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1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电 话:0930-5622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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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三甲集镇 |
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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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位于广河县三甲集镇窝拖村, 中水回用总设计规模为 3000m3 /d,配套建设调蓄水池四座,其中 1500m3、100m3 各一座,50m3两座。建设 DN100~DN300 的绿化供水管道输水干管 2020m,喷灌 支管 8313m。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水蓄水池工程、提升泵站工程、中水回用 管网工程、喷灌工程几部分组成。本项目总投资 2279.37 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 约 1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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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保措施主要有:(1)施工工地周边须设置 1.8m 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施工场地内的运 输道路及时清扫、定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遇大风日停止开挖作业。(2)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 41 浆。(3)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 染的施工作业。(3)避免施工现场水泥、沙石等易起尘的物料,以及挖出的土石方随处堆 放。施工挖方砂石料必须采用篷布覆盖,施工期产生临时弃方在施工结束后及时 就地平整或用作绿化用土。(4)进出施工场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 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 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 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cm,保 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 垃圾的运输。应避免产生二次扬尘,影响城区环境。并尽快恢复植被,减少风蚀 强度。(5)管线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 术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6)施工招标时,应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写入招标合同,加强施 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知识培训,增强环保知识,倡导文明施工。 2、施工期废污水防治措施 为尽量避免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采 取以下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和处理,对冲洗水、混凝土搅拌废水等施工废水 设置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 少裸土的暴露时间; (3)在施工场地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填土作业尽量集中,避开 雨季。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2 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 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 (2)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管道沿 线的环境敏感点。 (3)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 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根据情况给强噪声设备配置隔声罩。 (4)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可能选择远离管道沿线居民点的道路。 4、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施工期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处理,交由环卫 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2)弃土:本项目施工过程弃土共计 10115m3,其中 8415m3 就低铺摊, 1700m3 运至指定三甲集镇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中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石块碎木料、 锯木屑、废金属),经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及时进行外售利用,其余不可回 收部分及时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基础采取减震处理,加强运营期检修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尽可能的将噪声污染降至最低程度。确保各敏感点日夜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2、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首先回用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不足部分以工业废水作以补充;确保处理达 标后的生活污水及处理达标后的工业废水进行中水回用,禁止未处理达标的污水 回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标准确保合理灌溉量,禁止在土壤中超负荷灌溉或持续排污,预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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