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县政府各部门

广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3 15:12
字号: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广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广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930-59368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股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统筹和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工作部署通知、政务动态信息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全年公开发布公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通知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广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广河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及时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自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局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是严格把关,防止涉密文件公开。对清理出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是否涉密、是否失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经各有关股室负责人和主管局长签字确认后才能公开,严防涉密信息流出。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同时,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起草、审核、发布等环节职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一是重视宣传教育,多次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全局人员学习的机会,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查询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二是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培训,提高实际操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分批次对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硬件设备安全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五)监督保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置了专门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采取邀请服务对象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公开。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政务”更新信息11条。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对信息公开的时限作了明确要求,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设专人对已发布政府信息进行监测,排查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我们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中心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