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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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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广河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平台建设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更加突出群众需求导向,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内容和形式,细化监督考核手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我局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涉及统计法律法规、经济运行等重点领域信息共18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组织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签发——公布——施行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局在网站公布的规范性文件5件。

(四)平台建设。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相关政府信息,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同时,按照省、州、县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股室、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确保新发布的信息100%规范、正确,对之前发布的消息按新规范、新标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中,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府信息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8

0

18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公开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县统计局将继续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丰富文件解读方式,及时发布和更新统计相关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做出更多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河县统计局

2023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