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公安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公安工作及公安队伍建设。
(二)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提出全县公安工作的决策意见。
(三)组织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侦办重大案件;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
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
(五)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公安刑事技术侦察工作。
(六)开展禁毒工作,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吸毒人员的管理,侦破大要毒品案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七)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加强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做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承担对各级领导人以及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防火、灭火和救灾等工作。
(十二)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指导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康家社302号
联系电话:0930-593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