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申报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的公示
关于对拟推荐申报甘肃省乡村振兴
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发〔2025〕6号文件及中共临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临州农领办函〔2025〕1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申报审核,拟推荐广河县庄窠集镇人民政府为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以上集体有影响评选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评选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正式推荐上报。
一、公示对象情况
广河县庄窠集镇人民政府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930-5622180
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