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2024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3-0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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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2024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3﹞23号)文件和州县撂荒地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3〕37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撂荒地整治奖补资金340万元,重点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及撂荒地测绘等费用。

二、补贴对象
    流转种植撂荒地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

三、补贴标准

巩固种植2022年、2023年复垦的撂荒地每亩奖补100元,对2024年新复垦种植的撂荒地每亩奖补300元。

四、补贴程序

1.签订流转协议。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辖区撂荒地与农户签订撂荒地流转协议,并将撂荒地通过村合作社自种或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组织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整治。

2.补贴面积验收。一是集中连片撂荒地面积确认。由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在撂荒地整治前、后进行集中航拍,通过航拍比对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航拍整治后种植情况,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航拍数据)。二是零散撂荒地面积确认。比较零散的撂荒地整治面积,企业、合作社等流转种植主体在撂荒地整治前、后对撂荒地进行拍照,由第三方公司根据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在图班上进行构图作业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拍整治后种植照片,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已拍照片。)

3.公示公告。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 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 (不少于10天)。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资金申请及提供资料。申请资金时需提供流转协议或种植协议、验收表、填写撂荒地复耕补贴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相关资料),提交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服务组织申请资金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向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资金统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用账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拨付到签订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

6.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享受奖补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要将撂荒地流转涉及农户花名登记造册,并在开展撂荒地整治时主要吸纳以三类户为主的农户在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内务工并按照市场价给与一定的劳动报酬并登记造册,同时在粮改饲、牛羊养殖等方面优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2024年撂荒地核实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财务管理,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台账资料。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如撂荒地整治前后照片、撂荒地流转花名、带动农户务工补助花名、撂荒地摸排、整治等各类表格、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及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台账。

 

                                         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