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恒沁瑞院建设项目变更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甘肃恒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广河县恒沁瑞院建设项目变更设计方案,我局按程序组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现状地块为闲置土地,西侧为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规划道路16米),北侧为绿化带、加气站(北滨河路32米),东侧沟道(中天健山水嘉苑),南侧为耕地(农路)。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该项目用地面积18244.39平方米。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80米。
三、设计方案变更内容
设计方案变更内容:1#-3#楼从三层及以上所有住宅开敞阳台改为封闭阳台,4#、5#楼从二层及以上所有住宅开敞阳台改为封闭阳台,原方案设计所有建筑性质未改变,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3652.3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0037.2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639.46平方米,容积率2.74,建筑密度19.95%,绿地率35.10%,各项指标均未超出规划条件通知书控制指标。
日照分析结论:修改前后居住区内住宅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时间要求。
公示时间:7天,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110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5642(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