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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10-1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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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调整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4号)、《关于印发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发展新常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应整尽整”,提高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占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比例。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一步推动实质性整合。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助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连片攻坚、到户到人、精准施策”的工作思路,紧盯工作规划要求,扎实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广河县是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东大门”,全县辖6镇3乡、102个村、1121个社,总面积538平方公里,总耕地42万亩,总人口30.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36万人。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10054.8元、同比增长12.8%。全县脱贫人口13640户、75160人,根据去年9月底至今年10月初数据测算,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8543元,同比增长9.6%。一是继续增强思想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四不摘”政策。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四不摘”工作要求,在责任、政策、帮扶、监管方面继续下足“绣花”功夫,确保工作机制不变、责任干劲不降、帮扶队伍不散、资金支持力度不减。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常态化帮扶,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得到巩固和提升。三是继续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为主线,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快速发现、及时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贫监测帮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防范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实现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资金整合规模及具体投向

(一)资金整合规模。根据财农(2021)22号、甘财扶贫〔2021〕3号及甘财振兴〔2022〕3文件精神,将中央层面16大项资金、省级层面13大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广河县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规模49226.9万元,2022年计划整合资金40776.95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101.3万元,省级资金10539万元,州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1036.65万元,整合率为83.04%。

(二)已整合资金来源

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141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97万元,以工代赈514万元)(甘财扶贫(2021)26号)23827万元,整合资金21450 万元。

来源单位:乡村振兴、发改局、统战部

2、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56万元(甘财扶贫(2021)25号)、(甘财振兴﹝2022﹞10号),整合资金9606万元。

来源单位:乡村振兴局

3、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支出方向)129万元(甘财扶贫(2021)25号),整合资金129万元。

来源单位:发改局  

4、州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整合资金100万元

    来源单位:乡村振兴局                             

5、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10万元(县级资金),整合资金1136.65万元。

来源单位:乡村振兴局

6、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810万元(中央资金)(甘财农(2021)121号、甘财农(2022)3号、(2022)39号),整合资金0万元。

来源单位:水务局

7、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补助资金101.3万元(甘财资环[2021]120号),整合资金101.3万元。

来源单位:自然资源局

8、2022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951万元(中央资金)(甘财农[2021]111号),整合资金1951万元。

来源单位:农业农村局

9、 2022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54万元(省级资金)(甘财农[2021]111号、甘财农[2021]139号),整合资金209万元。

来源单位:农业农村局

10、2022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98万元(中央资金)(甘财农[2021]132号、甘财农[2022]61号),整合资金698万元。

来源单位:财政局

11、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35万元(中央资金)(甘财农[2021]132号、甘财农[2022]61号),整合资金435万元。

来源单位:财政局

12、2022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0万元(省级资金)(甘财资环(2021)137号),整合资金160万元。

来源单位:生态环境局

13、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26万元(中央资金)(甘财综(2021)68号),整合资0万元。

来源单位:住建局

14、2022年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省级资金)(甘财综(2021)68号),整合资金0万元。

来源单位:住建局

15、2022年中央林业生态草原保护恢复资金334.6万元(甘财资环[2021]121号),整合资金300万元。

来源单位:自然资源局

16、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015万元(中央资金)(甘财建(2022)77号),整合资金0万元。

17、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130万元(甘财农[2021]112号、甘财农(2022)44号、甘财农(2022)65号),整合资金1430万元。

18、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815万元(中央资金)(甘财建[2022]50号),整合资金0万元。

19、2022年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497万元(甘财建(2022)32号),整合资金800万元。

20、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71万元(甘财农(2021)115号、甘财农(2021)118号、甘财农(2022)45号、甘财农(2022)17号、甘财农(2022)29号、甘财农(2022)47号、甘财农(2022)50号、甘财农(2022)57号、甘财农(2022)69号),整合资金2371万元。

21、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92万(甘财农(2021)133号、甘财农(2022)39号),整合资金0万元。 

(三)资金整合后的投向

涉农整合资金总投资规模为40776.95 万元,具体安排三个大类91个项目,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48个,安排资金23147.65 万元,占总投资的56.7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个,安排资金16251.65 万元,占总投资的39.85%%;其他类项目7个,安排资金1377.65 万元,占比3.38%%。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总投资23147.65 万元

1、广河县2022年全膜双垄沟播技术高标准地膜推广项目105.32 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官坊乡特色产业示范项目200万元;

实施单位:官方乡

3、庄窠集镇特色产业示范园区200万元;

实施单位:庄阔集镇

4、广河县绿色高标准种植示范园建设2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5、、广河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18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6、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63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7、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3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8、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42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9、广河县牛羊产业养殖暖棚提升改造建设项目36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0、2022年广河县边缘户以奖代补增收产业扶持项目156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1、广河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05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2、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项目700万元

实施单位:畜牧发展中心

13、广河县牛羊产业标准化精饲料推广使用项目50万元

实施单位:畜牧发展中心

14、2022年粮改饲项目898万元

实施单位:畜牧发展中心

15、广河县牛羊产业提质增效品种改良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6、2022年牧区畜牧良种补贴35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7、广河县牛羊产业提质增效标准化养殖场圈舍提升改造项目11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8、万只肉羊养殖基地奖补项目1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19、广河县牛羊产业提质增效科技示范项目221万元

