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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4月参加工作,201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审计局。

副县长
  • 孟斌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

    孟斌,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雷继英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城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办(研究室、政务中心、信息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地震局、城管局(清洁公司、城管执法大队)、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园林绿化中心(广通湖公园)、城投公司、消防救援中心。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会、团委、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 马永忠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族宗教工作。

    马永忠,,回,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水务局、人饮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农机服务中心、供销社、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

    协调联系单位:县民宗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信用联社。


  • 向霄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四川广安人,硕士研究生。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 马玉麟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县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联。

    协调联系单位:县人武部、信访局、武警中队。


  • 李润芳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文旅等方面的工作。

    李润芳,女,汉,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医疗保障局、保健局、残联、疾控中心、县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

  • 李志斌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李志斌,,回,1985年10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劳务办、劳动监察大队)、商务局(电商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社保中心、职业技术学校、招商局、市场办。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商联、石油公司、建筑公司、邮政局、烟草局。


  • 郭斌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郭斌,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1年3月,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人,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2012年12月参加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发改局(以工代赈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工信局、统计局(农调队)。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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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广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1号;邮编:731300;电话:0930-5936003;传真:0930-5936003;电子邮箱:ghxsfjf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了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司法行政相关政策等栏目内容,发布信息15条。在广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85条,广河司法微博发布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

(四)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目前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办公室负责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建设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公开工作台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措施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不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各股室,责任到人,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股室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二要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对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加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要进一步开展平台建设。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不断扩大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全县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了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综合政务相关政策等栏目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
(四)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目前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办公室负责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建设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公开工作台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确保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措施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临夏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信息;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适时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文化旅游工作实际,围绕《临夏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不涉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文旅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信息,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栏目内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对于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信息,以“真实、准确、公正”的态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单位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规范更新网站栏目,对设立的领导分工、局属单位、文化旅游等信息进行了充实完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欠缺,工作不够深入,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对网站栏目定位掌握不清,公开信息规范化、信息化、有效化有待提升;三是公开信息工作侧重点不够清晰,群众不便查询;四是工作平台建设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渠道不够畅通。

下一步,我局将以存在问题为靶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认真梳理总结,提升工作能力。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从严从实、从细从新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州政务公开暨政府系统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着力加强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建设;

(二)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认识,提高规范化、及时化、时效化。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和管理制度,强化履职能力,着力提升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及时化、有效化;

(三)认清工作重点,提升服务能力。不断下沉重点,聚焦群众问题解决和企业办事需求,真正将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工作有机无缝管衔接,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保障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开展及平台建设力度。加强微信公众号等建设力度,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更好建设,扩大群众监督渠道,落实评议和打分制度,着力构建政务为民、干事为民的信息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规范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准确,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全面展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4条,重大民生事项2还通过政策宣传月活动、服务中心(站)、宣传栏、展板等载体,宣传发布有关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文公开属性选项,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全面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依职权行政机关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放管服”改革会议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梳理,对许可清单重新梳理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度,我局以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龙头,整合微信、州退役军人公众平台、县融媒体中心等政务新媒体资源,打造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矩阵,最大程度发挥政府信息在政策解读、舆论引导、退役军人科普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五)监督管理。一是结合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逐一进行对照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政府办公室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召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上较生硬,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距离;在公开的及时性上有待改进。

二是由于我局业务工作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大量工作内容无法公开,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典型经验做法,深入了解退役军人需求,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内容,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管理办法,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公开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基本事项

2022年,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51条、行政处罚事项5条、非正常户公告137条、A级纳税人名单112欠税公392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568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填写《信息公开内容审批表》覆盖内容含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要素,始终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好税务门户网站,制定网站栏目维护分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确保及时、准确做好网站栏目的内容维护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管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安排部署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绩效考核。通过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大税费宣传力度,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政府信息,广泛提升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在严格落实上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自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商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商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信息,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栏目内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对于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信息,以“真实、准确、公正”的态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单位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规范更新网站栏目,对设立的领导分工等信息进行了充实完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临夏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信息;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适时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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