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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工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工信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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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广河工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930-5623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工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持续强化公开力度,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增强工信信息公开实效,有效推进工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企业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不断提高工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工信信息的权力,充分发挥了工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及业务类信息66条,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工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推动办理政务信息依申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工信信息的内部管理,依托土综合办公系统及微信工作群,强化与各股室、企业、部门协调协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办文、办会、信息宣传工作有机衔接,让办文、办会、办事全面在线,不断提升工信办公效能。

(四)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积极平台作用,实现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坚持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年不少于1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考核,全年未出现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推进扎实,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需深入推进二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内容、时效需继续丰富和规范。

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工信系统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聚焦社会各界关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坚持“应公开、全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工信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