实施单位:科技局

20、有机肥厂建设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1、广河县牛羊产业提质增效人才集聚建设项目25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2、2022年甘味肉羊产业集群项目41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3、广河县标准化牛羊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奖补项目10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4、广河县牛羊产业提质增效基础母畜繁育奖补项目50万元

实施单位:畜牧发展中心

25、牛羊产业达标提升奖补项目624.65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6、广河县现代产业园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20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7、现代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牛羊肉精深加工企业奖补项目10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8、广河县牛羊产业防疫体系建设项目15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29、牛羊产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5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30、肉羊良种繁育中心建设项目100万元

实施单位:畜牧发展中心

31、广河县“薄弱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750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32、广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城关镇安置区牛羊圈舍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694.685万元

实施单位: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

33、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新庄坪养殖基地能力提升工程120万元

实施单位:三甲集镇

34、广河县官坊乡槐沟村易地搬迁富民产业路建设项目40万元

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35、广河县兰郎路至牛羊交易市场道路建设工程300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36、三甲集镇五户村至园区道路改建工程360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37、广河县永红灌区支斗渠改造工程50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38、三甲集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新庄坪养殖基地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188万元

实施单位:三甲集镇

39、广河县城关镇易地搬迁牛羊产业园巩固提升工程103万元

实施单位: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

40、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000万元

实施单位:财政局

41、省级乡村建设示范乡、示范村乡村旅游美食产业发展补助项目30万元

实施单位:三甲集镇

42、田园综合体项目50万元

实施单位:高标准农田中心

43、示范乡乡村旅游产业之-广河县大柴沟沟道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44、示范乡乡村旅游产业之-官坊乡道路建设项目800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45、广河官坊乡山庄至槐山顶旅游产业路建设工程1437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46、示范乡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提升项目2000万元

实施单位:官坊乡

47、大庄村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提升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庄阔集镇

48、招商引资项目-龙头企业(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引进项目800万元

实施单位:开发办、县招商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6251.65 万元

49、广河县水泉乡康坪至水泉公路工程643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50、广河县2022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51、广河县庄窠集镇大庄村易地搬迁点便民桥建设工程17.75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52、红庄村水毁道路维修项目80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53、广河县2022年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700万元

实施单位:交通局

54、广河县城关镇李家河村吓沟山洪沟道治理工程15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55、广河县三甲集镇甘坪村巴巴社盐发沟治理工程20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56、洮河广河县新民滩段防洪治理工程35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57、广河县桦林沟曾家段沟道治理工程20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58、广河县祁家集镇寺后子村寺后子沟沟道治理工程19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59、广河县城关镇李家河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900万元

实施单位:住建局

60、棚户区改造甘坪改造点(二期)500万元

实施单位:住建局

61、广河县城乡供水提质增效乡村建设省级示范乡(官坊)改造项目300万元

实施单位:人饮局

62、广河县城乡供水提质增效马浪干管及部分村社主管改造项目200万元

实施单位:人饮局

63、高标准农田示范园建设项目200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0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5、广河县2022年买家巷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2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6、广河县2022年庄窠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38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7、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贾家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阿力麻土乡

68、广河县阿力麻土乡贾家村配套管网建设工程411万元

实施单位:阿力麻土乡

69、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子村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水泉乡

70、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园子坪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齐家镇

71、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李家寺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买家巷镇

72、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蔡王家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500万元

实施单位:祁家集镇

73、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马家咀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300万元

实施单位:城关镇

74、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王家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400万元

实施单位:买家巷镇

75、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大杨家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300万元

实施单位:城关镇

76、广河县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800万元

实施单位:各相关乡镇

77、广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李家河村沟道治理工程255.6万元

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78、、广河县官坊污水收集处理工程350万元

实施单位:水务局

79、广河县城易地搬迁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40万元

实施单位:发改局

80、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990万元

实施单位:发改局

81、广河县202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61.3万元

实施单位:财政局

82、广河县202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路灯安装财政奖补项目813万元

实施单位:财政局

83、2022年度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280万元

实施单位:财政局

84、2022年度一事一议路灯项目320万元

实施单位:财政局

其他类项目1377.65  万元

85、脱贫人口务工奖补项目200万元

实施单位:人社局

86、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务工人员奖补项目100万元

实施单位:人社局

87、广河县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300万元

实施单位:人社局

88、广河县县级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684万元

实施单位:人社局

 

89、2022年雨露计划两后生补贴项目73.65万元

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90、新型农民培育项目15万元   

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91、“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县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整合资金的责任,全力支持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统筹涉农资金的使用,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资金整合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 分工负责,靠实责任。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批复涉农整合项目绩效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扶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涉农整合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涉农整合项目绩效填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涉农整合方案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占整合方案项目总资金60%的任务要求;负责认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项目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主管部门在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相关乡镇负责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三) 科学管理,健全制度。各整合部门要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一套新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同时,要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程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顾全大局,严格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整合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并把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大力度,积极争取申报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主动地与上级部门衔接协调项目计划,争取批复,确保项目计划落到实处,使部门计划与整合资金方案相互衔接,严格按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项目,分配资金。通过统一规划,加强对不同渠道整合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安排,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指导各主管部门将资金集中投向重点领域,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查,全力抓好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渠道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所整合的项目一定要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认真研究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经验及时总结,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予以整改和完善。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审计、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有力推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健康发展。

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并将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把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保证整合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 9月26日.xlsx
         附件2: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9.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