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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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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广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1号;邮编:731300;电话:0930-5936003;传真:0930-5936003;电子邮箱:ghxsfjf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了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司法行政相关政策等栏目内容,发布信息15条。在广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85条,广河司法微博发布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

(四)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目前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办公室负责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建设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公开工作台账,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措施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不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各股室,责任到人,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股室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二要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对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加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要进一步开展平台建设。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不断扩大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