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财政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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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三)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 

(四)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广河金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

(七)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制定全县财政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拟定全县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互助社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检查工作;负责政府投入资金的筹措、注入和监管;协调解决互助社组建运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依法筹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审核垫付申请,依法追偿垫付款。

单位负责人:马魁  

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5号一号统办楼(旧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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