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牛羊产业养殖暖棚提升改造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2〕5号)文件及“一意见八方案”,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实现牛羊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养殖积极性,通过实施暖棚提升改造奖补,提升养殖设施基础条件,增强农户发展养殖“造血”功能,增加群众收入,助推乡村振兴。
二、奖补对象
对全县九乡镇未享受过暖棚补助的养殖农户进行暖棚提升改造(含新建)奖补,包括脱贫户、监测户、一般农户。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养殖户为主整村推进,兼顾其他村养殖户。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投资360万元,对完成提升改造的牛羊暖棚每座按照6000元标准进行奖补,共计奖补改造600座。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四、奖补条件及标准
1、选址标准:新建暖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暖棚修建标准:暖棚修建面积必须达30平方米以上,光线充足、地势平坦、干燥舒适、便于管理。
3、养殖存栏标准:建成申请奖补的暖棚确保发挥养殖效益。
五、申报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乡镇村委会审核上报农业农村部门,由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村委会组织人员联合验收,通过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奖补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各村负责摸底有暖棚提升改造(含新建)意愿的农户,并汇总上报乡镇。
2、乡镇负责汇总审核各村有暖棚提升改造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一般农户名单,并安排村社干部动员群众开始实施,待农户修建或改造完成的及时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联合验收,并将结果完成公示公告。
3、项目补助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挪用、挤占等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