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价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现由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价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将调价事项基本信息公示如下,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名称: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价事项
二、实施单位: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政府统办楼6楼623室
联系人:马宝明 联系电话:15293903279
牟维华 联系电话:13830137837
电子邮箱:ghfzggj@126.com
三、调价方案
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
四、公告征询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利益群体、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对本决策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因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方面影响的意见与建议等。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访、电子邮件、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等形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五、公示时间
2026年8月6日至8月16日。
六、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卷调查。
3、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手机扫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