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养殖农户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开展牛羊肉等农产品初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11日
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农领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县域牛羊产业产品附加值,加快广河牛羊肉品牌建设,推动鼓励养殖农户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开展牛羊肉等农产品初加工。现结合我县牛羊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县域农户开展牛羊肉分割冷冻等初级加工,逐步构建完善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延长产品销售周期,拓展销售市场;带动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加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施内容
(一)奖补对象。县域内建设小型加工车间及冷库用于从事牛羊鸡等畜禽肉类初步加工的农户。
(二)奖补标准。对农户建设的冷冻库、速冻库、分割加工车间、购置的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如冷链车、锯骨机、绞肉机、切片机、真空机、封口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奖补。具体投资情况按照前期造价及完工后投资决算审核结果为准,对脱贫户(监测对象)按照投资的50%进行奖补、一般户按照投资的30%进行奖补,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三)奖补程序
申报流程按照“申报→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农户向所在村镇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推荐证明。
2.审核验收:农业农村部门对冷库、加工车间、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建设合同、现场影像等资料进行核查验收,留取印证资料,并请第三方评估测算。
3.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验收通过的奖补名单汇总并公示公告。
4.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奖补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告公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明确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奖补政策,激励农户实行从养殖到加工的转变,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市场,增加经济效益。同时,带动养殖、饲料生产、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预计项目实施后,全县牛羊肉产业总产值将显著提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牛羊产业的部分将进一步增加。
(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包括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此外,有助于提升广河牛羊肉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推动广河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
(三)生态效益: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通过完善冷链物流体系,降低产品损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