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广河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05-0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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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5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255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话:0930-5622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广河县北滨河路(李家河至火红段)建设工程

甘肃  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广河县

广河县交通运输局

甘肃世洲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河县北滨河路(李家河至火红段)建设工程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项目起点坐标为东经:103°36′00.715″,北纬:35°29′39.382″,终点坐标为东经:103°35′07.057″,北纬:35°29′32.545″,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拟建北滨河路(李家河至火红段)道路全长1400m,新建涵洞36m/1道;沥青路面31300m2;雨水管3350m;给水管1832m;污水管1700m;新增用地108.3亩。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总投资8206.42万元,环保投资50.8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保措施主要有:施工场地内配备一台洒水车,保障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每天洒水4~5 次;施工期间控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场地地面破碎度,可从源头降低扬尘的产生;加强施工车辆清洁,定期对施工车辆进行清洗,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造成二次扬尘的产生;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防止运输车辆因超载、超速行驶等造成运输车辆物料溃散等造成二次扬尘的产生;加强物料运输管理,土料及运输散装材料的车辆应加篷布遮盖,保证车辆密封;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其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部应设置 30cm 防溢座,防止泥浆外漏;易起尘物料采取袋装覆盖等措施,严禁高空抛撒作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物料堆放点、开挖的土石方、裸露地面必须覆盖、硬化、绿化;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要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水泥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细石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作业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并保持道路清洁。进出拉运物料、渣土等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斗高度,车斗必须用篷布遮盖严实,蓬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石料、砂料运输应封闭运输,严禁抛洒遗漏。建筑垃圾应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建筑内部清理时,提前一天将建筑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四级及以上大风来临前,建筑施工裸露地面全部洒水,渣土运输车辆停止运输。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全封闭式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并选用除尘效率较高的设备。2、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管道试压废水。①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与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②管道试压废水管道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因子为SS,浓度值小于30mg/L,管道分段试压,每段试压管道长度为500m,废水量以0.1m3/m计,则项目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为50m3,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应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新型路面材料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该路段两侧居民点、学校等较多,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两考期间和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由于施工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夜间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事先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并公告周围居民,方可夜间施工;合理科学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对高噪声源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加强防护,如配备耳塞、轮流作业等;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施工运输车辆经过的主要交通干道和施工道路,要求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在这些路段鸣笛。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作业时间,同时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4、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产生与水稳材料、亮化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984m3,运至当地住建部门规定的处置场所处置。②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场地内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统一收集,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保措施主要有:项目营运后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可以通过加强项目沿线绿化、控制车速及流量以及不断采用清洁能源加以缓解。2、废污水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主要为路面雨水径流,路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北滨河路雨水管网,最后进入广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置。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声敏感点为火红小学、红火村、武装警察支队临夏支队执勤一大队、城关镇、广河县消防救援大厦、广盛北岸公馆(在建)、潘家村等。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针对本项目实施后噪声超标现象,本次环评提出如下措施。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主要种植高大乔木为主;后期运营过程中保持路面平整,及时对道路路面破损处进行修补;在噪声预测值较高的广盛北岸公馆、红火村、红火小学途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在噪声超标的广河县消防救援大厦处,根据调查该敏感点已安装隔声门窗,对交通噪声的防治效果较好,因此不再单独设置相应的措施。4、固废处置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道路运营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