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报账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政策落实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内容
对聘用的519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1-3月份补贴共计2386310元。
二、项目主管单位: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日期: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2日。
四、监督电话:0930-5622416
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扶贫专岗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广河县人社局反映。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