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关于海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县委任字〔2022〕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海世明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
马希昌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马春武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向东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有良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资产和统计局局长;
马中虎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福华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和融资促进局局长;
张 杰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马效龙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沙玉虎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马占林同志任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和融资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
海世明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希昌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建设部部长职务;
马春武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规划部部长职务;
马向东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长职务;
马有良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职务;
马中虎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物流管理部部长职务;
马福华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管理部部长职务;
张 杰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马效龙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沙玉虎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马占林同志广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广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