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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1-08-04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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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饮水思源,不能忘记革命先烈,不能忘记革命老区的父老乡亲。甘肃省革命老区主要包括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总面积4.4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96.5万人。其中,庆阳作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是党带领人民军队奔赴抗日前线、走向新中国的出发点,是党中央和红军长征的落脚点,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有着“两点一存”的特殊地位,为中华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立做出了巨大牺牲和不可磨灭的贡献;平凉界石铺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的重要地区,开国十大元帅中的九位曾涉足这里,有“领袖驻地”的美誉;会宁县是伟大长征的会合点,是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转折点和里程碑。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对推动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支持我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结合革命老区实际,研究起草了全省《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审定后,于7月2日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标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紧密结合甘肃革命老区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了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是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甘肃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指导性文件,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水平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别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努力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激励引导、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组织实施4条保障措施。

  三、《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一是既贯彻国家《意见》,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革命老区县域经济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交通等基础设施滞后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需持续加力。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在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甘肃实际,针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短板弱项,支持革命老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将加强陕甘宁革命老区区域合作、推动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等内容纳入《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我省特色。

  二是既体现政策倾斜,又突出资金支持。《实施意见》作为支持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同时,提出“十四五”期间,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庆阳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省级将原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留“两市一县”,不参与分享;资源税原基数部分全部留市县,增量部分省与市县按3:7分成。充分体现了对革命老区的特殊支持。

  三是既明确了分工,又压实了责任。《实施意见》在国家《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任务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完善具体支持政策并加强调度落实;庆阳市、平凉市、会宁县强化主体责任,挖掘优势潜力,完善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省将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