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广河县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彻底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及违规经营主体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擅自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非法开展旅游业务;
2、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未备案经营,以及存在挂靠、承包、变相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
3、使用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承接旅游团队。
(二)旅行社虚假宣传与合同违规
1.旅行社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购养游;
2.旅游团队层层转包、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
3.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三)消费欺诈与强制交易
1、导游通过言语威胁、侮辱、甩团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2、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在行程中安排大量购物环节并获取高额回扣。
(四)导游职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借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2、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旅游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威胁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游客积极反映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特设立以下渠道:
举报电话:0930-5936336(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举报邮箱:1744760649@qq.com
现场举报:广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广河县三号统办楼一楼)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举报说明
对于收到的线索,我局将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法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调查。一旦查实存在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我局将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详细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开展后续核实和处理工作;严禁恶意诬告、捏造事实,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为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局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群众、游客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广河县诚信文明、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