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司法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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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三)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修改意见的组织研究和汇总上报。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解释和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服刑人员家属视频会见的管理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装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领导管理司法所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马进祥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公安司法大楼6楼

联系电话:0930-593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