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村(社区)干部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为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中共甘肃省委社会工作部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县原108个村(社区)开展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对象
全县9个乡镇102个行政村、6个社区在任或即将离任(包括换届选举、辞职、免职、退休等情形)的“两委”主要负责人,以及行使财务审批权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二、审计范围
主要是对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自2021年换届任期以来的村(社区)干部财务活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对办公设施等村(社区)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建立资产登记台账。
三、审计时间节点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审计内容
1.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办公经费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村(社区)资产和长期占用村(社区)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出租资产等问题。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程序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超标、超范围等。
2.“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金、资源进行全面审计检查,用于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的扶持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潜在的流失风险等问题;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收益和收支是否及时足额入账、票据是否规范等;收益资金是否合理使用,是否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时分红;有无侵占、挪用,私分或集体资金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和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村级集体经济是否按分配方案进行使用,是否超标、超范围等;帮扶确权移交资产是否按时录入三资平台,使用管理是否到位,资产底数是否清楚,是否建立台账;“四议两公开”程序是否执行规范到位等。
3.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计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情况,项目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情况,工程造价管理、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情况。
4.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2021年以来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情况,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项目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滞留情况。
5.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审计前或审计期间,有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广河县纪委监委:0930—5623326
中共广河县委组织部:0930—5629575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0930—562218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广河县纪委监委 中共广河县委组织部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广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