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代理县长马忠山的提请,经广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审议通过,决定:
何 鹏同志任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
马永忠同志任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福贵同志任广河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马建华同志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职务;
马权宏同志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进虎同志广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马国玉同志广河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广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