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河县三甲集镇5宗国有土地规划用途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11-2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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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规划范围含5个规划地块,位于三甲集镇区及广河经济开发区,用地面积9.4775公顷。

二、规划解读

规划范围为《广河县三甲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5个地块,包括A-01地块(火炬大道和规划经十四路交叉口)、A-02地块(火炬大道和规划经十三路交叉口处)、A-03地块(南滨河路和规划经十二路交叉口处)、A-04地块(S230和规划纬八路交叉口处)、A-07地块(规划北山路北段西侧),总面积约9.4775公顷。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9.《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资规划函〔2023〕167号)

10.《广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1.《甘肃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指南》

12.《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13.《甘肃省宜居住宅设计标准》

14.《住宅项目规范》

15.《广河县三甲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国家、甘肃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调整方案

1. 用地性质论证

规划范围内用地现状由耕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组成,总用地规模8.2512公顷。

论证后规划用地包括居住用地、教育用地两大类,总用地面积8.2512公顷。规划地块A-01、A-02、A-03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约7.4777公顷。规划地块A-04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面积约0.7735公顷。规划地块A-07为工业用地,面积约1.2263公顷。

2. 地块指标论证

本次规划,地块核心控制指标主要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建筑限高、绿地率。其中,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上限,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调整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编码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A-01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7 

20 

80 

35 

A-02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9 

20 

80 

35 

A-03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9 

20 

80 

35 

A-04 

080402 

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1.0 

25 

24 

30 

A-07 

1001 

工业用地 

0.8 

45 

20 

15 

五、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及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5642(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