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文件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城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城关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www.ghx.gov.cn);

2.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3.“广河县城关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镇政府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57号,城关镇人民政府政务(便民)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8:30-12:00,2: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5522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东街57号,城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镇人民政府政务(便民)服务大厅)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313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广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城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东街57号;联系电话:0930-5625522。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祁东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祁东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省直单位帮扶工作,协助雷继英同志分管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马全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全忠,男,东乡族,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民政、水务、水土保持、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社会工作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县石油公司。
  • 李昉昕
    副县长。
    李昉昕,男,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商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 张丽
    副县长
    张丽,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检测、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广河县城关镇赵家村村务公开标准目录
广河县城关镇西关村村务公开标准目录
广河县城关镇双泉村村务公开标准目录
广河县城关镇石那奴村村务公开标准目录
广河县城关镇十里墩村村务公开标准目录
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村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