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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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

(2)县档案馆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4月参加工作,201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审计局。

副县长
  • 何鹏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城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何鹏,,汉,1978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政府办(研究室、政务中心、信息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地震局、城管局(清洁公司、城管执法大队)、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园林绿化中心(广通湖公园)、林草中心、城投公司、消防救援中心。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会、团委、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 孟斌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

    孟斌,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马永忠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科技、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族宗教工作。

    马永忠,,回,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水务局、人饮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农机服务中心、供销社、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

    协调联系单位:县民宗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信用联社。


  • 高长宝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司法、信访、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高长宝,,回,1977年12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教育局(招生办、资助中心)、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全民健身中心、电视台、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

    协调联系单位:县信访局、文联、档案馆、融媒体中心、武警中队、网络公司。


  • 李润芳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李润芳,女,汉,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医疗保障局、保健局、残联、疾控中心、县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

  • 李志斌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李志斌,,回,1985年10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劳务办、劳动监察大队)、商务局(电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社保中心、职业技术学校、招商局、市场办。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商联、石油公司、建筑公司、邮政局、烟草局。


  • 王昌武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王昌武,,汉,1976年1月出生,大学文学学士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马锦明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税务、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马锦明,男,东乡族,1975年7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1999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经济开发区、发改局(以工代赈办)、财政局(非税局、会计局、国资信息中心、绩效评价中心、互助社)、交通运输局(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所、运管执法中心)、统计局(农调队)、工信局。

    协调联系单位: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中华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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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新闻发布会在刘家峡水电厂举行

 6月10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立足新起点,谱写新篇章”新闻发布会在永靖县刘家峡水电厂举行。

  在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五年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思路举措,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近年来国网甘肃电力公司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历史机遇,发挥甘肃能源资源、区位、电网、产业、储能优势,统筹外送通道、支撑电源、调节能力建设,累计消纳新能源电量1978亿千瓦时,新能源利用率由2016年的60.3%提升至2021年的96.83%,增幅位居全国第一位。今年1—5月,省电力公司服务新能源并网239.52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达到20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4%。

  下一步,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将坚决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落实“双碳”战略目标,及时跟进“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电网平台、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快推进陇电入鲁、陇电入浙、陇电入沪外送工程,加快推动配套建设,推进玉门昌马、张掖盘道山等11个抽水蓄能项目,着力构建以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全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助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州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5月10日,州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介绍第13个“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并通报我州公安经侦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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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州公安经侦部门在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厅经侦总队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民族地区实际,紧盯工作短板弱项,深入思想发动,铸牢政治忠诚,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有效维护了全州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2年,全州公安经侦部门将继续传承忠诚担当、敢打敢拼的优良作风,坚持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点,以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砥砺深耕、奋楫笃行,努力为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

2021年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11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20211110时至24时,甘肃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均在天水市。截至11124时,本次疫情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13例。其中,兰州市68例,天水市23例,张掖市15例,嘉峪关市5例,陇南市2例。

  我省113例确诊病例中,106例在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治疗,7例在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国家、省、市专家组全力救治,2例确诊病例已由危重型转为重型,目前没有危重型病例。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全省各地精准施策,分类开展防控。兰州市、天水市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摸排筛查,加强核酸检测和流调溯源、社区管控等力度,最大程度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张掖市、陇南市、嘉峪关市持续加强重点人群筛查管控,严防疫情反弹;其他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持续加强交通检疫、人员管控等措施,严格防范疫情输入。截至111日,全省累计完成流调5.24万人次,追踪密接者0.64万人、次密接者3.6万人。其中,兰州市、天水市、张掖市、嘉峪关市、陇南市、酒泉市等6市共追踪密接者0.55万人、次密接者1.75万人。

  省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持续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抽调专门人员到9家大型超市、37家中央厨房及兰州市主要市场蹲点,协调督促企业做好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调入、销售、库存和在途运输、稳价等工作。目前,全省菜篮子农产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肉蛋奶价格平稳。

  当前我省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大家,关注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储备生活物资,科学安排居家生活,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细致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社区管控,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021年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1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202110310时至24时,甘肃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其中,兰州市5例,天水市5例。截至103124时,本次疫情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05例。其中,兰州市68例,张掖市15例,天水市15例,嘉峪关市5例,陇南市2例。

  我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公安、工信、公共卫生人员紧密配合,第一时间追踪与确诊病例有时空交集人员。各地相关部门联合组建专门流调队伍,追踪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截至1031日,全省累计完成4.78万人次流调工作,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0.57万人、次密接者3.35万人。其中,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天水市、陇南市等6市共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0.49万人、次密接者1.56万人。

  全省各地精准划定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施策,落实社区防控措施。目前,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天水、陇南6市已划定封控区83个。封控管理的小区全部采取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健康监测等居家隔离防控措施。积极倡导,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建科学防疫、文明有序、卫生健康的无疫小区,力争各小区不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我省共收治确诊病例105人,其中危重型2人,重型8人。目前,98人在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集中救治,7人在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中救治。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收治的确诊病例已全部转至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雁滩分院。国家、省、市专家组每天进行查房和远程会诊,依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采取一人一策个性化治疗,中医药全程参与,中西医结合精准施治。经过积极救治,累计已有9名重症患者转为普通型。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