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工作的16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8-0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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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工作的16家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河县摩托车运动协会等16家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广河县摩托车运动协会等16家社会组织2023年、2024年连续年未按规定完成年度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社会组织登记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民政部令68号)第四十七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拟对广河县摩托车运动协会等16家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决定向广河县摩托车运动协会等16家社会组织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通知,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并暂停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等开展相关业务,如有异议,请于该文件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广河县民政局10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核复议或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办理注销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60日后将正式撤销,将相关证书、印章上缴广河县民政局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并将该社会组织法人的信息列入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

附、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名单
  

 

 

广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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