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
为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规范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在开展工业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定了《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收费标准应补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以及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15天)。
二、征求意见内容
1.对《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方案内容(详见附件)的意见建议。
2.对收费标准调整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意见建议。
三、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ghfzgg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污水处理费”字样。
2.信函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寄至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政府统办楼),或将信函送至政府统办楼6楼623室,邮政编码为731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污水处理费”字样。
3.联系电话:0930-5622296。
附件:《广河县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