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12-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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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本辖区内本年度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参照实施。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本市辖区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大特困行业所属企业。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标准如何确定? 
答:我县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标准为500元/人。补助金额为符合条件企业实际参保人数×500元。(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区,参保人数按发生疫情当月企业实际参保人数确定。)
三、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程序?
答:(一)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部门通告,通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通过互联网服务端提交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办理业务,可以下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填写完毕后拍照上传。无需参保单位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等材料。
(二)人社部门将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和补助金额发放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可将资金直接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账户。
(三)个别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由于信息不健全社保部门无法及时通知到的,可直接到所在地社保中心进行查询办理。
四、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执行期限为何时?
答: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执行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以第一次出现中高风险时应发放的补助金额为准。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按其实际用工人数发放补助,但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三)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大特困行业,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以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由用人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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