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11-2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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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定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发展规划和登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按照管辖权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中国共产党广河县社会组织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办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稽查和相关信息核查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负责机关事务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定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社会救助股: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办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稽查和相关信息核查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边界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发展规划和登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按照管辖权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中国共产党广河县社会组织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471.42万元,支出总计15714.8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480.7万元、减少16.03%,支出减少2330.77万元、减少14.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上级下达数减少,收入支出较2020年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47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5.52万元,占99.44%;政府性基金收入71.76万元,占0.04%;其他收入14.14万元(主要为盘活存量收入),占0.52%。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71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9.87万元,占98.38%,项目支出254.93万元,占1.6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结余192.83万元,较上年减少243.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支出加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8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0.7万元,减少16.03%。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1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0.77万元,减少14.83%。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9.11万元,占98.05%。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费、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单位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占0.002%。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3.农林水支出9.39万元,占0.005%。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285.97万元,占0.18%。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03.7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发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费、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支出。公用经费68.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维护费等。

四、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 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正常运转所需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万元。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6元,支出71.76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临夏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我部门(我单位)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共涉及资金15771万元。具体情况:2021年上级下县达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5771万元,支出共计1577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农村低保金6019.2299万元,城市低保金1363.8688万元,特困供养金902.6924万元,孤儿生活费273.3520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131.6944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1.6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733.5940万元,临时救助金5135.0455万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176.8430万元,调剂资金1023万元。

2、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26377人,城市低保对象2608人,特困供养对象990人,经济困难老年人92人;孤儿生活补贴对象9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3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6615人,临时救助33569人进行了救助补助。

2021年县民政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的多层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部门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部门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部门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部门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部门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部门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部门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部门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临夏州广河县民政局2021年决算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