏目内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对于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信息,以真实、准确、公正的态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单位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规范更新网站栏目,对设置的单位领导、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信息、综合政务等栏目进行了充实完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不够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专业性、时效性,安排专人专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图文并茂,保证公开内容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进一步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丰富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规范、高效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招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招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河县招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县招商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赢民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广河县招商局通过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内招商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招商项目、投资指南、项目进展等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广河县招商局未收到此类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计划进行完善、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的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招商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优化了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提升了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可读性。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发布信息,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站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监控、分工负责、专人维护”的管理模式,围绕统计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各项政务活动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特别是重大招商项目和政策文件的公开。重点围绕投资信息、项目建设、优惠政策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信息,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好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流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城关镇1号统办楼4楼办公室,电话:0930-5626334)。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等渠道全面展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内容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一事一审”和保密审查制度。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文公开属性选项,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局政务公开专区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强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做到公开及时准确,内容丰富。同时整合州退役军人公众平台、县融媒体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资源,最大程度发挥政府信息在政策解读、舆论引导、退役军人科普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崇军拥军氛围,提升退役军人满意度。

(五)监督管理。一是结合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逐一进行对照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召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等。

二是因单位性质特殊,涉及保密的信息较多,主动公开文件较少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现将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工作职能职责,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4条,其中政策性文件和文件解读类信息5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类信息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完善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反馈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各股室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深不够细,公开的信息质量不够高;二是存在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不主动;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学习借鉴,认真学习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层;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继续按照《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 2024年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 2024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河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人社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人社领域改革和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我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134条,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51条,在我局主办的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72 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 57条。先后在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发布信息 15 篇,对社会关心、关注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转、创业担保贷款等专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和报道,创设了较好的工作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感、提供帮助。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作为必填项,贯穿公文制发全流程,非主动公开文件必须明确相应理由。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强化信息审核工作,指定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严谨。

(四)平台建设。一是是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栏目,围绕人社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各项政务活动的透明度。二是对现有的局微信订阅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实现全覆盖监管,认真落实专人盯发管理工作机制。对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完善,细化网站栏目和内容分类,优化检索功能,切实提升公众查询便捷度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协调各大媒体正面有序发声引导,逐步有序化解舆情热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监控、分工负责、专人维护”的管理模式,围绕人社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领域,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各项政务活动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部分惠民惠农政策的公开不及时,部分群众不清楚,公开渠道单一。二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对部分应该公开公示的内容还没有纳入日常公开事项。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丰富文件解读方式,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广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医保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一号统办楼医保局,电话/传真0930-5936860,邮编:7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单位充分利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信息,对单位领导、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公开、综合政务等等栏目内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对于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信息,以真实、准确、公正的态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单位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规范更新网站栏目,对设置的单位领导、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信息、综合政务等栏目进行了充实完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不够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信息公开人员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专业性、时效性,安排专人专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图文并茂,保证公开内容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进一步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丰富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规范、高效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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