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河县广通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广河县广通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日我局对广河县广通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5622242
通讯地址:广河县2#统办楼(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公示期:2023年6月2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
1 | 广环审发〔2023〕04号
| 2023年6月2日 | 广河县广通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 | 广河县城关镇中医院大桥至潘家大桥
| 广河县水务局(广河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 甘肃凌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关于对广河县广通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 广环审发【2023】04号.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